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承德市设立市区和和郊区。 市区辖虹桥、南营子2区及双塔山等人民公社。 1961年,撤销承德市市区和郊区,市区分置为虹桥区、翠桥区。 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虹桥区和翠桥区合并设立双桥区。 1991年7月,承德县冯营子乡划归双桥区。 2007年4月,承德县双峰寺镇划入双桥区。 2009年12月,承德县上板城镇划入双桥区。 |
双滦区原为滦平县地。 1949年10月,滦平县双塔山划归承德市。 1958年9月,滦平县滦河乡划归承德市。 1973年12月,设承德市双滦办事处。 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双滦办事处改设双滦区。 2007年11月,滦平县陈栅子乡划归承德市双深栾区。 2009年6月,滦平县西地满族乡划归双滦区。 |
1915年,鹰手营子归属京兆特别区遵化县辖。 1920年,为京兆特别区蓟县辖。 1921年,改归遵化县管辖。 1930年,兴隆县正式置县,设兴隆县鹰手营子区区公所。 1946年5月,鹰手营子为兴隆县第九区政府驻地。 1948年,鹰手营子为兴隆县四区政府驻地。 1956年5月,撤销兴隆县鹰手营子区公所,改为兴隆县鹰手营子区办事处,处划归承德市管辖,组建了矿区临时筹备委员会。 1957年3月,正式建立鹰手营子矿区。 1958年7月,撤销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建置,划归兴隆县管辖,1958年9月,兴隆县鹰手营子矿区改称兴隆县鹰手营子钢铁人民公社。 1959年3月,撤销鹰手营子钢铁人民公社,建立兴隆县驻鹰手营子矿区办事处。 1960年7月,建立兴隆县鹰手营子城市人民公社。 1961年7月,撤销鹰手营子城市人民公社,设中共兴隆县鹰手营子矿区委员会。 1962年6月,建立兴隆县鹰手营子矿区公所。 1965年,划归承德市。 |
"据古遗址出土文物考证,早在新石器时期今境已有人居住、生息与繁衍;商代及西周,今境属土方国,东南部属孤竹国,周武王灭商后,孤竹地属诸侯国燕;春秋时期,境南部属令支、无终,东北为山戎属地,北部为东胡势力范围;东汉初为乌桓地,后属鲜卑;今境北部为鲜卑东部地,南部鲜卑中部地;三国时期属魏,为鲜卑柯比能所据;晋初为鲜卑段氏、宇文氏、慕容氏各部割据地;东晋时并入慕容隽为前燕地;苻坚灭前燕为前秦地;慕容垂复国为后燕地,均属幽州;冯跋时为燕地,属辽西郡;冯宏时并于魏;南北朝初属魏安州广阳郡燕乐县地,境北接库莫奚;东魏、北齐时属安州,后并入库莫奚;北齐、隋为库莫奚地;唐属饶乐都督府;五代十国时期入于契丹;辽属中京道大定府北安州兴化军地;金属北京路大定府兴州宁朔地;元属中书省上都路兴安地和大宁路惠州地;明初属京师北平府,后属北平行都司卫;明永乐元年(1403)并入诺音屯卫地;清初为京都直辖;清雍正元年(1723)属热河直隶厅;清雍正十一年(1733)属承德直隶州;清乾隆七年(1742)属热河直隶厅;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设承德府,属热河道,后隶属热河都统署;1913年2月裁府置承德县,县公署驻承德街;初属热河道,1914年属热河特别区域热河道;1928年撤销热河特别区域属热河省;1938年7月16日,中国共产党八路军第四纵队建承兴平联合县,10月撤销;1941年12月,建立承滦兴联合县;1943年5月,建立承平宁联合县,7月将迁遵兴联合县改为承青遵联合县,9月建立承兴密联合县,同时将承滦兴联合县并入;1944年3月改建承青遵联合县为承兴办事处,直至1945年8月19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在苏联红军配合下收复承德,10月5日建承德市,11月承德县政府从承德街迁至上板城;1941年12月,冀东区建承滦兴联合县;1943年5月,中共晋察冀十三地委建承平宁联合县;1946年,蒋介石破坏""双十协定"",8月派军进占承德,八路军做战略转移;同年12月,由中共热河省热中地委和中共冀东区党委十七地委领导,以锦承铁路为界,将承德县划分为承德、承北2县,承德县驻地寿王坟,承北县驻地磴上乡乱石窖、朝脑沟一带;1947