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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地市历史沿革

隋开皇九年(589)废钱唐郡,置杭州,初治余杭。

《太平寰宇记》卷九十三载:“(州)在余杭县,盖因其县以立名。”为杭州一名之始。

次年移州治于钱唐县。

大业三年(607)改杭州为余杭郡。

唐武德四年(621)复置杭州,为避国号讳,改钱唐县为钱塘县。

天宝元年(742)又改余杭郡。

乾元元年(758)再改杭州。

五代为吴越都城,称西府。

梁龙德二年(922)分钱塘置钱江县,两县同城并为州治。

龙德三年(923),建都杭州。

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改钱江县为仁和县,杭州为两浙路治所。

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升杭州为临安府,绍兴八年(1138),正式定都临安。

元至元十四年(1277),改临安府为杭州。

至元十五年(1278)改杭州路。

至元二十一年(1285)始为江浙行省治所;至正二十六年(1366)朱元璋改杭州府,为浙江布政使司治所。

清为浙江行省及杭嘉湖道治所。

民国初废府置钱塘道,并钱塘、仁和为杭县,钱塘道尹行政公署驻杭县并为浙江省会。

1927年废道,划杭县所属城区等地设省辖杭州市。

1949年仍为省辖市和省会。

1958年原属宁波专区萧山县、建德专区的富阳县划入。

1960年原属嘉兴专区的临安县、金华专区的桐庐县划入。

1963年原属金华专区建德、淳安2县划入。

1969年初,撤销西湖区。

原西湖区的南山、北山、西溪街道分别划归上城、下城、拱墅区管辖。

以原西湖区7个公社和灵隐街道、拱墅区3个公社、江干区5个公社和笕桥镇,建立杭州市郊区。

1972年,恢复西湖区建制,将原西湖区所辖4个街道和西湖公社分别从杭州市郊区和上城、下城、拱墅区划回。

1977年,撤销杭州市郊区,将原辖古荡、留下、袁浦等10个公社划归西湖区管辖。

1978年8月建立半山区。

1985年底,杭州市共辖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半山6区和余杭、萧山、富阳、桐庐、临安、建德、淳安7个县。

1987年11月后,萧山、建德、余杭、富阳、临安先后撤县改市。

1990年,半山区并入拱墅区。

1996年12月,设立滨江区,下辖西兴、长河、浦沿三镇。

2001年3月,萧山、余杭撤市改区。

2014年12月富阳撤市设区。

2016年10月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驻地由拱墅区环城北路318号迁至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

2017年8月,临安撤市设区。

2021年3月,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余杭区,设立新的上城区、拱墅区、余杭区及临平区、钱塘区。

宁波的历史可以上溯到7000年前的河姆渡文化,新近发现的井头山遗址又把宁波人文起源的历史往前推进到8000多年前。

夏商时代,宁波称“鄞”,春秋时为越国境地,秦时今境内设鄞、鄮、句章、余姚(一说西汉初置)四县,唐时称“明州”。

唐长庆元年(821年),明州州治迁到三江口并筑内城,标志着宁波建城之始。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取“海定则波宁”之义改称宁波,一直沿用至今。

