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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各区历史沿革

清咸丰八年(1858),《天津条约》辟汉口为通商口岸,咸丰十一年(1861),英、德、俄、法、日等国相继在江岸地区建立租界。

光绪二十五年(1899),汉口成立夏口厅,江岸地区租界外刘家花园(今江汉北路)至大智门一带属大智坊。

三十三年(1907),大智坊已延伸至华清街一带。

1917年3月,汉口德租界收回;8月,设汉口特别区管理局。

1920年,汉口租界外的江岸地区为汉口第四区、第六区。

1925年3月,俄租界收回,设汉口特区管理局。

1926年,原德租界范围的汉口特别区管理局、原俄租界范围的汉口特区管理局,分别改称汉口市第一特别区管理局、汉口市第二特别区管理局。

1927年3月,汉口英租界收回,设汉口第三特别区市政管理局。

1929年1月,汉口市第一特别区管理局和第二特别区管理局撤销;7月,并入汉口特别市第六、七、八、九区辖地。

1938年10月底,武汉被日军占领。

1945年,汉口市政府在江岸地区设中山、大智、汉景、和平、云樵、张公、复兴等区公所。

1946年1月,设第六区(中山区)、第七区(大智区)、第八区(汉景区)、第九区(和平区)、第十区(云樵区)、第十二区(张公区)、第十三区(复兴区)公所。

1949年6月,江岸地区被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和武汉市人民政府接管。

1950年1月,经过调整、合并,江岸地区的区公所改为武汉市第五区和第六区;7月,第五、六两区合并为第四区;12月,武汉市第四区人民政府改称江岸区人民政府。

1968年7月,江岸区改称二七区。

1969年11月,取消二七区名称,恢复江岸区区名。

1980年1月,命名为江岸区人民政府。

至今,江岸区人民政府历史沿革未变。

江汉区境域是古汉口镇发源地,迄今有500年历史。

明成化初期,汉江下游改道,在今龟山北麓形成主河道流入长江,将汉阳一分为二,河道之南为汉阳,河道之北为汉口。

江汉境域与今硚口、江岸区合称汉口,属汉阳县管辖;明正德元年(1506),汉口成为湖广漕粮交兑口岸,汉口镇逐渐繁荣发展;嘉靖年间,设立汉口巡检司。

清康熙年间,汉口巡检司由南岸崇信坊迁到北岸;雍正五年(1727),汉口巡检司分成仁义、礼智两个分司,现区境属礼智分司,分司署设于统一街万寿巷;两分司管理汉口居仁、由义和循礼、大智四坊,其中循礼坊在今江汉区境内,其余三坊在今硚口、江岸区内。

两巡检分司之上,设汉阳府的派出机构同知署,署衙驻境内四官殿;咸丰十一年(1861),汉口辟为通商口岸,英、俄、德、法、日5个国家先后前来划定租界,其中含现花楼街道辖从花楼巷江边“往东8丈起,至甘露寺江边卡东角止,长250丈、深110丈,合458.3亩”之地;光绪二十五年(1899),湖广总督张之洞奏准朝廷实行“阳夏分治”,在汉口置夏口厅,其治所驻境内二盛巷,自此江汉境域改属夏口厅管辖;清宣统元年(1909),夏口厅始划9个区,其中汉口埠内4个区,乡间5个区,其中第三区为正街鲍家巷至花楼,现区境大部分在第三区;宣统三年(1911),阳夏保卫战中,境域被清军纵火焚烧,江汉路、民生路、六渡桥一带繁华商业之地化为焦土,市面萧条、人口锐减。

民国元年,废府厅制,改夏口厅为夏口县,境域隶属夏口县;民国15年,国民政府废夏口县,设汉口市;次年,在境内天元善堂(旧址在今民主街)建汉口市政府大楼,区境仍在第三区;民国二十一年,境域建立保甲区;民国34年,改保甲区为自治区,境内设有新安、三民、云樵、永清4个区公所。

新中国成立后,武汉市人民政府将新安、三民合并为汉口第三区公所,云樵、永清合并为汉口第四区公所;1950年11月,汉口第三区公所、第四区公所大部分合并组建武汉市第三区(江汉区前身),时辖区范围:北界至京汉铁路(今京汉大道),南界至襄河及长江沿岸,西界自京汉铁路双洞门西侧起,向南沿民意四路、自新巷、横堤街、肖家坊等街巷中心线直抵襄河堤岸,东界从京汉铁路循礼门起,向南沿江汉路中心线,跨中山大道直抵长江堤岸;1952年7月,武汉市第三区更名为武汉市江汉区,同时撤销第五区(京广铁路以北,万松园至西马路一带),将其所辖解放、循礼和公园3个公安分驻所管辖地段划入江汉区,区境范围由此扩展至京汉铁路以北,此时江汉区下辖25个街道;1955年2月,武汉市撤销惠济、福城、东湖3个郊区,并将原惠济区所辖航空路、万松园至江汉北路一带地域划入江汉区;1956年,武汉市实行“城区带郊区”体制,将洪山区合作乡(1960年改建为洪山合作人民公社)划入江汉区;1964年,将洪山合作人民公社划出;至1982年,江汉区境面积为11平方公里;1985年1月,武汉市调整行政区划,将原洪山区的唐家墩、长丰乡鲩子湖、航侧、唐家墩、贺家墩、姑嫂树5个村及江岸区的西马街三眼桥一村、三眼桥二村划归江汉区。

1993年,由唐家墩划出复兴村、复兴一村、复兴二村等12个居委会,组建常青街道;1998年11月19日,撤消区政府乡村办公室,增设汉兴街道,原乡村办公室所辖贺家墩、姑嫂树及唐家墩的京广铁路以北区域划归汉兴街道,鲩子湖及唐家墩的京广铁路以南区域划归唐家墩街道,航侧村划归常青街道;11月,民权街与统一街合并成立民权街道;至2020年,江汉区共有13个街道,属武汉市管辖。

硚口境域自尧、舜起属古荆州地,春秋归郧国(今安陆市),战国属楚,秦属南郡。

汉属江夏郡沙羡县。

三国魏黄初二年(221),置郢州,境域初属魏郢州江夏郡石阳县,后属吴郢州江夏郡鲁山县。

西晋,并郢州于荆州,境域先后属荆州曲阳县、曲陵县。

东晋建武元年(317),改曲陵县为沙羡县,境域属之。

南朝时,宋孝建元年(454),废荆州,置郢州;大明元年(457)沙羡并入安陆,境域属郢州江夏郡安陆县。

陈天嘉元年(560),安陆县并入沌阳县,境域属郢州江夏郡沌阳县。

隋开皇元年(581),置沔阳郡,境域属郢州沔阳郡沌阳县;九年,废沔阳郡,改为沔州,境域属沔州沌阳县;十七年,改沌阳县为汉津县,境域属沔州汉津县;大业元年(605),改沔州为复州;二年,改汉津县为汉阳县,境域属复州汉阳县。

自此至清末,境域均隶属汉阳县。

唐,先后属沔州沔阳郡汉阳县、汉阳郡汉阳县。

五代时,先后属汉阳郡鄂州汉阳县、鄂州武清军汉阳县、鄂州武昌军汉阳县、汉阳军汉阳县等。

宋属荆湖北路汉阳军汉阳县。

元属湖广行中书省汉阳府汉阳县。

明属湖广布政使司汉阳府汉阳县。

清属湖北布政司汉阳府汉阳县。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汉口、汉阳分治,新置夏口厅,辖汉水北岸涢口至滠口地域,其行政级别与汉阳县同,隶属汉阳府。

境域改属汉阳府夏口厅。

宣统元年(1909),夏口始划为9个行政区,其中城区4个区,郊区5个区,至1929年4月未变。

境域属城区第一、第二区,郊区第八区。

民国元年(1912),改夏口厅为夏口县,境域属之。

1926年9月7日,国民革命军攻克武汉,9月23日湖北省政务委员会在汉口成立,决定划夏口县城区为汉口市(兼辖汉阳县城区),汉口市与夏口县并存,境域隶属之。

10月20日,汉口市政委员会成立,在境内汉口慈善总会原督办武阳夏三镇商埠事宜处办公。

1927年1月1日,国民政府将武昌、汉口、汉阳三镇合为京兆区,定名“武汉”,作为临时首都。

武汉三镇组成武(昌)(汉)阳夏(口)市政管理委员会。

4月16日,不设市长的武汉市政委员会成立,经国民政府任命的陈公博、苏兆征、陈友仁、吴士崇、何羽道、詹大悲、李国瑄、向忠发、张国恩、周星棠、郑慧吾共11名武汉市政委员会委员,在境内汉口慈善总会宣誓就职;4月18日,在此成立武汉市政府。