年8月承北县与隆东县合并组建承隆县;1948年5月恢复承北县,11月承德、承北两县合并,复名承德县,属热河省,驻地三沟;1949年3月迁驻下板城;1956年1月1日,撤销热河省建制,承德县隶属河北省承德地区;同年3月划原11个区为2镇、68乡;1958年9月,将2镇、70乡改建为11个人民公社;1958年9月27日,市、县合并;1960年3月,承德市建立了县级规格的下板城区;1961年5月8日,恢复承德县建制;1964年12月,承德市将双峰寺、甸子、马营、张营、仓子、冯营子6个公社划回承德县;同时,将青河公社划出,全县共有53个公社;1983年1月1日,承德县改划为承德市辖县;从1989年1月26日起,撤销三家、头沟、三沟、六沟、双峰寺、上谷、下板城、上板城和鞍匠区公所,并将原50个乡镇改建成8镇、19乡;1991年8月1日,冯营子乡划入承德市双桥区;1996年1月,和家乡并入三家乡,全县辖8镇、17乡;2007年5月,双峰寺镇全镇划归承德市双桥区,上板城镇东营子村、西营子村划归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镇;2009年12月16日,上板城镇全镇划归承德市双桥区,全县辖6镇、17乡;2015年6月24日撤销三家乡设立三家镇,7月6日撤销鞍匠乡设立鞍匠镇,全县辖8镇、15乡;2016年5月17日撤销磴上乡、上谷乡,设立磴上镇、上谷镇,全县辖10镇、13乡;2017年2月13日撤销石灰窑乡、新杖子乡,设立石灰窑镇、新杖子镇,全县辖12镇、11乡。 "。 |
兴隆境内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群居,历史上称为红山文化系统。 殷商(约公元前16-11世纪),为孤竹国领地。 公元前11世纪,武王伐纣灭商后,是周王朝召公的诸侯国——燕的地域。 春秋时代,属无终国。 战国时期,属燕国辖。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兴隆境域东部属右北平郡,西部属渔阳郡。 秦二世三年(前207年),为冒顿单于领属,为匈奴右地。 汉武帝时(前140年),兴隆属右北平郡的俊靡县。 汉元狩四年(前119年),击溃匈奴后,兴隆西部归属幽州刺史部渔阳郡,东南部为俊靡县、令支县。 东汉(25-220年),兴隆属右北平郡的俊靡县。 三国(220-265年),兴隆为魏国右北平郡的俊靡县。 西晋(265-316年),兴隆属北平郡(治所徐无县,今遵化西),后改属燕国。 咸宁年初并入北平郡改隶,后又还隶。 东晋(317-420年),兴隆先后属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北魏的幽州渔阳郡。 南北朝(420-580年),兴隆属安州(治所在燕乐,今隆化县境内)的安乐郡(治所在安市,今北京市密云区境内)。 隋(581-618年),改州为郡。 兴隆属渔阳郡(治所在无终,今天津市蓟州区境内),分别由无终、密云二县管辖。 唐(618-907年),武德元年(618年),高开道取隋北平郡,进占渔阳郡,自称燕王,改元始兴,建都渔阳,兴隆属燕国辖。 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兴隆西部属河北道檀州,南部属蓟州,北部归属燕乐县、渔阳县地,归奚饶乐都督府辖。 五代十国(907-960年)初,兴隆属后梁。 后唐同光元年(923年),李存勖灭后梁、燕,于魏州称帝,兴隆为幽州、檀、妫州分辖。 契丹天显十一年(936年)十一月,契丹耶律德光册立石敬瑭为大晋皇帝。 石敬瑭割幽、蓟、檀、妫等十六州给契丹,兴隆随之归契丹。 契丹称辽国后,西南部为南京道(治所在宛平,今北京)析津府,东北部属中京道辖。 分别由遵化、密云、渔阳三县辖。 宋景德元年(1064年),宋辽订立澶渊之盟,双方以白沟为界,兴隆地属辽国南京析津府。 金皇统元年(1141年)十一月,宋金签订绍兴和议,双方以淮水中流为界,兴隆地属金国中都路蓟州。 元朝时代(1279-1368年),兴隆北属兴州(开平),南属蓟州,西属檀州。 明朝时代(1368-1644年),兴隆南部为京师顺天府蓟州辖,东部归遵化县、迁安县辖,西部归密云县辖。 清朝时代(1644-1911年),兴隆归直隶省顺天府辖,东部属承德府辖,南部为迁安、遵化、蓟县辖,西部归密云县辖。 