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设宁绍台道,驻宁波。

1949年5月浙东解放,鄞县城区建置宁波市,城区为宁波专署驻地。

1983年撤销专署,实行市管县体制。

1986年宁波被列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计划单列市。

1988年3月批准为有制订地方性法规权限的较大的市。

1994年宁波被确定为中国副省级城市。

春秋战国时代属越。

秦属闽中郡。

西汉惠帝三年(前192)为东海王(俗称东瓯王)驺摇都地。

东汉永和三年(138)置永宁县,属会稽郡。

三国吴太平二年(257)属临海郡。

东晋太宁元年(323)分临海郡温峤岭南置永嘉郡,治设永宁县,为温州建郡之始。

隋开皇九年(589)永嘉改郡为县,属处州。

十二年处州改括州。

大业三年(607)复为永嘉郡。

唐武德五年(622)废永嘉郡置东嘉州。

贞观元年(627)废东嘉州入括州。

高宗上元二年(675)置温州,设州治于永嘉县,为温州一名之始。

天宝元年(742)改温州为永嘉郡。

乾元元年(758)复为温州。

南宋咸淳元年(1265)升瑞安府。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温州路。

明洪武初改温州府。

清仍。

1914年置瓯海道。

1927年废道直属于省。

1934年置第八行政督察区。

1948年改称第五行政督察区。

1949年置温州专区,并析永嘉县瓯江南岸地设温州市,为省辖市。

1981年温州地区和温州市合并,建立温州市。

五代后晋天福四年(939)于县置秀州,始置郡,治嘉兴县,属吴越国。

北宋政和七年(1117)改置嘉禾郡,属两浙路。

宣和三年(1121)复改秀州。

南宋庆元元年(1195)升秀州为嘉兴府,属两浙西路。

元至元十四年(1277)改嘉兴路,属江淮行省。

至正二十六年(1366)改嘉兴府,隶属京师。

明宣德五年(1430),属浙江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清康熙元年(1662),属浙江省。

民国元年(1912)废嘉兴府。

21年(1932)设第二行政督察区。

后连年兵燹,几有调整。

1949年置嘉兴专区,治县级嘉兴市。

1958年迁治县级湖州市。

1962年治回迁嘉兴县。

1983年改地级嘉兴市,治嘉兴市城区,2005年治改南湖区。

湖州在五帝夏禹时为防风氏(都城在今德清县武康境内)之地,夏禹灭防风氏其地归属扬州,直至商文丁时,吴太伯与其弟仲雍奔荆蛮自号“勾吴”,建立吴国时湖州地属勾吴。

即“三吴”(苏州湖州会稽)之一。

周元王三年(473)越灭吴,地属越国。

周显王三十五年(334)楚灭越,地属楚国。

楚考烈王十五年(248),春申君黄歇徙封于此,在此筑城,始置“菰城县”。

秦王政二十五年(222),置乌程县。

三国东吴乌程侯宝鼎元年(266)分吴、丹阳两郡置吴兴郡。

隋仁寿二年(602年),以地滨太湖而名“湖州”,为湖州设立之始。

唐代湖州“吴兴郡”为上郡。

武德四年,以乌程县置。

宋代属两浙路十二州之一,“湖州吴兴郡”。

元代,湖州属江浙行省“湖州路”。

元至正二十六年十一月(1366年)为“湖州府”。

十四年十一月(1381年)改隶浙江。

清“湖州府”,隶杭嘉湖道。

民国元年(1912)一月乌程、归安二县合并为“吴兴县”。

二月湖属各县直隶于省。

1949年于吴兴县城区置“吴兴市”,1950年改为“湖州市”。

1962年撤销,1970年复置。

1981年撤销吴兴县并入湖州市。

1983年10月,撤地建市建湖州、嘉兴两个省辖市。

下辖德清、长兴、安吉三县和城区、郊区。

1988年撤销城、郊两区建制,1993年设立城区、南浔、菱湖三区。

2003年撤销城区、南浔、菱湖三区,设立吴兴、南浔两区。

建炎五年(1131)改元绍兴,升越州为绍兴府,府治设山阴。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为绍兴路,隶江淮行省(治今江苏扬州)。

至元二十一年(1284)属江浙行省浙东道宣慰使司;二十六年废路,复绍兴府,隶浙江行省。

明洪武九年(1376)属宁绍道,曾为道治。

清初隶宁绍台道。

1912年废府,直属浙江省军政府。

1914年设会稽道。

1927年废道直属省。

1949年10月改为绍兴专区。

1952年1月撤销绍兴专区。

1953年5月绍兴市复为省辖(省委托宁波专署代管)。

1958年2月划归宁波专区。

1962年12月撤销绍兴市。

1964年9月复设绍兴专区(地区),驻绍兴县。

1968年5月改称绍兴地区。

1983年7月改设省辖市。

金华市域春秋时属越国。

秦、汉为乌伤县,属会稽郡。

三国吴宝鼎元年(266)置郡名东阳,以郡在瀔水(即衢江)之东、长山之阳得名。

金华设立郡府建置自此始。

东阳郡属扬州,领长山(今婺城区、金东区、兰溪市)、乌伤(今义乌)、永康、吴宁(今东阳)、丰安(今浦江)、太末(今龙游)、新安(今柯城、衢县)、定阳(今常山)、平昌(今遂昌)9县,治设长山。