1928年11月1日,武汉市政府改称武汉市政委员会,办公地址迁今民主街和民意一路间的原天元善堂。

1929年4月27日,武汉市改为武汉特别市,全市划为16个行政区,境域属第一、第二、第三、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区,至1938年武汉沦陷前未变。

6月11日,又改为汉口特别市(辖汉阳城区);7月30日,夏口县撤销;1930年6月20日,汉口特别市改称汉口市;1932年4月复称汉口特别市,境域相应隶属之。

抗日战争武汉沦陷期间,1939年4月20日至1940年10月、1940年10月至1941年3月、1941年3月至1943年10月19日、1943年10月19日至1945年8月14日,境域分属伪武汉特别市、伪汉口市、伪汉口特别市、伪汉口市的中华区和军事区。

抗战胜利后,恢复汉口市建制,境域分属汉口市14个区公所中的武圣、宝善、汉正、中正、新安等5个。

1949年5月武汉解放,合原汉口市、武昌市和汉阳县城区为武汉市,境域隶属武汉市。

1950年1月,原武圣区、中正区及宝善区各一部合并为武汉市第一区公所,宝善区大部、汉正区、新安区一部合并为武汉市第二区公所,11月,第一、第二区公所合并,成立武汉市第二区人民政府。

1952年6月,武汉市第二区人民政府更名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区政府机关驻汉口中山大道315号。

同时,武汉市第五区撤消,其京汉铁路北至解放大道区域(即今六角亭街、宝丰街解放大道以南部分)划归硚口区。

1951年底至1953年初,先后建立了宗关街、营房村、汉宜街、宝丰路、硚口路、长堤街、汉正街、崇仁巷、汉中街、集贤村、存仁巷、利济路、三曙街、老官庙、石码头、六角亭、宝善街、关帝街、宝庆街、板厂等20个街人民政府。

1954年3月,改设为20个街道,作为硚口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11月,汉宜街并入硚口路街,增设玉带街道。

1955年1月,硚口区人民政府改称硚口区人民委员会。

1955年2月惠济区撤消,28、29日,其罗家墩至上、下双墩(解放大道北、航空路中心线西侧区域,即今宝丰街、汉水桥街、宗关街解放大道北部分)、铜厂乡(即今江家墩、简易宿舍)除农业区外划归硚口区。

至1956年底,全区辖有20个行政街道。

1957年3月,撤销长堤街,增设汉水桥街;存仁巷街并入利济路街,崇仁巷街并入汉正、汉中街,老官庙街并入利济路、石码头街,板厂街并入宝庆街。

6月,原汉桥区韩家墩街划归硚口区。

1958年6月,汉中街并入利济街;11月,三曙街并入宝善街。

至年底,全区辖有15个街道。

1959年3月,韩家墩街并入宗关街,营房村街并入汉水桥街,玉带门街并入硚口路、荣华村街,六角亭街并入荣华村街,关帝庙街并入宝善街,石码头街并入宝庆街。

至1960年5月,硚口区人民委员会下辖宗关街、汉水桥、宝丰路、硚口路、汉正街、利济路、荣华村、宝善街、宝庆街等9个街道。

7月,长丰农业管理区(即后长丰人民公社)由原东西湖区人民委员会划入。

1960年6月,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全面展开,硚口区人民委员会改为硚口人民公社(筹备委员会),下设宗关、汉水桥、宝丰、建乐(原硚口,汉正并入)、荣华、利济、宝善、宝庆等8个分社和长丰农业管理区。

1961年3月,长丰农业管理区改名硚口人民公社长丰南北垸分社。

6月,各分社自然解体,除长丰外,其余均恢复为街道。

11月,长丰南北垸分社分为长丰、新墩两个人民公社。

1962年7月,长丰、新墩两个人民公社合并为长丰南北垸人民公社。

1964年8月,长丰南北垸人民公社划归原汉桥区。

至1966年5月,全区共设韩家墩、宗关、汉水桥、宝丰、荣华、建乐、劳动里(原汉正)、汉中、利济、三曙、宝庆、关帝、六角亭、石码头14个街道。

1966年12月,文革开始,14个街道办事处除汉水桥、劳动里未改名外,其余12个改称:韩家墩街改称工农街、宗关街改称东方街、宝丰街改称立新街、建乐街改称建国街、汉中街改称建新街、利济街改称江汉桥街、石码头街改称大寨街、宝庆街改称大庆街、六角亭街改称前卫街,荣华街先后改称红旗街(1966年9月)和人民街(1966年12月),三曙街先后改称反修街(1969年)和红政街(1971年5月)、关帝街先后改称反帝街(1967年)和红路街(1971年5月)。

1968年3月硚口区革命委员会成立。

1971年6月,大寨街并入大庆街、人民街并入建国街,街道由14个调整为12个,街道办事处相应改称街革命委员会。

1972年11月,各街革命委员会称呼未变,街道名称恢复原名,其中反帝街改名新安街。

1978年8月全区撤销街革命委员会,恢复为街办事处。

1980年2月,撤销硚口区革命委员会,设立硚口区人民政府。

至1983年底,全区共设韩家墩、宗关、汉水桥、宝丰、荣华、汉正、汉中、利济、三曙、宝庆、新安、六角亭等12个街道。

1985年1月,原洪山区长丰乡青年路西的十三个村划归硚口区。

1986年10月,增设易家墩街道,其辖境为原韩家墩街道古田三路以东区域。

此时,全区共辖13个行政街道和1个行政乡。

1988年3月15日,硚口区原长丰乡东至常青路,南至汉丹铁路、振兴路,西至张公子堤(今园博园东路一线到汉丹铁路止)、常腾街、振兴四路,北至张公堤,约2.75平方公里区域划归江汉区。

2000年7月,原利济、三曙、新安、宝庆4个街道合并为汉正街道;原汉正街道更名崇仁街道。

至2005年底,全区辖有10个街道和1个乡。

2006年3月,长丰乡改为长丰街道。

2010年12月,增设易家街道;崇仁街并入汉中街;原易家墩街道更名古田街道。

至今,全区共辖11个行政街道,分别为古田街道、韩家墩街道、宗关街道、汉水桥街道、宝丰街道、荣华街道、汉中街道、汉正街道、六角亭街道、长丰街道、易家街道;共辖有12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1个村民委员会。

2004年底,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迁至韩家墩街道沿河大道518号今址。

今汉阳区境域(简称境域)在夏代属土著三苗部族(后被禹征服),西周时属郧国,郧国灭后属楚国。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将原楚国领地设置的8个郡改为4个郡。

此时,境域属南郡。

汉高祖五年(前202),南郡置江夏郡,并置沙羡县,隶属江夏郡。

东汉建武元年(25)置沌阳县,所辖大致相当于后来汉阳县范围,为汉阳首置县。

建安元年(196)设石阳县治于却月城,为今汉阳区境内最早正式成立的县治。

建安十三年(208),魏、蜀、吴赤壁大战后,江夏郡为魏、吴分据,境域属吴江夏郡。

魏黄初二年(221),魏并江北,置郢州,定县名为石阳,重治却月城。

此时,吴已废沙羡县。

境域属郢州江夏郡石阳县。

吴嘉禾元年(232),吴国占据大别山后将其更名为鲁山,重建鲁山城(原江夏城);吴嘉禾四年,置鲁山县,县治鲁山城。

晋太康元年(280)复置沙羡县,先治于夏口城,后治于重建的却月城。

不久改沙羡名沙阳,移治于沙阳湖,隶属武昌郡;将郢州并入荆州,原魏、吴分据的江夏郡重新合二为一;将石阳县改为曲阳县。

此时,境域属荆州江夏郡曲阳县。

西晋永兴二年(305),改曲阳为曲陵(三国时却月城的别称),境域属荆州江夏郡曲陵县。

东晋建武元年(317),改曲陵为沙羡,境域属荆州江夏郡沙羡县。

南北朝时期,宋孝建元年(454)废荆州,置郢州,境域属郢州江夏郡沙羡县(汝南侯国寓此);大明元年(457),沙羡并入安陆,境域属郢州江夏郡安陆县;元徽四年(476),废郢州,境域置度司州,属度司州江夏郡安陆县。

