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建立崇头行政村,隶属于太平乡;1958年公社化时称崇头生产队,隶属于梅源管理区;1961年体制下放建立崇头大队,隶属于梅源公社;1984年政社分设,设立崇头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梅源乡;1989年12月梅源乡改建制镇更名为崇头镇,隶属于崇头镇。 名称至今沿用。 |
清同治年间隶属于浮云乡三都;民国23年(1934)至民国28年(1939)9月称金山乡;28年10月至建国前隶属于复兴乡一保;建国后建立行政村隶属于太平乡;1958年公社化时称生产队,隶属于梅源管理区;1961年体制下放后建立梅源大队,隶属于梅源公社;1984年政社分设,改设梅源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梅源乡;1989年12月梅源乡改建制镇更名为崇头镇,隶属于崇头镇。 2019年5月,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崇头镇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批复》(云政函〔2019〕31号),同意合并梅源村、张化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建立梅源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崇头镇。 名称至今沿用。 |
建国后隶属于梅源区太平乡第三行政村;1956年合作化时隶属于太平乡第三高级社;1958年公社化时称南山生产队,隶属于太平管理区;1961年体制下放建立南山大队,隶属于梅源公社;1984年政社分设,设南山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梅源乡;1989年12月梅源乡改建制镇更名为崇头镇,隶属于崇头镇。 名称至今沿用。 |
清同治年间隶属于浮云乡三都;民国23年(1934年)至28年(1939年)9月称栈云乡;建国前隶属于复兴乡十一保;建国后建立岩下行政村,隶属于梅源区太平乡第六行政村;1956年合作化时隶属于太平乡第5高级社;1958年公社化时隶属于梅源管理区岩下生产队;1961年体制下放后建立岩下大队,隶属于梅源公社;1984年政社分设,改设岩下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梅源乡;1989年12月梅源乡改建制镇更名为崇头镇,隶属于崇头镇。 2019年5月,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崇头镇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批复》(云政函〔2019〕31号),同意合并岩下村、黄地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建立岩下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崇头镇。 名称至今沿用。 |
建国后建行政村,隶属于梅源区栗溪乡;1958年为栗溪生产队,隶属于太平管理区;1961体制下放时建立栗溪大队,隶属于梅源公社;1984年政社分设,改设栗溪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梅源乡;1989年12月梅源乡改建制镇更名为崇头镇,隶属于崇头镇。 村名至今沿用。 |
建国后隶属于栗溪乡下垟行政村;1958年公社化时,建立下垟生产队隶属于太平管理区;1961年体制下放称下垟大队,隶属于梅源公社;1984年政社分设,改设下垟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梅源乡;1989年12月梅源乡改建制镇更名为崇头镇,隶属于崇头镇。 村名至今沿用。 |
1958年公社化时称坑根生产队,隶属于太平管理区;1961年体制下放建立坑根大队,隶属于梅源公社;1984年政社分设,设坑根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梅源乡;1989年12月梅源乡改建制镇更名为崇头镇,隶属于崇头镇。 村名至今沿用。 |
建国后建立坑头行政村,隶属于复兴乡;1958年公社化时称坑头生产队,隶属于太平管理区;1961年体制下放时称坑头大队。 因重名,1981年10月经县政府批准更名为梅竹大队,隶属于梅源公社;1984年全县政社分设,改设梅竹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梅源乡;1989年12月梅源乡改建制镇更名为崇头镇,隶属于崇头镇。 村名至今沿用。 |
建国后建立叶垟行政村,隶属于叶垟乡;1956年叶垟乡并入和平乡,隶属于和平乡;1958年公社化时称叶垟生产队,隶属于和平管理区;1961年体制下放建叶垟生产队,隶属于和平公社;1981年和平公社改称黄源公社;1984年政社分设改设叶垟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黄源乡;2011年9月黄源乡并入崇头镇,隶属于崇头镇。 2019年5月,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崇头镇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批复》(云政函〔2019〕31号),同意合并陈家垟村、水碓垟村、叶垟村等3个村民委员会,建立叶垟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崇头镇。 名称至今沿用。 |
