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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街道各村社区历史沿革[3]

南岸一村,解放前属梯垱湾;解放后1957年称新建大队;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为大城公社新建大队;1971年与五四大队、南岸大队、联盟大队合并为大城公社红卫大队;1981年为范湖公社南岸大队;1983年更名为南岸村,属范湖乡管辖;1993年为范湖乡南岸一片;1996年为范湖乡南岸一村;2001年5月范湖乡、金水乡、金口街道(原金口镇)合并为金口街道,属金口街道管辖至今。

南岸二村,1957年为新建大队;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为大城公社五四大队;1971年与新建大队、南岸大队、联盟大队合并为大城公社红卫大队;1983年更名为南岸村,属范湖乡管辖;1993年为范湖乡南岸二片;1996年为范湖乡南岸二村;2001年5月范湖乡、金水乡、金口街道(原金口镇)合并为金口街道,属金口街道管辖至今。

南岸三村,1957年为新建大队;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为大城公社南岸大队;1971年五四大队、南岸大队、联盟大队合并为大城公社红卫大队;1983年更名为南岸村,属范湖乡管辖;1993年为范湖乡南岸三片;1996年为范湖乡南岸三村;2001年5月范湖乡、金水乡、金口街道(原金口镇)合并为金口街道,属金口街道管辖至今。

1952年建立四个互助组,即沙湖湾为一、二组,双窑湾为三、四组;1960年成立联合大队,四个互助组改为四个生产小队;1970年因人口增加,改为8个生产小队;1983年更名为联合村,属范湖乡管辖;1998年因国家江堤占压征用,2个自然湾分为3个自然湾。

2001年5月范湖乡、金口街道(原金口镇)合并为金口街道,属金口街道管辖至今。

大罾口村,1950年为群建大队;1969年与东湖大队、前进大队合并为三合大队;1979年三合大队解体,恢复为群建大队;1983年更名为大罾口村,属范湖乡管辖;2001年5月范湖乡、金水乡、金口街道(原金口镇)合并为金口街道,属金口街道管辖至今。

青菱村,1958年为大城公社东湖大队;1969年与大罾口大队、勤建大队合并为大城公社三合大队;1979年三合大队解体,恢复成东湖大队;1983年更名为三合村,属范湖乡管辖;1995年三合村分为三个村,青菱村成立;2001年5月范湖乡、金水乡、金口街道(原金口镇)合并为金口街道,属金口街道管辖至今。

西湖村,1950年为金口区大城公社西湖大队;1969年西湖大队、群建大队、前进大队合并为三合大队;1979年三合大队解体,恢复为西湖大队;1983年更名为西湖村,属范湖乡管辖;2001年5月范湖乡、金水乡、金口街道(原金口镇)合并为金口街道,属金口街道管辖至今。

1955年之前称红星大队,同年成立农业合作社;1955年隶属大城公社,仍名红星大队;1970年隶属法泗公社;1980年与西湾大队合并,取名红旗大队;1981年3月从红旗大队分出,于1981年4月成立大罾埠大队,属范湖公社;1983年属范湖乡;2001年5月范湖乡、金水乡、金口街道(原金口镇)合并为金口街道,设立大罾埠村,属金口街道管辖至今。

西湾村,1955年之前统称西湾,为农业合作社管辖;1955年为大城公社金星大队;1970年划入法泗公社;1971年与大罾埠村合并为红旗大队;1980年红旗大队又划分为两个大队,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时分别以西湾、大罾埠命名两个大队;1983年更名为西湾村,并成立西湾村村民委员会,属范湖乡管辖;2001年5月范湖乡、金水乡、金口街道(原金口镇)合并为金口街道,属金口街道管辖至今。

马蹄口村,1963年为大湾大队、港尖大队、新河大队,属于范湖公社贺岭管理区管辖;1971年三大队并入南阳大队,属范湖公社管辖;1978年初从南阳大队分出,成立马蹄口大队;1983年更名为马蹄口村,属范湖乡管辖;2001年5月范湖乡、金水乡、金口街道(原金口镇)合并为金口街道,属金口街道管辖至今。

南阳村,1956年12月为南阳大队、卫星大队;1959年南阳大队、卫星大队与鲁湖养殖场合并取名中央鲁湖养殖场;1970年南阳大队、卫星大队合并为南阳大队;1974年南阳大队撤分为原来的南阳、卫星大队;1983年更名为南阳村,属范湖乡管辖;2001年5月范湖乡、金水乡、金口街道(原金口镇)合并为金口街道,属金口街道管辖至今。

枫树村,1962年为同乐大队;1970年撤销同乐大队,改为贺岭大队;1988年撤销贺岭大队,分为白衣庵村、前湖村、枫树村,属范湖乡管辖;2001年5月范湖乡、金水乡、金口街道(原金口镇)合并为金口街道,属金口街道管辖至今。

前湖村,1956年隶属省农科所联乐大队,部分属同乐大队;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为金口区贺岺公社前湖大队;1971年为范湖乡贺岺大队和贺岺村辖区前湖片(三村合并);1988年将贺岭大队拆分为白衣庵村、枫树岭村、前湖村;2001年5月范湖乡、金水乡、金口街道(原金口镇)合并为金口街道,属金口街道管辖至今。

1953年土地改革时成立互助组,合作社;1956年2月至1958年7月,现在的白衣庵村7、8组,前湖村4、5组,白马头村7组为联乐大队,行政属湖北省农科院管辖;1958年8月至1964年9月与现在的白马头村分开,划归永乐大队;1970年12月行政属贺岭公社管辖;1971年1月至1988年3月为范湖乡贺岭大队;1988年贺岭大队拆分为白衣庵村、枫树村、前湖村;2001年5月金水乡、范湖乡并入金口街道,属金口街道管辖至今。

1956年2月,现在的白衣庵村7、8组,前湖村4、5组,白马头村7组为联乐大队,现在的白衣庵村1-6组,白马头村1-6组、8组为永乐大队;1958年8月撤销联乐大队,现在的白衣庵村7、8组又划分为永乐大队管辖;1964年9月与现在的白马头村分开,后白马头更名为光明大队;1977年与现在的三门口村、铁锦村合并为老铁锦大队,属范湖公社;1980年底撤并为白马头村民委员会;1983年属范湖乡;2001年5月金水乡、范湖乡并入金口街道,属金口街道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