齐建元元年(479),废度司州,复置郢州,境域属郢州江夏郡安陆县。

梁天监元年(502),改江夏郡为梁安郡,境域属郢州梁安郡安陆县。

陈永定元年(557),梁安郡改为江夏郡;天嘉元年(560),安陆、滠阳、汝南并入沌阳,境域属郢州江夏郡沌阳县。

隋开皇元年(581),在大江北设置沔阳郡,境域属郢州沔阳郡沌阳县。

开皇九年,废诸郡,以州统县,废沔阳郡,改为沔州,境域属沔州沌阳县。

开皇十七年,改沌阳县为汉津县,境域属沔州汉津县。

大业元年(605),改沔州为复州;大业二年,改汉津县为汉阳县,境域属复州汉阳县。

从此,汉阳作为县名载入历史文献。

直到民国中期,今汉阳境域一直属于汉阳县。

唐武德元年(618),改复州为沔州,境域随汉阳县属沔州。

武德四年置沔阳郡,境域随汉阳县属沔州沔阳郡。

贞观元年(627),全国分为10道,境域随汉阳县属淮南道沔州。

开元二十一年(733),全国分为15道,境域属淮南西道沔州汉阳县。

天宝元年(742)改沔州为汉阳郡;乾元元年(758)又改汉阳郡为沔州。

建中二年(781),改沔州为汉阳郡,境域属淮南西道汉阳郡汉阳县。

建中四年,废汉阳郡,复置沔州。

宝历二年(826),坐镇鄂州(今武汉市武昌)的鄂岳节度使牛增儒,以大江两岸设立两个相对独立的州级行政机构是重床叠屋的弊政为由,奏请朝廷准予取消沔州设置,将其所属汉阳、汉川两县划归鄂州统一管辖,区境随汉阳县隶属江南东道安城郡鄂州。

五代十国后梁时期,境域属江南东道鄂州汉阳郡汉阳县。

后唐天成二年(927),改汉阳郡为武清军,隶属鄂州。

境域属鄂州武清军汉阳县,并虽汉阳县一起曾属吴。

后晋天福二年(937),南唐立国,境域曾随汉阳县一起归属南唐。

南唐改武清军为武昌军。

后周显德五年(958),汉阳城为后周防御南唐的重要军事基地。

败南唐、平淮南后,设汉阳军,为独立建制,不隶属于州,据有长江以北大片土地。

宋初,在湖北地区设荆湖北路。

路高于府、州、军地方行政机构,其管辖范围大于唐代的州。

建隆元年(960),境域属荆湖北路汉阳军汉阳县。

淳化四年(933),分全国为15路,境域隶属关系未变。

熙宁四年(1071),废汉阳军为汉阳县,隶属于鄂州,改汉川县(以前汉川改称义川,太平兴国二年改称汉川)为汉川镇。

境域属荆湖北路鄂州汉阳县。

元祐元年(1086),复设汉阳军,隶属关系恢复到建隆元年。

绍兴五年(1135),废汉阳军,汉阳县直属于荆湖北路;绍兴七年(1137),又恢复汉阳军建制,下辖汉阳、汉川两县。

元代,除京师附近地区直隶于中书省外,还于河南、江浙、湖广、辽阳、甘肃、岭北、云南等地设11个行中书省,简称十一行省,置宰相、平章等官总揽地区政务,为地方最高行政建制,管理范围大于宋代的路。

至元十四年(1277),升汉阳军为汉阳府(散府),仍辖汉阳、汉川2县。

至元十八年,境域属湖广行中书省宣慰司汉阳府汉阳县。

明代,废除行中书省,在全国分块设置13个承宣布政使司(相当于省)。

洪武元年(1368),境域属湖广布政司汉阳府汉阳县。

洪武九年,撤汉阳府,降汉阳州,隶属武昌府。

境域属湖广布政使司武昌府汉阳县。

洪武十三年(1380)5月,复设汉阳府,废汉阳州,下辖汉阳、汉川2县。

不久,境域改属河南布政使司汉阳府汉阳县。

洪武二十四年6月,汉阳府汉阳县从河南布政使司还归,隶属于湖广布政使司。

成化初(1465-1470),汉水改道,仍称汉阳。

清初,全国设18个布政司(后增至22个),康熙三年(1664),所置湖北布政司下辖8府,其中汉阳府下辖1州4县。

此时,境域属湖北布政司汉阳府汉阳县。

汉口为汉阳县的镇,设巡检司机构。

光绪二十四年(1898),湖广总督张之洞以“汉阳县所属之汉口镇,地当冲要,交涉繁据”为由,奏请朝廷将汉夏分治。

次年获准,将汉口镇改为夏口厅,直属汉阳府,划汉水以北地归夏口厅管辖。

境域仍属汉阳县未变。

民国元年(1912),废汉阳府。

不久,“道”这一级省与府之间的监督机构设置也被废除。

境域属湖北省汉阳县。

民国十六年4月14日,湖北省政府成立,4月16日,由夏口厅改为的汉口市和由江夏县改为的武昌市以及汉阳城区,合并成立武汉市,武汉市成为国民政府的京兆区(首都)。

民国十八年4月至6月,武汉市为特别市。

同年7月至次年6月,汉口为特别市。

民国十九年4月,汉阳城区回归汉阳县。

民国十八年7月至民国二十五年12月(1929年7月至1936年12月),武昌市为省会区。

其间,境域先属湖北省汉阳县,再属武汉市(特别市)、民国政府京兆区,最后归属湖北省汉阳县。

民国二十一年,湖北共设8个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境域属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蒲圻专员公署)汉阳县;民国二十三年后,改属湖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咸宁专员公署)。

民国二十六年,武昌(省会区)与汉阳城区合并为武汉市,境域属湖北省武昌市。

次年10月,日军攻占武汉,占领三镇后,成立伪武汉市政府,汉阳城先后设立伪武汉市政府汉阳办事处、伪汉阳县政府。

民国汉阳县政府撤离五里墩,不久迁至永安堡,次年2月迁侏儒山。

1945年8月日军投降,9月,汉阳城区划入武昌市政筹备处,与省会区武昌再次合并,成立武昌市。

1946年7月,汉阳城区回归汉阳县,隶属湖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沔阳专员公署)。

1949年5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汉阳城,汉阳县全境解放。

同年24日,汉阳县城区及城周郊区划归武汉市(中央直辖市),与汉阳县分治。

6月1日,成立武汉市汉阳中心区。

1950年1月12日,改汉阳中心区为汉阳城区,设区公所,为武汉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11月25日,撤汉阳区公所,成立武汉市第六区。

1951年7月,汉阳城郊农村从武汉市第六区划属武汉市郊区。

1952年8月,武汉市第六区改称为武汉市汉阳区。

1954年6月,武汉市改为湖北省省直辖,汉阳区隶属湖北省武汉市。

1960年8月,汉阳城郊农村(汉桥公社)划属汉阳区。

1964年8月,汉阳区农村划属武汉市郊区汉桥区。

1985年1月和2月,永丰乡、江堤乡和琴断口街从洪山区划入汉阳区。

此后汉阳区建制未变。

武昌区历史源远流长,在夏朝属荆州。

西周属东鄂。

春秋战国时期,称武昌为夏,属楚地,设有封君夏侯。

秦汉时属南郡。

汉高祖六年(前201),从南郡中析出江夏郡,隶属荆州,辖沙羡县,今武昌属江夏郡沙羡县。

三国时期,东吴黄武二年(223),孙权筑夏口城,开启了武昌古城的历史,当时隶属江夏郡沙羡县,设夏口都督,为江夏郡治,今武昌始有“夏口”和“江夏”之称。

晋太康元年(280),改江夏郡为武昌郡,隶属荆州,辖沙羡等县,并将沙羡县治从涂口(今金口)移至夏口城,为县级行政中心。

东晋义熙年间(405~418),河南汝南一带居民大量流入夏口,区境侨置汝南县,仍为江夏郡治。

南北朝刘宋时期(420~479)设置郢州,隶属江夏郡,郡、州、县治所同设在夏口,又有“郢城”之称。

及至齐、梁、陈各朝,郢州城皆为江夏郡和郢州治所。

隋开皇九年(589),改汝南县为江夏县,改郢州为鄂州,置江夏郡,其郡、州、县治所均设在江夏,今武昌又有“鄂州”之称。

唐武德四年(621),废江夏郡,江夏为江夏县和鄂州的治所,属江南道。

开元年间(713~741),划归江南西道。

唐代中期,设武昌军节度使,开始有“武昌”之称。

宋时江夏属荆湖北路,为鄂州治所。

元代设湖广行省,初置鄂州路,后改武昌路,下辖7县,江夏是湖广行省、武昌路和江夏县的治所,为行省级大区域行政中心,包括区境在内的今武汉市江南部分正式有了“武昌”这个地名。