顺治十八年(1661年),遵化县马兰峪始建皇陵后,兴隆大部分境域被划为“后龙风水”禁区,由马兰镇总兵管辖。 民国四年(1915年)3月,兴隆“后龙风水”禁区开禁,归京兆特别区遵化县辖。 民国九年(1920年)10月,为京兆特别区蓟县辖。 民国十年(1921年)秋,复归遵化县辖。 民国十九年(1930年)3月,遵化县政府以兴隆“地处边鄙,鞭长莫及”为由,呈报河北省民政厅,申请建兴隆县。 当年8月,河北省政府批准设立兴隆县。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4月21日,日军占领兴隆。 7月1日,兴隆划为伪热河省承德县辖,建立伪承德县兴隆办事处。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月,撤销伪兴隆办事处,恢复兴隆县制,建立伪兴隆县公署。 6月17日,晋察冀军区第四纵队(司令员宋时轮、政委邓华)率部解放兴隆。 7月,在兴隆县与邻县的边缘地带组建兴(隆)滦(平)丰(宁)、承(德)兴(隆)平(泉)联合县。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2月,建立迁(安)遵(化)兴(隆)联合县。 4月,建立蓟(县)平(谷)密(云)联合县。 11月,建立蓟(县)宝(坻)三(河)和平(谷)密(云)兴(隆)联合县。 民国三十年(1941年)12月,建立承(德)滦(平)兴(隆)联合县。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7月,建立承(德)青(龙)遵(化)联合县和蓟(县)遵(化)兴(隆)联合县。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3月,建立承(德)兴(隆)和青(龙)平(泉)两个联合县级。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日本投降后,各抗日联合县撤销,恢复兴隆县建制。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3月,兴隆隶属热河省辖。 1956年1月,热河省撤销,兴隆划归河北省承德专署辖。 1960年5月,承德专署与承德市合并,兴隆由承德市辖。 1961年5月,恢复承德专署,兴隆复归承德专署辖。 1993年7月,撤销承德地区行署,实行地市合并,兴隆隶属承德市辖。 |
西汉设白檀县。 金,设宜兴县。 明,设宜兴守御千户所。 乾隆七年(1742年),设喀喇河屯厅,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改喀喇河屯厅为滦平县。 相传因喀喇河屯濒临滦河,取“滦河无患,人民得平安”之意。 2007年,根据河北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滦平县陈栅子乡划归承德市双滦区管辖。 2009年7月13日,经省、市政府批准,西地满族乡由滦平县划归双滦区管辖。 [22]2021年12月31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对承德市滦平县进行撤乡设镇辖区划调整。 滦平县:撤销安纯沟门满族乡,设立安纯沟门镇,以原安纯沟门满族乡的行政区域为安纯沟门镇的行政区域。 |
隆化历史悠久,据《满洲地名考》记载:隆化为“隆是隆盛,化是开化”之意,故名隆化县。 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这里繁衍生息;商代,属孤竹国北境;春秋战国时期为燕国的右北平郡,西部属渔阳郡;秦统一后属渔阳郡;秦末,这里被匈奴吞并,为冒顿单于国;元狩四年(前119),西汉武帝击溃匈奴后,这一带划归了当时与西汉王朝联合在一起的乌醒民族,后称为塞地,西汉末又称乌桓地;到东晋元熙二年(420)以后的南北朝时期,以鲜卑族为统治势力的北魏占据了这个地方,并在此设州,名为安州;辽时(916至1125)这里是中京道北安州(三级行政区),管辖今围场南部、隆化、滦平、丰宁和兴隆东北部及承德市、承德县部分地区;金代(1125-1234)是北京路大定府兴州;元代(1271-1368)是上都路兴州驻地;清雍正元年(1723)由热河厅管辖;清雍正11年(1733)改由承德州管辖;清乾隆元年(1736)设波罗河屯巡检司属丰宁县四旗理事厅管辖;宣统二年(1910)3月建立隆化县,县署设在唐三营;1913年归热河特别行政区;1915年县署由唐三营迁到隆化镇;日伪时期隶属于伪热河省;1945年8月28日隆化历史上出现第一个人民政权,全县分为章吉营、张三营、白虎沟、太平庄、郭家屯、城关六个区;1948年5月隆化解放,同时建立隆化县人民政府,归热河省管辖;1956年热河省建制撤销,划入河北省,县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1968年成立隆化县革命委员会;1980年建立隆化县人民政府至今。 |