南朝梁绍泰二年(556)置缙州,陈天嘉三年(562)撤州,东阳郡改名金华郡,郡名金华自此始。

隋开皇十三年(593)改置婺州。

大业三年(607)复置东阳郡。

唐武德四年(621)改东阳郡置婺州,并于信安(新安)县分置衢州。

唐天宝元年(742)改婺州为东阳郡,乾元元年(758)复为婺州,一直沿续到宋元。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为婺州路,至正十八年(1358)朱元璋攻取婺州路,改名宁越府,至正二十年改为金华府。

明成化七年(1471)金华府领金华、兰溪、东阳、义乌、永康、武义、浦江、汤溪8县,故有“八婺”之称。

1912年废府实行省、县两级制。

1914年置金华道,辖区扩及原衢州、严州府。

1927年废道,各县仍直属于省。

1932年6月设浙江省县政督察专员办事处第八区,驻金华。

9月,改设浙江省特区行政督察专员办事处第六特区。

民国期间,行政督察区序号、辖县、专署驻地时有变换。

1949年5月7日金华解放,设立浙江省第八行政区。

10月改名金华专区。

11月金华专区辖2市9县。

1955年3月,衢州专区撤销并入。

嗣后,金华专区辖县(市)续有撤并、复置,并与杭州、丽水等毗邻市地互有调整。

1968年4月,改金华专区为金华地区。

1985年5月,撤销金华地区,原金华、衢州两县级市分别升为地级市,实行市管县体制,并于金华城区设立婺城区,郊区设立金华县,同时撤销兰溪县,设立兰溪市(县级)。

金华市辖婺城区、兰溪市和金华、永康、武义、东阳、磐安、义乌、浦江7县。

原金华地区的龙游、开化、常山、江山县划归衢州市管辖。

1988年5月,撤销义乌县设立义乌市(县级),撤销东阳县设立东阳市(县级)。

1992年10月,撤销永康县设立永康市(县级)。

2000年12月,撤销金华县,设立金华市金东区。

唐武德四年(621)置衢州,州治信安县。

天宝元年(742)改信安郡。

乾元元年(758)复为衢州,历属浙江东道、浙江西道。

五代属吴越国。

北宋属两浙路。

南宋属两浙东路。

元至十三年(1276)改衢州路总管府,路治西安县,属江淮行省。

元至正十九年(1359)改龙游府,属中书分省;二十六年复衢州府。

明洪武九年(1376),属浙江承宣布政使司金衢道。

清置衢州府,属浙江省金衢严道。

1914年置金华道,治衢县,属浙江省。

1927年道废。

1949年析衢县城区置衢州市(县级),属衢州专区。

1951年撤市入衢县。

1955年衢州专区并入金华专区。

1979年复衢州市,属金华地区。

1985年金华地区撤销,衢州市升为省辖市,原市分设柯城区、衢县。

春秋时属越,称“甬东”。

战国时楚灭越,遂属楚。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为会稽郡鄮县东境。

两汉、三国(吴)、晋、南朝因之。

隋开皇九年(589)改会稽郡为吴州,鄞、鄮、余姚3县并入句章县,遂属句章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以原鄮县地、鄞县地、句章地设鄞州,以原余姚县地设姚州,甬东属鄞州。

