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范蠡所筑,故称蠡城,又称句践小城、山阴城、子城。 隋开皇十一年(591),越国公杨素,以越州系其封邑,将郡城加广至周围45里,名曰罗城。 此后虽历代皆有修葺,但城址未变,规模大体保持原样。 城区初为越都,后一直为会稽郡、越州、绍兴府和山阴、会稽两县之治所,并一度为南宋临时首都和明末鲁王监国之所。 南宋绍兴府城置5厢、96坊;元代改厢为隅,设4隅、137坊,置录事司掌之;明废录事司,4隅划归山阴、会稽两县分掌之;清袭明制,仍设4隅,坊里数时有变化。 1939年城内置昌福、汤公、长安、蕺望、孝义、南大、咸欢、辛植、美政、大善、秋瑾、水澄、越王、大云、锡麟、上大16镇。 后并为秋瑾、元培、汤公、成章、鲁迅、锡麟6镇。 1935年10月合6镇称越王镇,设90保、1228甲、21382户、92455人(1948年1月统计资料)。 1949年5月绍兴全境解放。 1949年10月以绍兴县越王镇,置绍兴市,隶绍兴专区。 1950年5月合绍兴县、市,称绍兴县,置城关区。 11月,城关区复改绍兴市,隶绍兴专区。 1952年撤销绍兴专区,绍兴市改为省辖。 1953年划归宁波专区管辖。 1958年2月撤市属绍兴县。 1960年8月改置绍兴市人民公社,隶绍兴县。 1962年1月复置绍兴市,废市人民公社。 1962年12月废市,置城关镇,隶绍兴县。 1964年为绍兴专区区治。 1979年复置县级绍兴市。 1983年7月绍兴撤地建市设越城区。 |
秦置山阴县。 之后,几度废置。 唐宪宗元和十年(815),山阴、会稽同城而治。 1912年山阴、会稽二县合置绍兴县。 1949年析置会稽县,治皋埠镇;绍兴县治柯桥镇。 1950年会稽县复并入绍兴县,县治移至今绍兴市越城区。 1981年撤销。 1983年绍兴地区撤地设市,划原县级绍兴市及市郊6乡置越城区,其余乡镇复设绍兴县。 县治仍驻越城区。 2001年1月迁县治驻柯桥。 2013年10月撤销绍兴县设柯桥区。 |
1949年5月22日,上虞全境解放。 6月7日成立上虞县人民政府,初属第二专员公署(宁波专署),旋属第十专区(后改称为绍兴专区),后改属绍兴专区。 1952年1月划属宁波专区。 1964年9月复属绍兴专区。 1968年5月属绍兴地区革命委员会。 1981年1月复属绍兴地区。 1983年7月属绍兴市。 1992年8月24日,国务院批准上虞撤县设市,10月18日,举行撤县设市庆典。 隶属不变。 2013年10月18日,国务院批准撤上虞市设绍兴市上虞区,11月8日举行设区庆典、换牌。 |
春秋战国时期,县境属越国。 秦代,县境属越地会稽郡。 汉高祖6年(前201),会稽郡下置剡县,县境为其一部分。 隋代先后改会稽郡为吴州、越州,新昌均为其属地。 后梁开平2年(908),吴越王钱鏐“因都城钱塘去温州之道路悠远,剡东南人物稍繁,且无馆驿”,乃析剡县永寿、石顺、昌化、像明、遵德、石城、五山、丰乐、彩烟、善政、新昌、安仁、守义13乡,并割天台县部分地域并置新昌县,俗称“分剡割台置新昌”。 新昌建县初,属吴越国越州东府镇东军。 北宋属越州,南宋属绍兴府,先后隶属于两浙路和两浙东路。 元代属绍兴府,隶属江浙行省。 明代隶属浙江布政使司宁绍道。 清代属绍兴府,隶属宁绍台道。 民国时期,先后隶属于会稽道,浙江省第七、第五特区,浙江省第三、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22日新昌解放,始属浙江省第二专区,同年6月改属浙江省第十专区(11月改称绍兴专区)。 1952年1月,绍兴专区建制撤销,新昌改属宁波专区。 1958年11月,新昌县建制撤销,行政区域并入嵊县。 1961年12月恢复新昌县建制。 |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设诸暨县,属会稽郡。 新莽时改疏虏县,东汉初复旧名。 汉献帝兴平二年(195)分立汉宁县,吴改汉宁为吴宁。 隋文帝开皇间(589-600)废,并入诸暨。 唐光启中改为暨阳。 五代梁开平二年(908)复称诸暨,属越州。 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升诸暨为州。 至正十九年(1359)改为诸全州。 明洪武二年(1369),又改为诸暨县。 明清属绍兴府。 1914,属会稽道。 16年废道,直属浙江省。 24年起,先后属浙江省第三、第二行政督察区。 1938年5月6日,诸暨解放,隶属浙江省第十专区(绍兴),10月属绍兴专区。 1952年1月诸暨直属浙江省。 1953年1月属金华专区。 1957年9月属宁波专区。 1964年9月复属绍兴专区。 1968年5月属绍兴地区。 1983年7月改属绍兴市。 1989年9月27日撤诸暨县,设诸暨市,归绍兴市代管。 |
据《史记》记载,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王翦遂定荆江南地。 降越君,置会稽郡”会稽郡领县二十四,其中有剡。 公元前210年,秦始王东巡会稽,在剡山星子峰倔剡坑,泄王气,置剡县。 新(莽)始建国元年(9),改剡县为尽忠县。 建武(25-56)初复称剡县。 东汉永建四年(129)会稽郡治山阴(今绍兴市)辖14县,剡为其一。 唐初曾置嵊州并分置剡城县。 五代晋又改剡县为赡县,北宋太平兴国三年复为剡县。 宋宣和三年(1121),改剡县为嵊县。 南宋属绍兴府,民国元年直属省,三年属会稽道,1949年5月属宁波专区,6月改属绍兴专区,1952年属宁波专区,1958年至1961年新昌县并入,1964年复属绍兴专区,1983年改属绍兴市。 1995年8月30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县设市,设立嵊州市(县级)。 市人民政府设立在剡湖街道,距省会杭州市80千米,市境广65千米,袤55千米,总面积1828平方千米,辖4个街道、11个镇、6个乡、1个开发区、16个城市社区、14个居委会、463个行政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