明代设置湖广行中书省。

洪武九年(1376),明太祖废行中书省,设湖广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等“三司”衙门,衙址均设在武昌。

正统三年(1438),设置湖广巡抚,随后又设置总督湖广等省军务和地方总兵官,所任巡抚、总督和总兵也多驻武昌;改武昌路为武昌府,辖江夏、武昌(今鄂州市)9县1州。

江夏县是武昌府的附廓县,被称为“湖广会城”。

清康熙三年(1664),湖广布政司分为湖南、湖北两个布政司,上设湖广总督。

湖北布政司下辖包括武昌府在内的8府,武昌城为督、司、府、县衙门荟萃之地,在江夏县辖域内,常与江夏并称。

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武昌首义一举成功,宣布成立“中华民国军政府湖北都督府”,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共和制地方政权的雏形。

民国元年(1912)军政府废武昌府,改江夏县为武昌县;原武昌(今鄂州市)改为寿昌,次年又改为鄂城。

1926年10月,国民革命军攻克北洋军阀统治的武昌城,改武昌县为武昌市,设武昌市政府。

1927年1月,国民政府划汉口、武昌、汉阳为京兆区,定名“武汉”,武昌设有市政厅,仍称武昌市。

同年4月中旬,湖北省政府和武汉市政府先后成立,武汉三镇在行政区划上正式统一为一市。

1929年6月,武昌、汉口(含汉阳)分治,武昌为湖北省会市。

1931年武昌市政筹备处成立,1935年改设武昌市政处。

1937年湖北省政府决定武昌县城乡分治,城区部分(今区境)成立武昌市政府,直属湖北省政府管辖,为直辖市,设市政筹备处,并兼管汉阳城区。

1938年10月日本侵略军侵占武汉,次年4月汪伪政权建立武汉特别市政府,武昌划归伪武汉市政府管辖,设办公处(后改称武昌办事处)。

1941年又将武昌划归伪湖北省政府所辖,成立市政筹备委员会。

1945年日本投降后,湖北省政府由恩施“还治武昌”,分武汉为汉口、武昌两市,武昌为省会市,辖武昌和汉阳镇。

1947年,除汉阳部分外,武昌市区划为挹江、武泰、武胜、雄楚、首义、中正、邻湖、长春等8个区公所,下辖82保、1400甲,计33488户、176399人。

1949年5月17日武昌解放。

6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建立武昌办事处,派出工作组接管了武昌旧政权的8个区公所,并将其改划为4个城区、3个郊区。

1950年7月,市人民政府调整区划,武昌为第一区,仍沿用武昌办事处名称。

1952年8月,市人民政府再次调整区划,第一区改名为武昌区,正式建立武昌区人民政府。

至1953年3月,经民主改革建立了粮道街道、大成路街道、解放路街道、西大街道、三烈士街道、保安街道、白沙洲街道、八铺街道、民主路街道、棋盘街道、黄鹤楼街道、首义路街道、中山路街道、积玉桥街道、凯字营街道、武珞路街道、新河街道、徐家棚街道、堤街道等19个街道人民政府和明伦街道民族联合政府。

1954年4月,撤销各街道人民政府,改设19个街道。

1955年1月,武昌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武昌区人民委员会,1957年全区共设有21个街道。

1959年区人民委员会改称为武昌人民公社,下设二个城区分社和三个郊区分社。

1961年撤销武昌人民公社建制,恢复武昌区人民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中,原武昌区党政机构被迫处于瘫痪状态。

1967年3月,武昌区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成立,行使领导全区工作的权力。

1968年9月,成立武昌区革命委员会,取代了区党、政领导机关。

1980年2月,批准撤销武昌区革命委员会,选举产生了区人民政府。

区人民政府下设机构有:白沙洲街道、紫阳街道、首义路街道、黄鹤楼街道、粮道街道、中华路街道、积玉桥街道、新河街道、徐家棚街道、杨园街道、中南街道、珞珈山街道、水果湖街道、关山街道、狮子山街道、石洞街道、葛化街道等17个街道。

1986年7月,市人民政府将狮子山街道、关山街道、葛化街道和珞珈山街道的一部分行政区域划归洪山区管辖。

1988年有14个街道。

2006年4月积玉桥街道与新河街道合并,同时成立南湖街道。

2009年5月,市人民政府将洪山区管辖的姚家岭村、向阳村、余家湖村、风光村、三角路村等5个村及城南社区的全部区域,烽火村、东亭村、团结村、徐东村、柴林头村、余家头村6个村的部分区域及南湖社区、徐东社区、和平社区等3个社区的部分区域调整到武昌区管辖。

将武昌区管辖的新世纪社区、华电社区、省电社区、纺机社区、铁机社区、风光苑社区等6个社区全部区域,理工水运社区、岳家嘴社区、列电社区、石牌岭社区、武泰闸社区等5个社区的部分区域整到洪山区管辖。

至。

清同治八年(1869),青山被列为江夏六镇之一,境域为北乡,辖保安一、保安二、永丰一、永丰二、招贤、横山6里。

1927年废道,武昌县直属湖北省,设16区,青山为武昌县第八区。

1934年,武昌县隶湖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设10区,为武昌县第六区。

1937年,武昌县设5区,为武昌县第五区。

1938年10月,武昌沦陷。

次年,国民政府设敌后武昌县政府,隶鄂南行政专署,为敌后武昌县政府辖地。

1942年,中共在武昌县北设立武鄂政务委员会抗日民主政府,为武鄂政务委员会抗日民主政府辖地。

1945年8月,日本投降,武昌县隶湖北省第一行政专署,属武昌县。

1949年5月,武昌县解放。

6月,武昌县政府正式成立,辖7个区。

第二区驻青山镇,辖45个保、491个甲。

1950年2月,武昌县第二区改称第九区,由于所辖沙窑保(亦称沙口)地处长江北岸不便管理,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划入黄陂县。

4月,废除旧政权实行的保甲制度,建立34个行政村级政权组织。

7月,重建乡(镇)级政权组织,将34个行政村改组为24个乡人民政府、1个镇人民政府。

1951年6月,在中南局民政部主持下,湖北省、武汉市会同武昌县将武汉市扩大市区范围界定。

7月,为适应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中南军政委员会报经中央政务院批准:同意武汉市扩展市界。

12月4日,湖北省大冶专署武昌县第九区全部划入武汉市,并正式建立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隶属武汉市人民政府郊区办事处。

青山区政府驻青山镇,辖24个乡、1个镇。

区境范围:由武丰乡至胡墩乡,东西长30千米。

由青山镇至陈家井乡,南北宽15千米,总面积246平方千米。

1952年6月16日,湖北省、武汉市政府联合发出通知:奉中央及中南局指示,武汉市除酌留风景区外,暂不扩大。

青山区原有彭家岭乡、武丰乡、龙王乡、铁铺岭乡等4个乡留作武汉市郊辖,其余21个乡镇仍划归武昌县辖。

武汉市青山区撤销。

1955年2月,湖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根据武汉钢铁公司建设及城区副食品生产基地需要,对武汉市区划进行调整”。

将原武昌县第九区的21个乡镇再次划入武汉市。

2月15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正式建立,驻青山镇。

辖24个乡、1个镇。

1955年4月,武汉市调整郊区区划,组建4个郊区。

即:洪山区、青山区、汉桥区、南湖区,并将洪山区的3个乡(同意乡、沿江乡、白浒乡)划入青山区。

时青山区北接市界,西由紫荆山顺沙湖边到张家兵房、水果湖边,沿东湖、小汤林湖边到胡双堂、熊家嘴、毛家嘴,沿吴家大桥到东港止,全区有27个乡和1个镇,水陆总面积264平方千米。

1955年,新中国成立后兴建的第一个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一一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在位于青山区的中东部破土动工,占地25平方千米。

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

1956年6月,武汉市调整郊区区、乡行政区划,将洪山区的花山、春和、联合、中合、大吴、刘黄、山湖等7个乡划归青山区。

1957年6月,武汉市将青山区所辖天兴、建设、黎明、红旗、联合、和平、白浒、游家庙、驼子店等9个乡全部划归洪山区管辖。

1963年4月,武汉市将武昌区的白浒公社、沿江渔业公社和洪山区的联合公社划入青山区。

将洪山区和平公社的白鹤嘴、长山嘴、白杨桥等3个生产队划入青山区联合公社,将其陈家嘴、八大家、油坊岭、落王庙、大洲等5个生产队划入青山区环城公社。

至此,青山区下辖9个农村人民公社,即:黎明、建设、红旗、环城、火官、天兴、白浒、沿江、联合。

1964年8月,武汉市调整农业管理体制,将青山区所辖的9个农村人民公社全部划归洪山区,境域面积缩小4/5。

2009年5月,武汉市调整武昌、青山、洪山三区插花地带,将洪山区建设乡与和平街的13个村和2个社区的全部区域,及4个行政村的部分区域划归青山区管理,将青山区厂前街的自建社区全部划归洪山区管理。

