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永宁解放,建立镇人民政权,并先后为晋江县第九区、第十五区政府所在地。 1958年,永宁隶属于石狮人民公社,本辖区为永宁大队第一中队。 1961年,属永宁人民公社。 1984年,属永宁镇。 1988年9月,设永宁镇永宁社区居委会。 2011年5月永宁社区居委会正式一分为四,本社区即称永宁第一社区。 |
1949年9月永宁解放建立镇人民政权,并先后为晋江县第九区、第十五区政府所在地。 1958年永宁隶属于石狮人民公社,本辖区为永宁大队第二中队。 1961年,属永宁人民公社。 1984年,属永宁镇。 1988年9月,设永宁镇永宁社区居委会。 2011年5月永宁社区居委会正式一分为四,本社区即称永宁第二社区。 |
元、明、清时期隶属晋江县二十都。 民国初期,永宁隶属晋江县石狮区,民国31年(1942年)永宁改为镇,设镇公所。 1958年,永宁隶属于石狮人民公社。 1961年,永宁从石狮公社分出,成立永宁人民公社。 1984年,取消公社建制,永宁改为镇。 1988年9月,石狮市成立,永宁镇划归石狮市管辖。 2011年永宁社区一分为四,成立永宁第三社区。 |
1949年9月,永宁解放,建立镇人民政权,并先后为晋江县第九区、第十五区政府所在地。 1958年,永宁隶属于石狮人民公社,本辖区为永宁大队第四中队。 1961年,属永宁人民公社。 1984年,属永宁镇。 1988年9月,设永宁镇永宁社区居委会。 2011年5月永宁社区居委会正式一分为四,本社区即称永宁第四社区。 |
1956年设外高高级社,1958年与浯沙、金埭并为三芳大队,1980年分出设外高大队,1984年改称外高村民委员会。 |
1956年设浯沙高级社,1958年与金埭、外高合为三芳大队,1980年分出设浯沙大队,1984年称为浯沙村民委员会。 |
1956年设金埭高级社,1958年与外高、浯沙合并为三芳大队,1980年分出设金埭大队,1984年改称金埭村委会。 |
清朝、民国时期属泉州府二十都,1956年设立梅林高级社(渔农合一),1958年设梅林大队,1984年设梅林村民委员会。 |
1956年设港边高级社,1958年改港边大队,1984年改称港边村委会。 |
1956年设沙堤高级社(渔农分开),1958年沙堤与郭坑合并成立沙郭大队,1965年改名为沙堤大队(郭坑归下宅管辖),1984年改成沙堤村民委员会。 |
1956年设下宅高级社,1958年与郭宅、院东、后杆柄、郭坑、新沙堤合并称为联溪大队,1962年改为下宅大队,1984年改称下宅村委会委会。 |
1956年设郭坑高级社。 1958年与郭宅、山边、后杆柄、下宅、新沙堤、院东等合并为联溪大队。 1965年与沙堤、新沙堤合并称为沙郭大队。 1965年划归下宅大队管辖。 1980年从下宅村分出自成郭坑村民委员会。 |
1956年设后杆柄高级合作社,1958年与院东、郭宅、山边、下宅、郭坑、新沙堤合并称联溪大队,至1965年拆出设立后杆柄大队,1984年改称为后杆柄村民委员会。 |
1956年设院东高级社,1958年与郭宅、山边、后杆柄、下宅、郭坑、新沙堤合并称为联溪大队,1965年与后杆柄、山边、郭宅从联溪大队分出设立后杆柄大队,1984年分出设立院东村民委员会。 |
1956年设山边高级社,1958年与郭宅、院东、后杆柄、下宅、郭坑、新沙堤合并称为联溪大队,1962年划归下宅大队管辖,1965年归后杆柄大队管辖,1984年分出设立山边村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