乾隆元年(1736)置四旗厅,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建丰宁县,治土城子(今凤山);1940年8月,伪满丰宁县公署迁驻大阁,原县城土城子更名为凤山;1945年10月分置东、西丰宁二县;1946年6月重合并为丰宁县,驻地迁驻大阁;1947年1月,析丰宁县建丰宁县和大阁县;1948年11月,并大阁县、丰宁县为丰宁县,县政府驻大阁;1949年,中共丰宁县委员会和县人民政府,由大阁迁驻凤山,1950年,中共丰宁县委、丰宁县人民政府迁驻大阁,1986年12月撤丰宁县建丰宁满族自治县至今。 |
宽城秦汉时,属右北平郡。 隋朝,属辽西郡。 唐朝时,属归饶乐都督府管辖。 明朝,设宽河守御千户所,属北平府管辖。 1933年,宽城被日军占领,成为纳入满洲国的最后一块领土。 宽城1963年建县。 1989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满族自治县。 2021年10月,宽城满族自治县下辖10个镇、8个乡,宽城镇、龙须门镇、峪耳崖镇、板城镇、汤道河镇、桲罗台镇、碾子峪镇、亮甲台镇、化皮溜子镇、松岭镇、塌山乡、孟子岭乡、独石沟乡、铧尖乡、东黄花川乡、苇子沟乡、大字沟门乡、大石柱子乡。 |
商周,属燕地,称为“鬼方”。 秦汉,西部濡水(今滦河)流域属渔阳郡,东部索头水(今伊逊河)流域属右北平郡。 隋,属奚地;唐,属河北道,北部为契丹地,南部为奚地。 辽,县境北部属上京道,为辽帝避暑狩猎之所,东部为中京道松山州松山县,西、南部则为北安州利民县地。 金,属北京路大定府。 元代,东部属大宁路松州,南部为惠州,西部属上都路兴州兴安县。 为羽林军屯田之地。 明代,属开平左屯卫,后为诺音卫,再后划入乌梁海,成为鞑靼人牧地。 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四月,正式设置“木兰围场”,直属朝廷理藩院。 光绪三年(1877年),设立围场粮捕同知及司狱。 署名曰粮捕厅(亦称围场厅),为围场建治之始。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十月,改粮捕厅为抚民厅,由承德府划归直隶省,隶属于口北道宣化府,与张家口、多伦诺尔、独石口为口北四厅。 民国元年(1912年),改厅建围场县,属热河省。 1956年1月,热河省撤销,围场县划归河北省承德地区管辖。 1989年6月,撤销围场县,成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
上古旧石器时代,平泉就有人类繁衍。 商为土方,西周为鬼方部落活动区。 春秋为山戎、东胡领地。 战国燕国大败东胡,北筑长城,平泉为燕右北平郡属地。 秦平泉仍属右北平郡。 西汉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年)郡下置县,平泉属右北平郡,郡治平刚。 东汉右北平郡迁于土垠(唐山市银城铺),辽西乌桓内属,居塞内边缘诸郡,此后为乌桓活动区。 汉桓帝时,平泉为鲜卑东部大人宇文氏属地。 西晋建元二年(344年),鲜卑氏慕容皝灭宇文部,平泉地属前燕。 东晋太和五年(370年),前秦灭前燕,县境为前秦幽州辖地。 太元九年(384年),鲜卑氏慕容垂复国,建后燕,平泉属后燕平州地,不久改平州为营州,领属未变。 义熙五年(409年),后燕亡,东部鲜卑部分支库莫奚进入平泉市境。 南北朝平泉市境分魏之营州冀阳郡平刚县和建德郡阳武县及库莫奚地。 北齐时,为营州冀阳郡和建德郡地。 北周时,为营州刺史高保宁割据地。 隋今县境部分为辽西郡柳城县,其余属奚地。 