此次调整使青山区土地面积增加23.85平方千米。

2009年青山区内的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一举跻身世界500强,列中国500强企业第56名、武汉市100强企业第2名。

沿用至今。

历史上洪山境域隶属变迁频繁。

西周时期属鄂王辖地,东周属楚,秦属南郡,汉属江夏郡沙羡县。

东晋侨置汝南县,含今区境。

隋开皇九年(589),改汝南县为江夏县,洪山区境属江夏县;至清末,江夏县名一直沿用,今汤逊湖、鲁巷等地属江夏县东乡,今青菱湖、黄家湖等地属南乡,今洪山、和平、花山、建设等地属北乡。

民国元年(1912),国民政府改江夏县为武昌县,至建国前,洪山区统筹其辖。

1949年建国后,洪山境域从武昌县划出,改由武汉市辖。

1949年10月,武汉市在江南地区设洪山区、武泰区、挹江区3个郊区,这是历史上首次出现洪山区称谓。

其中洪山区位于东湖和沙湖之间,区机关驻官园湾1号,辖官园、武珞、沙湖、东亭4乡。

1951年5月,为了加强对民主改革和经济恢复工作的领导,中南军政委员会和武汉市调整区划,将洪山、武泰、挹江三个郊区合并为武汉市第八区(武昌郊区),区机关驻地在武昌官园湾1号。

辖解放、建设、和平、官园、武珞、沙湖、东亭、白沙、佛林、永安、楠木、莲溪12乡。

1952年7月,武汉市撤销第八区(武昌郊区),分设南湖和东湖区。

其中南湖区,区机关驻武昌苗园,辖永安、楠木、佛林、洪福、李家桥、青菱、花园、石嘴、杨泗矶、老桥、马驿、王家店、谭庙、谭佛、九夫、安家、湖口、油坊岭、宗黄、福乐、沧海、乌龙22乡;东湖区机关先后在武昌曹家花园、周家湾、中高家湾等地。

辖武珞、三合、鲁巷、东湖、磨山、官园、龙王、溪桥、沙湖、东亭、杨湖11乡。

1955年2月,武汉市将东湖区和武昌县的第七区合并,成立洪山区。

区机关驻武昌高家湾。

辖洪山、武珞、莲溪、鲁巷、磨山、长山、三合、联合、中合、花山、春和、山湖、白浒、沿江、同意、太鲁、大吴、刘黄18乡和中南路街、武珞路街2个街。

1956年6月,武汉市撤销南湖区,将武汉市江南的3个郊区(洪山区、南湖区和青山区)合并为洪山区和青山区。

将原属洪山区管辖的花山、中合、春合、联合、大吴、刘黄、山湖等7个乡划归青山区,又将原属武昌区管辖的陆家街、千家街、珞珈山街划归洪山区,此时洪山区又将33个小乡合并为莲溪、东亭、南湖、喻家山、长春、长江、九峰、游庙、驼子店、黎明、建设、红旗、和平、联合、天兴、前进、友谊、胜利、白浒等19乡,中南路街、珞珈山街、千家街、陆家街等4个街。

1958年8月,武汉市将市郊各小郊区撤销,成立了武汉市郊区,区机关驻地在汉口万松园路2号,1959年2月又迁至武昌街道口珞喻路6号。

郊区成立后,先后将小乡合并成立10个农村人民公社。

即红旗(后改为南湖)、长青(后改为青菱)、关山、红焰(后改为花山)、东风(后改为北湖)、武东、和平、五一(后改为葛店)、先锋(后改为汉桥)、红星(后改为岱山)。

其中汉桥、岱山、葛店3个公社于1960年7月划出。

1960年4月,武汉市通过了《关于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开展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决定》,从5月至7月在原行政区划的基础上,建立9个以区委单位,以大型工厂企业、机关、学校为骨干的城市人民公社,撤销武汉市郊区,原郊区所辖的农村人民公社就近划给各城市人民公社管辖。

7月6日,成立洪山(城市)人民公社。

管辖武珞、珞珈山、滨湖、水果湖、东湖风景区5个分社。

1961年3月,武汉市将洪山区人民公社和关山人民公社合并,恢复行政区建置,成立武汉市洪山区。

尔后,将原由洪山和关山两个城市人民公社所管辖的农业生产管理区改为农业公社;同时,将原城区公社建置撤销,恢复街道办事处。

1963年6月,为便于管理,将武昌区辖的花山、尤庙两个公社划归洪山区,又将洪山管辖的和平、联合两个公社划归武昌区。

此时的洪山区辖东亭、莲溪、南湖、鲁巷、花山、尤庙、九峰等7个农村人民公社和喻家山、水果湖、珞珈山、中南路、武珞、滨湖、关山等7个街。

1964年8月,武汉市为加强对市郊农村工作的领导,成立洪山和汉桥两个郊区。

原属洪山区管辖的喻家山、关山、珞珈山、武珞路、中南路、水果湖、滨湖等7个街划归武昌区;原武昌区辖的和平、联合、青菱、石嘴等4个农村人民公社划归洪山区;原属青山区辖的环城、天兴、建设、黎明、红旗、火官、白浒、沿江等8个农村人民公社划归洪山区。

加上洪山区原有的莲溪、东亭、南湖、鲁巷、九峰、尤庙、花山等7个农村人民公社,洪山区此时辖19个农村人民公社。

为了便于实施领导,洪山区对所属公社建置又作了调整:同年8月,撤销沿江公社并入白浒公社;1966年3月撤销火官公社,分别并入建设、红旗公社;同年4月撤销莲溪公社和东亭公社合并为洪山公社。

至此,洪山区辖和平、联合、青菱、石嘴、环城、天兴、建设、黎明、红旗、洪山、南湖、鲁巷、九峰、尤庙、花山、白浒等16个农村人民公社。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洪山区也同全国一样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和武汉市洪山区人民委员会以及全区的经济建设都遭到严重的冲击和破坏。

1968年2月,洪山区革命委员会成立。

1975年2月,根据武汉市的决定,调整洪山区所属的农村人民公社体制,将16个公社合并为7个公社。

即洪山、鲁巷、南湖合并为洪山公社;青菱、石嘴合并为青菱公社;九峰、尤庙合并为九峰公社;花山、白浒合并为花山公社;黎明、建设、红旗合并为建设公社;环城、联合、和平合并为和平公社;天兴公社。

1976年1月,武汉市行政区划进行部分调整,将汉桥区撤销并入洪山区,此时,洪山区称为环绕武汉市的大郊区。

辖有洪山、青菱、和平、花山、建设、九峰、天兴、江堤、永丰、长丰、后湖、谌家矶等12个公社和琴断口、唐家墩2个街。

1984年1月,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人民政府的指示精神,洪山区所辖农村人民公社改为乡。

1985年1月,武汉市委适应大城市改革开放的需要,推行以城带郊的城区管理体制,因此将洪山区管辖的江堤、永丰、长丰、后湖、谌家矶等5乡以及琴断口、唐家墩、岱山(1980年1月成立的街道)等3个街分为硚口区、汉阳区和江岸区。

1986年7月,武汉市进行区划调整,将原由武昌区管辖的关山街、狮子山街、葛化街以及珞珈山的大部分组建成的珞南街,划归洪山区管辖。

1987年1月,又将原属鄂州市的左岭镇划归洪山区。

至此,洪山区管辖天兴、和平、建设、洪山、青菱、九峰等6个乡,花山、左岭等2镇以及关山、狮子山、珞南、张家湾、葛化、红旗等6个街。

1993年7月,左岭镇同葛化街合署办公;1994年青菱乡同张家湾街合署办公。

2001年12月12日,区委、区人大、区人民政府和区政协机关迁驻雄楚大街湖北省团校临时办公。

2003年8月1日,整体搬迁至洪山区珞狮南路318号洪山政府新办公大楼办公。

2006年,撤销和平乡与洪山乡,设立和平街道与洪山街道;九峰乡北片的滨湖村、建强村、古架村、渔场移交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托管。

2008年,九峰乡及其九峰村等十村一委整体移交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托管。

2009年5月,武汉市为解决武昌、青山、洪山区“插花地”的问题,对三个区的部分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

