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荔波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增设阁龙社区居委会的批复荔府函(2012)149号文件,于2012年9月12日成立阁龙社区居民委员会,属甲良镇管辖至今。 |
该地名清朝为甲良。 1984年设立甲良村村民委员会属甲良镇管辖至今。 |
该地名清朝得名梅桃村。 1956年属甲良区甲良乡,1958年属甲良区东方红公社,1959年属曙光公社甲良管理区,1961年为甲良区甲良公社梅桃大队,1984年设立梅桃村村民委员会属甲良区甲良乡,1991年甲良乡改为甲良镇,梅桃村村民委员会属甲良镇至今。 |
该地名明朝为丙外。 解放初曾属独山县基长区,1951-1957年属独山县基长区狮山乡,1958年属基长区狮山公社丙外大队,1958年底属曙光公社同星管理区,1960年划归甲良管理区,1961年为甲良区甲良公社丙外大队,1984年设丙外村村民委员属甲良区甲良乡,1991年属甲良镇丙外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该地名宋朝为甲站。 1984年设立甲站村村民委员会。 1951年属二区方村乡,1953年为二区董平乡,1956年属甲良区甲站乡,1958年属甲良区东方红公社,1959年属曙光公社甲站管理区,1961年为甲良区甲站公社甲站大队,1984年设甲站村村民委员会属甲良区甲站乡,1991年甲站村村民委员会属甲良镇至今。 |
该地名清朝为甲高。 解放初曾属方村区管辖,1958年属甲良区东方红公社,1959年属曙光公社甲良管理区,1961年为甲良区甲站人民公社甲高大队,1984年设甲高村村民委员会属甲良区甲站乡,1991年拆区建乡并镇后,甲高村村民委员会属甲良镇至今。 |
该地名自1943年得名。 1951年属二区方村乡,1953年为二区董平乡,1956年属甲良区甲站乡,1958年属甲良区东方红社,1959年属曙光公社甲站管理区,1961年为甲良区甲站公社甲新大队,1984年设立甲新村村民委员会属甲站乡,1991年拆区并乡建镇时属甲良镇至今。 |
该地名清朝为益觉。 解放初隶属二区阳凤乡,1956年隶属甲良区阳凤乡甲岸村,1958年属甲良区阳凤公社,1959年属曙光公社阳凤管理区,1961年属甲良区阳凤人民公社称甲岸大队,1984年为了方便管理,又将甲岸大队分为益觉村和甲岸村,隶属甲良区阳凤乡,1991年设益觉村村民委员会属甲良镇,2004年又将益觉村与甲岸村两村合并为益觉村属甲良镇至今。 |
该地1991年得名为新场,1992年设立新场村村民委员会。 1951年属二区阳凤乡,1956年属甲良区阳凤乡,1958年属甲良区阳凤公社,1959年属曙光公社阳凤管理区,1961年为甲良区阳凤公社阳凤大队,1984年属荔波县甲良区阳凤乡,1991年撤乡并镇后,阳凤划归甲良镇,同年阳凤集市从原来的“老场”搬至“新场”,阳凤正式更名为新场,1992年设立新场村村民委员会属甲良镇至今。 |
该地名自明朝得名石板。 1953年属二区拉磨乡,1956年属甲良区阳凤乡,1958年属阳凤公社,1959年属曙光公社阳凤管理区,1961年为甲良区阳凤人民公社石板大队,1984年设立石板村村民委员会属甲良区阳凤乡,1991年撤区并乡建镇后,石板村村民委员会属甲良镇至今。 |
1958年得名双江村,属甲良区东方红公社,1959年属曙光公社方村管理区,1961年属甲良区方村公社交挠大队、交进大队、板平大队、双江大队,1984年设双江村村民委员会属甲良区方村乡,1991年撤区并乡属方村乡,2014年行政区划调整后,方村乡和甲良镇合并为甲良镇,双江村村民委员会属甲良镇至今。 |
该地名清朝为红坭。 1951年属二区方村乡,1953年属二区甲站乡,1956年属甲良区甲站乡,1958年属甲良区东方红公社,1959年属曙光公社方村管理区,1961年甲良区方村公社红坭大队,1984年设红坭村村民委员会属方村乡,2014年行政区划调整后,方村乡和甲良镇合并为甲良镇,红坭村村民委员会属甲良镇至今。 |
该地名1984年得名沿用至今。 1956年得名尧并村隶属甲良区梅桃乡,1958年属甲良区东方红公社,1959年属曙光公社方村管区,1961年隶属于甲良区方村人民公社尧并大队,1984年设尧并村村民委员会属方村乡,2014年拆乡并镇后,属甲良镇至今。 |
该地名自明朝得名。 1953年属二区方村乡,1954年属二区梅桃乡,1956年属甲良区方村公社,1958年属甲良区东方红公社,1959年属曙光大公社方村管理区,1961年属甲良区方村公社丙花大队,1984年属甲良区方村乡,1991年设立丙花村村民委员会属方村乡,2014年撤乡设镇,方村乡并于甲良镇,丙花村村民委员会属甲良镇至今。 |
该地名1984年得名沿用至今。 1950至1953年为二区方村乡,1956年属甲良区方村乡,1958年属甲良区东方红公社,1959年属曙光公社方村管理区,1961年为甲良区方村公社拉街大队,1984年设拉街村村民委员委会属甲良区方村乡,1991年为方村乡拉街村民委员会,2014年撤乡并镇后属甲良镇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