唐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在奚地置饶乐都督府,县境属之。 开元二十一年(723年),全国分十五道,县境属河北道。 五代县境为奚族和契丹族居地。 辽统和二十五年(1007年),建中京,平泉市境属辽中京道大定府。 县境南为神山县,北属归化县,东北属榆州和众县。 中京之南设泽州,为京畿重地。 泽州的建立,是平泉境内首次具有州一级行政建制。 金初为中京道大定府。 贞元元年(1153年),改中京道为北京路,今县境属北京路大定府。 南属神山县,北属和众县。 承安二年(1197年),改泽州为惠州,统领神山、滦阳二县,平泉为神山县地。 元属辽阳行省北京路。 至元七年(1270年),改北京路为大宁路。 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又改大宁路为武平路。 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复改武平路为大宁路,平泉为惠州地。 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改大宁路为大宁府,后废。 洪武二十年(1387年)三月,大将军冯胜率军二十万出关,分筑四城。 洪武二十年(1387年)九月,置大宁都指挥司,不久又改为北平行都指挥司,辖十卫,平泉境北属富峪卫,南属会州卫,会州卫南界至喜峰口。 永乐元年(1403年)三月,北平行都指挥司复改为大宁都指挥司,治所由大宁迁保定。 原宁王封地,赐乌梁海三部,县境属朵颜卫游牧地。 明末,朵颜卫改称喀喇沁,县境为喀喇沁游牧地。 崇祯二年(1629年),喀喇沁部苏布迪率部降后金。 崇祯七年(1634年),皇太极划定蒙古诸部牧地,喀喇沁牧地固定。 后金天聪九年(1635年),分喀喇沁部为左右两翼旗,隶卓索图盟,县境属喀喇沁右翼旗。 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划喀喇沁右翼旗部分属地建喀喇沁中旗,今境属喀喇沁中旗。 雍正七年(1729年)十月,设八沟厅,厅治八沟(今平泉市城)。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将八沟厅之巴林两旗、翁牛特两旗另设乌兰哈达厅。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降八沟厅为平泉州,隶属承德府。 平泉地设八沟厅之后,厅治所在地八沟街已经成为一个塞外商贸重镇。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划州境东北部十个乡境域,连同建昌县划出的地域,另置建平县。 中华民国民国二年(1913年),改平泉州为平泉县,隶属直隶省渤海道,县域沿袭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州境域。 民国三年(1914年),设热河道,平泉县属之。 民国十七年(1928年),热河特别区域改建热河省,领属平泉县。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3月,日本侵略者占领平泉,对平泉进行了长达13年之久的殖民统治。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7月,平泉县并入宁城县。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旗县合一,称喀喇沁中旗。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5月,平泉县解放,恢复热河省平泉县建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1956年1月,热河省撤销,平泉县归河北省承德专区管辖。 1993年7月后,平泉市隶属河北省承德市。 2017年4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平泉县,设立县级平泉市,以原平泉县的行政区域为平泉市的行政区域,平泉市人民政府驻平泉镇府前街17号。 平泉市由河北省直辖,承德市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