洪山、武昌两区的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为:将洪山区管辖的姚家岭、向阳、余家湖、风光、三角路等5个村及城南社区的全部区域调整到武昌区管辖;将位于武昌区界线范围内的烽火、东亭、团结、徐东、柴林头、余家头等6个村及南湖、徐东、和平等3个社区的部分区域调整到武昌区管辖;将武昌区管辖的新世纪、华电、省电、纺机、铁机、风光苑等6个社区的全部区域调整到洪山区管辖;将位于洪山区界线范围内的理工水运、岳家嘴、列电、石牌岭等4个社区的部分区域调整到洪山区管辖。

洪山、青山两区的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为:将洪山区管辖的东兴洲、芦咀、火官、五一、红胜、星火、同兴、群力、努力、胜强、武东、贾岭、五星等13个村和光明、武东2个社区的全部区域调整到青山区管辖;将位于青山区界线范围内的柴林头、余家头、大洲、厂前等4个村的部分区域调整到青山区管辖;将青山区管辖的自建社区调整到洪山区管辖。

洪山区经过与武昌、青山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面积由509平方千米调整至480.2平方千米,减少约28.8平方千米。

2009年12月,继市江南三区“插花地”调整后,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为重点解决接收区域管辖问题和红旗街“有天无地,有街无道”历史遗留问题,洪山区对区内部分街乡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

将红旗街南迁至梨园地区,更名为梨园街道。

2010年6月28日,洪山区左岭镇及所属16个村(金王、吕墩、左岭、花园、上街、程墩、彭李、卸甲、大罗、泉井、周庄、朝阳、快岭、园林、黄陂岭、甲铺岭)4个社区(左岭、翔龙、白浒、葛化),花山镇及所属13个村(白浒、清丰、东港、沿江、山湖、红光、红军、土桥、联合、花山、春和、红焰、白羊山)1个社区(花山社区)、赛山村飞地、严东湖渔场、花山渔场,整体移交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托管,托管面积为89.26平方千米,托管人口22254户、65996人。

花山镇6村1场1苗圃1湖(即化工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联丰村、赛山村、吴桥村、吴桥渔场、花山苗圃和化工区防护带范围内的后山村、何董村、清潭村、竹子湖),整体交由化工区托管。

托管面积为17.19平方千米,托管人口是2236户、7332人。

2010年8月13日,洪山区建设乡及所属群利、群联、向家尾、黎明、四新、高潮、崇阳、前锋、新集、建洲、新村、建设、工业港、胡教14个行政村和建设社区、建设乡林场及建设乡渔场整理移交化工区托管,托管面积46.9平方千米,人口为9113户,2.41万人。

2010年11月,继左岭、花山、建设乡分别移交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化工区托管后,为更好地适应洪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洪山区对区内部部分区域行政区划又进行了调整,调整设立卓刀泉和青菱两个街道。

一是将左岭镇托管后仍保留在洪山区的葛化街道办事处建制调整至卓刀泉区域,更名为卓刀泉街道。

调整后卓刀泉街道辖20个社区、1个村,即原关山街管辖社区8个(709所社区、红星社区、吴家湾社区、华城苑社区、鲁广社区、工程大社区、关西社区、关西二社区);原珞南街管辖社区9个(五环社区、伏虎山社区、体院社区、尚文社区、卓刀泉社区、虎泉社区、马庄苑社区、金昌社区、高创社区);原洪山街管辖社区4个(卓刀泉社区、名都花园社区、学雅芳邻社区、鲁巷社区)。

二是撤销青菱乡人民政府,在原青菱乡(张家湾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调整设立青菱和张家湾两个街道办事处。

张家湾街与青菱街以三环线为界,三环线以北为张家湾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三环线以南为青菱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

调整后张家湾街辖12个社区(张家湾社区、建材社区、列电社区、三桥社区、农科院社区、长江社区、长征社区、烽火社区、毛坦社区、胜利社区、南湖社区、城市花园、光霞社区);青菱街辖5个社区(园艺社区、红霞社区、青菱社区、渔业社区、建和社区)11个村(横堤村、火箭村、金塘村、杨林村、西湾村、杨泗村、石咀村、老桥村、建阳村、花园村、建群村)。

2011年4月至今,洪山区管辖关山、珞南、和平、洪山、狮子山、张家湾、梨园、卓刀泉、青菱、天兴乡9个街道和1个乡,调整后的面积约为221.6平方千米。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驻地珞狮南路318号。

武汉市洪山区由武汉市管辖至今。

距今四千年左右,新时期屈家岭文化在今三店码头潭、柏泉钥匙墩、径河塔尔头、养殖场张家墩等地出现。

东西湖区建制较晚,1958年前,曾分属汉阳、夏口、孝感、汉川、黄陂诸县。

商末周初属南国,春秋战国属楚,秦属南郡,汉属安陆县,汉末至南北朝先后属沙羡、石阳、曲阳、沌阳、滠阳县。

隋开皇十七年(579)置汉津县,大业二年(606)改汉津县为汉阳县,区境大部分属之,西北一隅则分属汉川、孝感两县。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汉口镇从汉阳县析出,名夏口厅,1912年厅改县,区境大部分属汉阳县。

1929年6月撤夏口县建汉口市,并将瞎口县所属的乡镇又全部还给汉阳县,区境大部分属汉阳县。

1941年春至1942年秋,新四军五师13旅以东山巨龙岗为中心,先后建立了汉孝陂抗日军政联合办事处和边区县委县政府。

1949年至1957年围垦建场前,东西湖区地域分属汉阳(今蔡甸区)、汉川、孝感、黄陂4县和汉桥区管辖。

1951-1958年4月,东部一隅先后划归黄陂县、武汉市,其余依旧。

1957年9月,湖北省东西湖区围垦工程总指挥部组建。

1957年10月,东西湖国营第一畜牧场动工兴建。

此后建成六个畜牧场、三个蔬菜场和一个水产养殖场以及五个棉粮场。

1957年11月,东西湖大堤围垦工程在三金潭破土动工。

1957年12月,武汉市国营农场管理局成立。

1958年10月,武汉市增设东西湖区行政建制,实行区、局合一的体制,东西湖区诞生,农管局和区合署办公。

区辖吴家山街和吴家山(长青)、慈惠墩、走马岭、新沟、新河(新沟镇)、荷包湖、辛安渡、东山、柏泉、径河、三店、养殖(李家墩)等13个农场办事处及金银湖、东流港两个园区。

1959年2月4日,经省委批准成立东西湖人民公社,实行区社合一。

1960年12月23日,取消东西湖区人民委员会的建制,恢复原称“武汉市国营定西湖农场管理局”。

后因工作需要,1962年3月,成立武汉市人民委员会东西湖办事处,简称“东办”,作为市人委的派出机构,管理东西湖地区的行政事务。

1963年6月文革“东办”系统“革命领导小组”成立,原“东办”停止工作。

1960—1965年,东西湖区对15个农场进行整合后,定型为吴家山、慈惠墩、走马岭、新沟、荷包湖、辛安渡、东山、柏泉、径河、三店等10个农场和水产养殖场。

1966年9月在汉阳县邓南区的银莲湖筑堤,围湖垦殖,组建东西湖汉南农场(1978年3月汉南农场划出,交新成立的武汉市汉南农场管理局)。

1966年11月,成立吴家山新村街道办事处,1984年经湖北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吴家山街道办事处。

1985年3月以东风垸为基础成立东风垸渔牧场。

1985年9月14日,经省政府批准,在11个农场设立慈惠墩、走马岭、新沟、辛安渡、荷包湖、东山、柏泉、径河、三店、李家墩、长青等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事处,其管辖的地域范围与所在的农场相同。

1989年3月将新沟农场的新河大队、新沟大队划出,组建新河农场与新沟镇合署。

将东山农场的五四大队、五七大队、前进大队和柏泉农场的连通湖一大队划出新组建湖心农场。

1991年11月撤销湖心农场,原湖心农场所属各单位以总干沟为界分别划归东山与柏泉农场。

1997年3月撤销东风垸渔牧场,所属单位成建制的划归东山与柏泉农场。

2011年末辖吴家山、长青、慈惠、走马岭、新沟镇、径河、金银湖、将军路8个街道,东山、柏泉、辛安渡3个办事处,共11个乡级政区;辖有7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68个大队;下设544个居民小组、281个村民小组。

2004年,进行农场体制改革,在原长青办事处管辖范围内设立长青街道;在原慈惠办事处管辖范围内设立慈惠街道;在原新沟、走马岭办事处管辖范围内设立走马岭街道;在原新河、荷包湖农场设立新沟镇街道;调整原三店、径河、李家墩办事处,建径河、金银湖、将军路街道;辛安渡、东山、柏泉3个办事处建制不变,仍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

