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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春城街道(古城)始建于南朝陈永定二年(558年)。

明代至清代,属南厢、南乡二都。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1952年,属阳春县一区。

1953年,分出设附城区和县城镇(区级镇)。

1957年,撤区,附城区分设附城、崆峒乡。

1958年4月,崆峒乡并入附城乡。

1958年9月,阳春县城镇与附城乡合并,成立春城人民公社。

1961年,分为春城镇公社和春城区。

1963年,撤春城区改称附城公社(1978年分为河西公社和附城公社)。

1983年,改称区。

1985年,河西区与附城区合并,称春城区。

1986年,撤区建镇,称春城镇。

2004年5月,撤销春城镇设立春城街道。

2016年8月20日,河西街道从春城街道划分设立,漠阳江以西划为河西街道辖区。

明、清时期,隶属顺阳都。

民国元年(1912年)—1952年,属第三区。

1953年7月,称第六区。

1956年1月,改称河朗区。

1958年10月,并归春湾公社。

1959年6月,春湾公社分为春湾、河朗两个公社。

1961年3月,隶属春湾区。

1963年1月,撤销春湾区,建立河朗公社。

1983年8月,河朗公社改为河朗区。

1986年12月,河朗区改为河朗镇。

松柏镇西北部(今双黄、云容、北河)于明万历五年(1577年),由阳春县划出属东安县(后为云浮县)。

1950年7月,复划归阳春县;其余地方明、清两代属顺阳都。

民国元年(1912年)—1952年,属第三区。

1953年8月,设第五区(后为松柏区)。

1957年4月,设松柏、北河乡。

1958年4月,合并为松柏乡;同年10月,设松柏公社,后属春湾公社。

1961年4月,复设松柏公社(1961年7月至1963年1月,属春湾区)。

1983年8月,改为区。

1986年12月,撤区建乡镇,称松柏镇。

明清时期,属思良都石望堡。

民国元年(1912年)—1952年,属阳春县第三区。

1953年8月,改属阳春县第六区(后称河区)。

1957年4月,设立石望乡。

1958年4月,属河乡;同年10月,属河公社,后属春湾公社。

1959年,属河公社。

1964年4月,成立石望公社;同年11月,分设石望、交简公社,属春湾区管辖。

1963年,撤销春湾区时,交简公社并入石望公社。

1983年8月,改为石望区。

1986年12月,撤区建乡,称石望乡。

1992年,撤销乡建制,建立石望镇。

明代至清光绪末年,属思良都。

民国元年(1912年)—1952年,为第三区。

1953年8月,改为第四区(后为春湾区)。

1957年4月,设春湾镇(乡级)及春湾、新春、茶园乡。

1958年4月,并为春湾乡;同年10月,置春湾公社(曾称春北公社)。

1961年7月,设春湾区。

1963年1月,撤区复置春湾公社。

1983年8月,改称区;同年9月,从春湾区分设春湾镇(区级)。

1985年6月,区镇合署办公。

1986年12月,撤区建乡镇,称春湾镇。

2003年10月,撤销卫国镇,并入春湾镇。

明、清两朝,合水属阳春县南厢都,境内置平坦堡、南在堡。

民国时期,合水属阳春县第二区。

1949年10月23日,合水仍属阳春县第二区。

1958年9月,成立合水公社。

1984年,复设合水镇人民政府。

1985年6月,合水人民政府改设为合水区。

1986年12月,撤区乡,合水区又改称合水镇。

明、清时期,为高岗堡,堡址位于隋开皇十年(590年)所设的流南县旧址。

民国七年(1918年),在西山河出口处筑拦河“陂”,陂南面渐成集市,称“陂面圩”。

1962年,从合水公社分出设陂面公社。

1975年10月,复设的陂面公社治所改在新址黄牛头。

1986年12月,建陂面镇。

明万历五年(1577年)前,属阳春县辖,后划归东安县。

1949年初,在圭岗设云浮县西山特别区。

1950年7月,复归阳春县,称第七区。

1952年,分出永宁设第八区,圭岗仍为第七区。

1957年,第7区分设圭岗、那林、山根、三洞等四个乡。

1958年,四乡合并成立圭岗公社。

1961年,设圭岗区。

