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设高楼乡杨塬村。 1958年9月,高楼、白马两乡合建为赤城公社,杨塬村改称杨塬大队隶属于赤城公社。 1958年12月,合水县板桥等5乡并入庆阳县后成立板桥公社,杨塬大队隶属于板桥公社。 1961年12月,板桥等5个公社复归合水县后,杨塬大队被划分到庆阳县高楼公社。 1965年2月,高楼公社和城关公社的莲池、葛崾岘公社的2个大队合并为莲池公社,杨塬大队隶属于莲池公社。 1979年12月,莲池公社更名为高楼公社,杨塬大队隶属于高楼公社。 1983年12月,高楼公社改称高楼乡人民政府,杨塬大队改称杨塬村民委员会隶属于高楼乡人民政府。 |
1949年10月,高楼村隶属于赤城区公署高楼乡。 1950年6月,赤城区公署改称赤城区公所,高楼村隶属关系未变。 1955年11月,赤城区公所撤消,花村乡并入高楼乡,直属于县人委,高楼村仍隶属于高楼乡。 1958年9月,高楼、白马两乡合建为赤城公社,高楼村改称高楼大队隶属于赤城公社。 1965年2月,高楼公社和城关公社的莲池、葛崾岘公社的2个大队合并为莲池公社,高楼大队隶属于莲池公社。 1979年12月,莲池公社更名为高楼公社,高楼大队隶属于高楼公社。 1983年12月,高楼公社改称高楼乡人民政府,高楼大队改称高楼村民委员会隶属于高楼乡人民政府。 |
1949年10月,设高楼乡太乐村。 1958年9月,高楼、白马两乡合建为赤城公社,太乐村改称太乐大队隶属于赤城公社。 1958年12月,合水县板桥等5乡并入庆阳县后成立板桥公社,太乐大队隶属于板桥公社。 1961年12月,板桥等5个公社复归合水县后,太乐大队被划分到庆阳县高楼公社。 1965年2月,高楼公社和城关公社的莲池、葛崾岘公社的2个大队合并为莲池公社,太乐大队隶属于莲池公社。 1979年12月,莲池公社更名为高楼公社,太乐大队隶属于高楼公社。 1983年12月,高楼公社改称高楼乡人民政府,太乐大队改称太乐沟村民委员会隶属于高楼乡人民政府。 |
1949年10月,丁堡村属赤城区公署高楼乡。 1958年9月,高楼、白马两乡合建为赤城公社,丁堡村改称丁堡大队隶属于赤城公社。 1958年12月,合水县板桥等5乡并入庆阳县后成立板桥公社,丁堡大队隶属于板桥公社。 1961年12月,板桥等5个公社复归合水县后,丁堡大队被划分到庆阳县高楼公社。 1965年2月,高楼公社和城关公社的莲池、葛崾岘公社的2个大队合并为莲池公社,丁堡大队隶属于莲池公社。 1979年12月,莲池公社更名为高楼公社,丁堡大队隶属于高楼公社。 1983年12月,高楼公社改称高楼乡人民政府,丁堡大队改称丁堡村民委员会隶属于高楼乡人民政府。 |
1949年10月,花村隶属于赤城区公署花村乡。 1950年6月,赤城区公署改称赤城区公所,花村隶属关系未变。 1955年11月,赤城区公所撤消,花村乡并入高楼乡,直属于县人委,花村隶属于高楼乡。 1958年9月,高楼、白马两乡合建为赤城公社,花村改称花村大队隶属于赤城公社。 1965年2月,高楼公社和城关公社的莲池、葛崾岘公社的2个大队合并为莲池公社,花村大队隶属于莲池公社。 1979年12月,莲池公社更名为高楼公社,花村大队隶属于高楼公社。 1983年12月,高楼公社改称高楼乡人民政府,花村大队改称花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高楼乡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