2008年,全区共有社区居民委员会83个,大队60个。

2015年发展为6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67个大队。

境内远古时期属荆州。

春秋战国时期属楚国。

秦灭楚后属南郡。

西汉(前202一187)属荆州牧江夏郡沙羡县。

东汉献帝二十四年(213)后属魏江夏郡石阳县。

魏黄初二年(221)后属露州江夏郡石阳县。

西晋太康元年(280)后属荆州江夏部曲阳县。

西晋永兴二年(305)后属荆州江夏郡沌阳县。

东晋建武元年(317)后属荆州江夏郡汝南县。

南北朝孝建元年(454)后属郢州江夏郡沌阳县。

隋开皇元年(581)后属郢州沔阳郡沌阳县。

隋开皇九年(589)后属沔州沌阳县。

隋大业二年(606)后属沔阳郡汉阳县。

唐武德元年(618)后属沔州汉阳县。

唐贞观元年(627)后属淮南道沔州汉阳县。

唐天宝二年(743)后属江南西道汉阳县。

唐乾元元年(758)后属沔州汉阳县。

唐天复二年(902)后属武青军汉阳县。

五代后唐天成二年(927)后属汉阳郡汉阳县。

后周显德(柴荣)四年(957)后属汉阳军汉阳县。

宋代淳化四年(993)后属荆湖北路汉阳县。

元代至元十一年(1274)后属湖北宣慰使汉阳军汉阳县。

明代洪武元年(1368)后属湖广布政司汉阳府汉阳县。

明代洪武九年(1376)后属湖广布政司武昌府汉阳县。

清代,境内属湖北布政司汉阳府汉阳县。

中华民国初年(1911),废汉阳府,置湖北江汉道、政府建道,境内属湖北江汉道汉阳县。

中华民国二十一年(1932),废道设行政督察区,境内属湖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蒲圻专员公署(区署咸宁),为汉阳县。

1949年5月前,境内解放,隶属沔阳专署汉阳县。

1951年3月,隶属孝感专署汉阳县新滩乡第五区和第六区。

1954年6月,第五区(新滩乡)和第六区(新滩乡)合并,建立新滩区。

1956年5月,新滩区机关从新滩口迁至邓家口。

同年12月新滩区改称邓南区,仍属孝感专署汉阳县。

1957年10月,孝感地区在邓南区所辖东城垸围堤垦荒,建立东城垸农场管理处,下辖东荆农场和南丰农场,直隶湖北省农垦局考感专署。

1958年9月,邓南区改成卫星人民公社,隶属孝感专署汉阳县。

同年10月,东荆农场和南丰农场合并成立东城垸农场。

1958年11月,国营东城垸农场与卫星人民公社合并为东南人民公社,隶属孝感专署汉阳县。

1959年5月,撤消东南人民公社,隶属孝感专署汉阳县。

设立邓南人民公社,隶属孝感专署汉阳县。

1961年4月,撤销邓南人民公社,恢复区级建制,改称邓南区。

1966年9月,东西湖农场管理局围垦汉南垸,建立汉南农场。

1984年1月19日,《关于武汉市设立汉南区的批复》鄂政函〔1984〕6号,设立武汉市汉南区,辖大咀、陡埠、邓南、水洪四个公社和乌金、东城垸、银莲湖、汉南四个国营农场。

唐尧,为荆;虞舜,荊州地;夏禹,荆州地;商,荆州地;周,荆州地;战国,属楚;秦,属南郡,为郢县。

汉,为江夏郡安陆县地;三国,属魏,上石梵;青龙,始置鲁山县;吴嘉禾四年,曹操赤壁败后,与吴、蜀三分荆州,在荆州东。

晋,江夏郡沌阳县,郡治沌阳在上昶城,后更置安陆县。

自上昶移临嶂山,即今城头山,仍为郡治。

宋,沌阳县属江夏郡;齐,沌阳县属江夏郡;梁,沌阳县属江夏郡;西魏,曰汊川;后周,属复州;隋,开皇十七年,置县汉津,属复州;大业初,改汉津曰汉阳;唐,武德四年至汉武、元魏俱置汉阳郡;宋改兴州为沔州,今略阳县;天宝元年,改汉阳郡曰沔阳郡;宝历二年,以汉阳、汊川入鄂州,属淮南道;五代,属吴,俱淮南地;周世宗显德五年以汉阳县置军;宋初仍为军,统县二汉阳、汉川;太平兴国二年,属汉阳军。

后周改汉中郡为汉川郡,今汉中府。

熙宁四年,废汉阳军为汉阳县,省汉川为镇,并其地入县,属鄂州;元佑元年,复为军;崇宁七年,徙治临嶂山;靖康二年,是时汉阳军属复州;绍兴元年汉阳军制置使,次鄂州。

元,仍为军,统县如宋;至元十四(1284)年,升为散府。

其年行中书省迁于湖南,以鄂州设湖北道宣慰司,府隶之。

十八年五月,行中书省迁治鄂州,宣慰司徙治汉阳。

十九年八月,罢宣慰司,以府隶行中书省;1359年,伪将陈友谅僭国号曰汉,遂有汉阳,戍于西隅;明初,仍为府,统县如元;嘉靖二十三年,改县丞;清,康熙三年(1664),湖北、湖南两省分治,汉阳府隶属湖北布政使司,仍辖汉阳、汉川两县;雍正七年(1729),属湖北布政司汉阳府领县四,将黄州府之黄陂县、德安府孝感县来属;乾隆元年,(1735)属湖北布政司汉阳府领县四,领汉阳县、汉川县、黄陂县、孝感县四县;乾隆二十八年(1763),又将安陆府沔阳州列入汉阳府管辖,从此汉阳县成为附郭首县;光绪二十五年(1899),湖广总督张之洞奏准阳夏分治,将县属汉口镇及周围数乡分出,另立夏口厅,同属汉阳府。

汉阳县疆域被一分为二。

民国元年(1912),改夏口厅为夏口县,废汉阳府,汉阳县属湖北省江汉道。

民国十五年(1926)秋,北伐军攻克武汉,汉阳县城区并入新设的汉口特别市。

次年1月,置京兆区,辖夏口、武昌、汉阳城区。

国民政府迁至武汉,8月废京兆区。

民国十九年(1930),改设汉口特别市,汉阳城区划归该市,所属乡、区仍隶属汉阳县。

民国二十一年(1932),属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蒲圻专员公署。

民国二十三年(1934)以后,改属第一和第三督察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8月,抗战胜利。

民国三十五年(1946)汉阳城区划归汉阳县,仍属湖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1947年县辖4个镇、19个乡。

1949年5月17日,汉阳县解放,汉阳城区领与大别、琴台、鹦鹉3镇和福成乡划归武汉市;姚荻乡大部地区划归嘉鱼县。

1950年8月26日,汉阳县人民政府从原汉阳城区显正街迁至蔡甸镇,全县设6区1镇。

1951年改属孝感专署。

1954年将黄金、官胜、米娘、琴断、永丰、快活、和平7乡划归武汉市汉阳区。

1955年县辖7区1镇。

1956年将新滩、东湖、霍家、宋家、向新划归洪湖县。

1958年将三店、柏泉、巨龙、鸦渡所属3个农业社划归新成立的武汉市东西湖农场;随后将新沟镇等襄河(汉江)以北划归武汉市东西湖农场。

1960年1月4日,撤销孝感专区,汉阳县划归武汉市领导。

1961年4月24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孝感专区,汉阳县划归孝感专区。

1961年设9区1镇,下辖42个人民公社、2个区辖镇。

1966年将湘口划出成立武汉市汉南农场。

1976年将东城垸农场所辖纱帽、乌金、南丰、东荆等分场划出单独成立武汉市汉南农管局。

1979年9月,以通顺河东荆河为界,将陡埠、大咀、邓南、水洪等管理区(不含曲口管理区)以及黄陵公社和曲口管理区所属的插花地划归武汉市汉南农管局,将武汉市汉南农管局以北的长河分厂、桐湖养殖场划归汉阳县。

1979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将武昌县、汉阳县划归武汉市的批复》国发〔1979〕292号,孝感地区的汉阳县划归武汉市领导,为武汉市郊县,下辖16个人民公社、1个农场(湖北省革委会1975年报告实施,国务院1979年12月19日正式批准)。