建国后建立行政村,隶属于叶垟乡;1956年叶垟乡并入和平乡,隶属于和平乡;1958年公社化时称陈坞生产队,隶属于和平管理区;1961年体制下放建陈坞生产队,隶属于和平公社;1981年和平公社改称黄源公社,隶属于黄源公社;1984年政社分设改设陈坞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黄源乡;2011年9月黄源乡并入崇头镇,隶属于崇头镇。 2019年5月,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崇头镇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批复》(云政函〔2019〕31号),同意合并陈坞村、夏家垟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建立陈坞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崇头镇。 名称至今沿用。 |
建国后隶属于和平乡第一行政村;1958年公社化时建黄家畲生产队,隶属于和平管理区;1961年体制下放建生产大队隶属于和平公社;1981年随公社更名为黄源大队,隶属于黄源公社;1984年政社分设,改设黄源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黄源乡;1986年恢复原名黄家畲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黄源乡;2011年9月黄源乡并入崇头镇,隶属于崇头镇。 名称至今沿用。 |
建国后建立大垟行政村,隶属于黄源乡;1958年公社化时称大垟生产队,隶属于和平管理区;1961年体制下放建大垟大队,隶属于和平公社;1981年和平公社改称黄源公社,隶属于黄源公社;1984政社分设改设大垟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黄源乡;2011年9月黄源乡并入崇头镇,隶属于崇头镇。 2019年5月,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崇头镇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批复》(云政函〔2019〕31号),同意合并大垟村、贵庄村、盘条口村、坑下村等4个村民委员会,建立大垟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崇头镇。 名称至今沿用。 |
建国后建立张家地行政村,隶属于云峰乡;1958年公社化时称张家地生产队,10月云峰乡并入和平乡,隶属于和平管理区;1959年1月云峰从和平管理区分出,隶属于云峰管理区;1961年体制下放称张家地大队,隶属于云峰公社;1981年随公社更名为云峰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改设云峰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云峰乡;因与遂昌县云峰乡重名,1985年8月云峰乡更名为云丰乡,并随乡名更名为云丰村村民委员会;1992年5月按群众要求仍改为张家地村村民委员会;2011年9月云丰乡并入崇头镇,隶属于崇头镇。 2019年5月,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崇头镇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批复》(云政函〔2019〕31号),同意合并潘山头村、张家地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建立张家地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崇头镇。 名称至今沿用。 |
建国后建立坑下行政村隶属于云峰乡;1958年公社化时称生产队,10月云峰乡并入和平乡,隶属于和平管理区;1959年1月云峰从和平管理区分出,隶属于云峰管理区;1961年体制下放时,取王山头、荫桥、山茶丘3个自然村名首字建立王荫山大队,隶属于云峰公社;1984年政社分设,改设王荫山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云峰乡;1985年8月云峰乡更名为云丰乡,隶属于云丰乡;2011年9月云丰乡并入崇头镇,隶属于崇头镇。 2019年5月,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崇头镇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批复》(云政函〔2019〕31号),同意合并王荫山村、商坑下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建立王荫山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崇头镇。 名称至今沿用。 |
建国后建立后垟行政村隶属于云峰乡;1956年7月,龙泉县龙南乡栏头、金尺亭村划归云和县;1958年公社化时称生产队,10月云峰乡并入和平乡,隶属于和平管理区;1959年1月云峰从和平管理区分出,隶属于云峰管理区;1961年体制下放时,后垟、金尺亭、栏头、漈下4个自然村并成后垟大队,隶属于云峰公社;1984年政社分设改后垟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云峰乡;1985年8月云峰乡更名为云丰乡,隶属于云丰乡;2011年9月云丰乡并入崇头镇,隶属于崇头镇。 2019年5月,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崇头镇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批复》(云政函〔2019〕31号),同意合并后垟村、杉板坑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建立后垟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崇头镇。 名称至今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