八年,废鄞州置鄮县,又属鄮县。

唐开元二十六年(738),置翁山县,属明州,以境内有翁山得名,县治初设义页(cha)河,后移至镇鳌山麓。

大历六年(771),翁山县废,境域归鄮县。

五代后梁开平三年(909),改鄮县为鄞县,属鄞县。

北宋熙宁六年(1073),再次设县,县名“昌国”,“意其东控日本,北接登莱,南亘欧闽,西通吴会,实海中之巨障,足以昌壮国势焉”。

县治设镇鳌山麓。

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升县为州。

十七年,复置县,州县并存。

二十七年,撤县存州。

明洪武二年(1369),改昌国州为昌国县。

十九年至二十年,朝廷禁海徒民,废昌国县,置昌国乡,属定海县(今宁波市镇海区、北仑区)。

清康熙二十六年五月(1687年6月),康熙帝以“山名为舟,则动而不静”,取海波永定之义,诏改“舟山”为“定海山”。

二十七年,设定海县。

道光二十一年(1841)升定海县为定海直隶厅。

宣统三年九月(1911年11月),复为定海县。

1949年7月分设为定海、滃洲两县,滃洲县政府驻岱山岛高亭镇。

1949年10月,由大陆逃亡至枸杞岛的江苏省国民政府置嵊泗县,县治设在嵊山岛。

1949年底,定海县辖3个区公所、2个镇、29个乡;滃洲县辖2个镇、12个乡;嵊泗县辖2个镇、5个乡。

1950年5月,定海、滃洲两县复并为定海县。

1950年7月,设嵊泗特区,属江苏省苏南行政区松江专区。

1950年底,定海县设7个区公所、43个乡;嵊泗特区辖3个区公所、2个镇、10个乡。

1951年3月,置嵊泗县,县政府驻泗礁山岛菜园镇。

1953年6月,析定海县为定海、普陀、岱山3个县,与从江苏省松江区划入的嵊泗县,合并设立舟山专区。

1954年4月,增辖象山县。

1956年,舟山专区辖5个县为舟山县,其中,嵊泗县改设为嵊泗人民公社。

1960年11月,嵊泗人民公社划归上海市。

1962年5月28日,撤销舟山县,恢复舟山专区和定海、普陀、岱山、嵊泗4个县并增设大衢县,下设5个区公所、6个镇、81个公社。

1964年6月,撤销大衢县。

1966年辖4个县,下设6个区公所、4个镇、81个公社。

1967年3月起,舟山专区改称舟山地区。

至1979年,舟山地区辖4个县,下设6个区公所、4个镇、82个公社。

1982年底,辖4个县,下设7个镇、85个公社。

1984年,辖4个县,下设6个区公所,7个镇,78个乡。

1987年1月,撤销舟山地区,设立舟山市。

唐武德四年(621)置海州,次年改称台州。

天宝元年(742)复称临海郡,乾元元年(758年)复为台州。

广德二年(764)象山县改属明州。

元至元十四年(1277)为台州路。

明清为台州府。

1912年废府。

1935年置浙江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设台州专区。

1954-1956年、1958-1961年台州专区两度撤销,辖县分属宁波、温州专区。

1962年复设台州专区,宁海县改属宁波专区,玉环县自温州专区划入,形成现今区域范围。

1970年改专区为地区。

1994年撤地改市。

隋开皇九年(589),临海、永嘉二郡并入东阳郡之遂昌县域置处州,因处士星见于分野而名,其域相当于今温、丽、台三市。

隋开皇十二年(592),改处州为括州。

大业三年(607),改括州为永嘉郡。

唐武德四年(621),复为括州,并分设括苍、丽水县。

上元二年(675),台州、温州相继另置,此后括州之域即相当于今之丽水市。

唐天宝元年(742),改括州为缙云郡,之后又曾改为处州、处州路、处州府等。

自明景泰三年(1452)始,处州府辖丽水、松阳、龙泉、遂昌、缙云、青田、云和、宣平、景宁、庆元10县。

民国初废府,县归新置的瓯海道所辖。

1935年起,置行政督察区,先后称第九、第六、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置丽水专区。

1952年,丽水专区撤销。

1963年,复置丽水专区。

1968年,改为丽水地区。

2000年5月,撤销丽水地区,设立地级丽水市,同时撤销县级丽水市,设丽水市莲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