1983年辖4个镇、18个乡和1个国营农场。

1992年9月12日,《关于湖北省撤销汉阳县设立武汉市蔡甸区的批复》民行批〔1992〕101号,撤销汉阳县,设立武汉市蔡甸区,辖14个镇、6个乡和1个国营农场。

1995年辖4个街道、11个镇、4个乡和1个国营农场。

1996年10月沌口街道和沌阳街道移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托管。

2000年辖9个街道、6个镇、4个乡和1个国营桐湖农场。

2006年6月军山街道移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托管。

2011年蔡甸区辖11个街道、1个乡和1个桐湖办事处(包括托管街道)。

江夏区境内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定居。

东周至春秋期间属鄂王地。

战国时属楚国。

秦时属南郡治地。

汉高祖六年(前201)置江夏郡,设沙羡县,治涂口(今金口),是武昌建县之始。

东汉建安末年,分江夏郡为两郡,沙羡属南江夏郡。

三国吴黄武二年(223),孙权筑夏口城,是为最早的武昌城,并设武昌郡,郡治夏口城,而以沙羡县属之。

黄龙元年(229),孙权筑金口(涂口)堡,为沙羡县治,后封沙羡侯,沙羡侯孙奂降魏,省沙羡县。

西晋太康元年(280),复置沙羡县,治夏口城,属荆州。

东晋咸和年间(327-334)侨置汝南郡,于太元元年(376),省郡治,并沙阳置汝南县,治涂口。

太元三年(378)沙羡县划入汝南县,属于江夏郡。

东晋时夏口城三度为荆州州治。

在南北朝,汝南县仍治涂口,属于郢州江夏郡,州治夏口城,夏口城初称郢城。

隋开皇九年(589)灭陈,置鄂州,改汝南县为江夏县,县治由涂口迁至郢城,郢城亦为鄂州州治。

由隋至清,江夏县名一直沿用。

唐贞观年间(627-649)江夏属山南道鄂州。

乾元初(758)属江南西道鄂州。

元和初(806)属武昌军淮南道鄂州。

宋初改隶荆湖北路鄂州。

元至元十四年(1277)改隶湖广行中书省。

明太祖二年(1369)平定陈理后,置湖广行中书省武昌府,江夏县属之。

清初沿明制,康熙二十六年(1687),改湖广为湖北湖南,江夏属湖北省武昌府。

民国元年(1912),改江夏县为武昌县,属江汉道。

民国16年(1927)废道,属省辖。

民国21年(1932),增设督察区,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民国27年(1938)10月,武昌沦陷,次年5月10日在县南积善乡设敌后武昌县政府,属鄂南行政专署。

民国29年(1940)汪伪县政府设于武昌城区。

民国31年(1942),中共鄂南党政机关先后在县南设咸武鄂政务委员会,开展抗日斗争。

1945年日本投降。

9月,武昌县政府迁回武昌城区,属第一行政专署。

1949年5月17日武昌解放。

同年6月10日,武昌县人民政府在武昌城区成立,属大冶专区。

1952年划归孝感专区。

1959年11月划归武汉市。

1960年,县治由武昌城迁至纸坊镇。

1961年4月,复划归孝感专区。

1960年4月至1961年11月,武昌、嘉鱼两县合并为武昌县,不久分治。

1965年8月,划归咸宁专区。

1975年11月又划归武汉市。

1995年3月28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撤销武昌县设立武汉市江夏区的批复》国函〔1995〕23号,撤销武昌县,设立武汉市江夏区,以原武昌县的行政区域为江夏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纸坊。

1996年3月,成立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发生行政区划变更。

黄陂区古为荆地,春秋属黄,战国归楚,秦入南郡,汉属江夏郡。

今境东北部为西陵县地;西南部为安陆县地。

汉末刘表为荆州刺史,使黄祖于县东筑黄城镇(又名西城子,在今六指店街道寨上湾)拒吴。

三国时,属魏之荆州和豫州。

西南部属荆州江夏郡安陆县;东北部属豫州弋阳郡西陵县。

魏又析西陵县西南,即今天境域之东南部为石阳县,隶属江夏郡。

赤乌四年(232),弋阳郡一度为吴所有。

晋沿魏制,石阳并人西陵县。

普惠帝永兴二年(305),安陆县人朱伺为陶侃将,分安陆东界置滠阳县,治所牛湖堡(县南藤子岗附近)。

今境西南部遂属滠阳县。

南朝宋,属郢州。

西南部属江夏郡滠阳县,东北部属西阳郡西陵县。

南齐同宋。

另置木兰县(属司州安蛮左郡),跨及今境北部。

梁时仍分属3县:西陵县隶属未变;滠阳县一度属濠州,天监十三年(514),属湘州梁宁郡;木兰县改称梁安县;属光州梁安郡。

梁朝后期,江北疆域渐入北朝。

西魏改梁安县为梁兴县,属巴州齐安郡。

北齐改梁兴县为梁安县,属湘州(后改北江州)梁安郡。

陈太建五年(573),陈伐齐,郵州刺史李综克滠口,滠阳县人陈,隶属江夏郡。

北周大象元年夏历十一月(579年12月),周伐陈,杞国公宇文亮拔黄城,置黄陂县,治所独家村(今区治所在地),隶属司州安昌郡,司州后改为黄州。

县名自此始。

隋属黄州。

大业五年(609)以后隶属荆州、永安郡。

今县北部仍属木兰县。

唐隶属淮南道黄州、齐安郡。

武德三年(620)省木兰县置堡城县。

武德七年(624)省堡城县人黄岗。

五代梁、唐时属吴,后属南唐。

宋隶属淮南西路黄州、齐安郡。

嘉定三年(1210),县治迁至今前川街,县尉刘谈曾石龙柱记其事。

理宗端平二年(1235),为避元兵,寄治鄂州青山矶(今武汉市青山区附近)。

元隶属湖广中书省黄州路。

治所迁回今址。

明隶属湖广布政使司黄州府。

清隶属湖北布政使苛(湖北省)黄州府。

雍正七年(1729)改隶属汉阳府。

民国元至三年(1912—1914),隶属鄂东道,民国3年鄂东道改为江汉道,属江汉道。

民国十六至二十一年(1927—1932),直属省。

从民国二十一年(1932)起,先后隶属湖北省第二、第四行政督察区,黄冈管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日本侵略军占领黄陂,10月,治所先后迁研子岗余家榜、石门黄门冲。

翌年又迁长堰翁家冲、塔耳岗仙台、黄安县吴家凹、三名寺、蔡店萧家湾、刘家山。

民国三十年(1941)又迁冯家楼,旋迁礼山县金鼓、李家冲,民国三十一年(1942)迁麻城县张店,翌年又迁礼山县宣化店,民国三十四年(1945)迁还县城。

1949年5月,黄陂全境解放,隶属孝感专区。

1960年1月4日国务院批准,孝感专区撤销,隶属武汉市。

1961年4月24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孝感专区,隶属孝感专区。

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地市行政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国函〔1983〕字164号,黄陂县划归武汉市管辖。

1995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城关镇更名为前川镇。

1998年9月15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撤销新洲县和黄陂县设立武汉市新洲区和黄陂区的批复》国函〔1998〕77号,撤销湖北省黄陂县,设立武汉市黄陂区。

1999年3月28日正式挂牌办公。

治所前川镇(今前川街)。

新洲史称邾,周为邾国。

战国时,楚灭邾,其地并入楚,名邾城。

秦为邾邑,属南郡。

汉高祖元年(前206),项羽封吴芮为衡山王,都邾;后四年,分南郡为江夏郡,置邾县和西陵县,今区境东属邾县,西属西陵,郡治在今新洲境内。

魏晋南北朝时先后易名西陵县、南安县、齐安郡、衡州。

隋开皇五年(585),改衡州为黄州,治南安县;隋开皇十八年(598),改南安县为黄冈县,至唐中和末一直为州、县治地。

唐光启元年(885),故治邾城改为旧州。

宋建隆元年(960)后,旧州易名为新洲,隶属黄州,位于黄冈县西部,故又称“冈西”。

1947年10月,中共中原局于“冈西”建立新洲县爱国民主政府,隶鄂豫第四行署。

1948年6月,仍并入黄冈县。

1952年9月17日政务院批准,设立新洲县,以黄冈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隶属黄冈专署。

1970年属黄冈地区。

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地市行政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83)国函字164号,黄冈地区的新洲县划归武汉市管辖。

1998年9月15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撤销新洲县和黄陂县设立武汉市新洲区和黄陂区的批复》国函〔1998〕77号,撤销新洲县,设立武汉市新洲区,以原新洲县的行政区域为新洲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邾城街道。

2017年9月30日上午,武汉长江新城工作委员会、长江新城管理委员会宣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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