“全国生态文化村”是指生态环境良好、生态文化繁荣、生态产业兴旺、村民生活富裕、人与自然和谐、典型示范作用突出的行政村,由中国生态文化协会组织,自2009年起,每年评选一次,旨在通过生态文化村建设,传播生态文化知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和带动美丽乡村建设。 |
中国生态文化协会关于授予 2019年度“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的决定。 [详细] |
中国生态文化协会于2017年7月21日-22日和2017年10月12日组织专家对2017年“全国生态文化村”申报情况进行了初评遴选和二次评审。[详细] |
中国生态文化协会于2016年5月31日和2016年6月12日组织专家对2016年“全国生态文化村”申报情况进行了初评遴选和二次评审,将评审结果公示。[详细] |
中国生态文化协会于2015年8月11日至12日和2015年9月9日组织专家对2015年“全国生态文化村”申报情况进行了初评遴选和二次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详细] |
2014年9月3日,中国生态文化协会组织专家对2014年“全国生态文化村、全国生态文化示范基地”申报情况进行了评审。[详细] |
2012年度“全国生态文化村” [详细] |
2011年度“全国生态文化村”[详细] |
2010年度“全国生态文化村”[详细] |
2009年度“全国生态文化村”[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