1963年,撤区复设圭岗公社。

1983年,复称圭岗区。

1986年,撤区建圭岗镇。

隋大业二年(606年),废西城、流南县,并入铜陵县;属信安郡,永宁属铜陵县地。

唐武德四年(621年)置春州,并置流南县,永宁为其属地。

唐武德五年(622年),并归阳春县,永宁为其属地。

南汉沿唐制,复置流南县属春州。

北宋开宝六年(公元972年)废罗水、流南县并入阳春县。

大中祥符九年(1016)春州并入新州,阳春改为新春县,西山归新春县。

天禧四年(1020年)复置春州,新春县复称阳春县。

熙宁六年(1073年)撤春州,阳春县属南恩州,西山属阳春县地。

元朝至明万历四年(1576年)以前,西山仍属阳春县。

1577年,两广总督凌云翼,既平罗旁“瑶贼”,罗定州新置东安县。

民国四年(1915年)东安县改称云浮县,因而“西山’’又称“云浮飞地",被列为云浮县第六区。

1949年12月中旬末,西山解放,由阳春县设西山特别区代云浮县管辖。

1949年10月22日阳春县城解放,阳春县人民政府代云浮县接管西山地区,成立西山特别区人民政府。

1950年8月永宁归属阳春县第七区管辖。

1950年8月7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西山划归阳春县属,列为第七区。

明代至清光绪末年,属南乡都。

民国元年(1912年)—1952年,属第一区。

1953年8月,设第二区(后为马水区)。

1957年4月,设马水乡。

1958年10月,设马水公社,后并入漠阳公社(后称春城公社)。

1961年4月,复设马水公社;同年11月,分设石荼公社,均属春城区辖。

1963年1月,撤区,石恭公社并入马水公社。

1983年8月,改为马水区。

1986年12月,撤区建乡镇,称马水乡。

1992年,改为马水镇。

明清两代,属南乡都。

民国元年(1912年)—1952年,为阳春第六区。

1953年,称十四区。

1957年,分设岗尾乡和潭籍乡。

1958年,成立岗美公社,后归并春城公社。

1959年,复设岗美公社。

1961年,属春城区。

1963年,复设岗美公社。

1983年,改称岗美区。

1986年,撤区建镇称岗美镇。

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属牂牁郡进桑县管辖,并在此置有进桑关。

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辟河口镇为商埠,设河口督办。

民国十六年(1927年),划为特别行政区。

1950年,改为河口街政府。

1954年10月,改为河口镇。

1955年,成立城关镇(区河口镇辖镇)。

1958年,改为城关公社。

1968年10月,成立城关镇。

1987年10月,由城关镇改为河口镇。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建太平都。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改设为潭水区。

1949年,阳春解放后,改设为第五区。

1958年,称潭水公社。

1984年改,设为潭水区公所。

1986年,改称潭水镇。

隋开皇十年(590年),境内属西城县地。

唐武德四年(621年),境地属流南县。

明洪武二年(1369年),境地属太平都,太平都治设在今三甲坪。

清乾隆年间(1736年—1795年),都下设堡,称三甲堡。

民国十九年(1930年),改称三甲下乡。

1949年10月22日,阳春解放,区、乡建制不变,三甲属第四区辖,区公所设在三甲圩。

1953年8月4日,全县划为14个区,原第四区划分为第九、第十、第十一3个区,三甲属第九区,区公所设在三甲坪。

1956年1月,第九区改称三甲区。

1957年4月,撤区改为三甲乡。

1958年,改称三甲公社。

1971年,公社驻地由三甲坪头迁至新址(今建设路67号)。

1979年,三甲公社分为三甲、山坪公社。

1983年,改称三甲区。

1986年,改称三甲镇。

2003年,山坪镇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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