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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马登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49年隶属弥兰区,1952年属剑川县第三区,1958年4月属马登人民公社,为马登管理区;1961年5月,管理区改设为生产大队,为马登大队;1962年原大队改为人民公社,为马登公社;1967年5月公社建制改为“抓革命,促生产”领导组;1968年10月领导组改称为马登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0年6月,马登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马登大队革命委员会;1981年4月马登大队革命委员会改称为马登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2月原大队建制改为乡(镇)人民政府,为马登镇人民政府;1988年1月,区、乡体制改革,马登镇改称为马登村公所,2000年下半年,马登村公所改设为马登村民委员会至今。

1949年隶属弥兰区,为热水塘自然村,1952年属剑川县第三区,改名为后甸自然村,1958年4月属东华管理区;1961年5月,管理区改设为生产大队,属东华大队;1962年原大队改为人民公社,划归后甸公社;1968年10月为后甸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0年6月,为后甸大队革命委员会;1981年4月为后甸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2月原大队建制改为乡人民政府,为后甸乡人民政府;1988年1月,区、乡体制改革,为后甸村公所,2000年下半年,为马登镇后甸村民委员会至今。

1949年隶属弥兰区,1952年属剑川县第三区,1958年属马登人民公社;1962年原大队改为人民公社,为甸所公社;1968年10月改设甸所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0年6月,甸所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甸所大队革命委员会;1981年4月甸所大队革命委员会改设为甸所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2月原大队建制改为乡人民政府,为甸所乡人民政府;1988年1月,区、乡体制改革,甸所乡改设为甸所村公所,2000年下半年甸所村公所改设为甸所村民委员会至今。

1949年隶属弥兰区,1952年属剑川县第三区,1958年4月属马登人民公社,为江南管理区;1961年5月,管理区改设为生产大队,为江南大队;1962年原大队改为人民公社,为江南公社;1967年5月公社建制改为“抓革命,促生产”领导组;1968年10月领导组改设为江南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0年6月,江南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江南大队革命委员会;1981年4月江南大队革命委员会改设为江南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2月原大队建制改为乡人民政府,为江南乡人民政府;1988年1月,区、乡体制改革,江南乡改设为江南村公所,2000年下半年,江南村公所改设为江南村民委员会至今。

1949年隶属弥兰区,1952年属剑川县第三区,1958年4月属马登人民公社,为文屏管理区;1961年5月,管理区改设为生产大队,为文屏大队;1962年原大队改为人民公社,为文屏公社;1967年5月公社建制改为“抓革命,促生产”领导组;1968年10月领导组改设为文屏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0年6月,文屏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文屏大队革命委员会;1981年4月文屏大队革命委员会改设为文屏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2月原大队建制改为乡人民政府,为文屏乡人民政府;1988年1月,区、乡体制改革,文屏乡改设为文屏村公所,2000年下半年,文屏村公所改设为文屏村民委员会至今。

1949年隶属弥兰区,1952年属剑川县第三区,1958年4月属马登人民公社,为玉龙管理区;1961年5月,管理区改设为生产大队,为玉龙大队;1962年原大队改为人民公社,为玉龙公社;1967年5月公社建制改为“抓革命,促生产”领导组;1968年10月领导组改设为玉龙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0年6月,玉龙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玉龙大队革命委员会;1981年4月玉龙大队革命委员会改设为玉龙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2月原大队建制改为乡人民政府,为玉龙乡人民政府;1988年1月,区、乡体制改革,玉龙乡改设为玉龙村公所,2000年下半年,玉龙村公所改设为玉龙村民委员会至今。

1949年隶属丽江地区兰坪县第二区上兰乡,1956年10月划归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第三区,为马登公社黄花管理区;1961年5月,管理区改设为生产大队,为黄花大队;1962年原大队改为人民公社,为黄花公社;1967年5月公社建制改为“抓革命,促生产”领导组;1968年10月领导组改设为黄花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0年6月,黄花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黄花大队革命委员会;1981年4月黄花大队革命委员会改设为黄花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2月原大队建制改为乡人民政府,为黄花乡人民政府;1988年1月,区、乡体制改革,黄花乡改设为黄花村公所,2000年下半年,黄花村公所改设为黄花村民委员会至今。

1949年隶属弥兰区,1952年属剑川县第三区,1958年4月属马登人民公社,为太平管理区;1961年5月,管理区改设为生产大队,为太平大队;1962年原大队改为人民公社,为太平公社;1967年5月公社建制改为“抓革命,促生产”领导组;1968年10月领导组改设为太平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0年6月,太平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太平大队革命委员会;1981年4月太平大队革命委员会改设为太平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2月原大队建制改为乡人民政府,为太平乡人民政府;1988年1月,区、乡体制改革,太平乡改设为太平村公所,2000年太平村公所改设为太平村民委员会至今。

1949年隶属丽江地区兰坪县第二区上兰乡,1956年10月划归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第三区,为马登公社新民管理区;1961年5月,管理区改设为生产大队,为新民大队;1962年原大队改为人民公社,为新民公社;1967年5月公社建制改为“抓革命,促生产”领导组;1968年10月领导组改设为新民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0年6月,新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新民大队革命委员会;1981年4月新民大队革命委员会改设为新民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2月原大队建制改为乡人民政府,为新民乡人民政府;1988年1月,区、乡体制改革,新民乡改设为新民村公所,2000年下半年,新民村公所改设为新民村民委员会至今。

1949年隶属丽江地区兰坪县第二区上兰乡,1956年10月划归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第三区,为马登公社新华管理区;1961年5月,管理区改设为生产大队,为新华大队;1962年原大队改为人民公社,为新华公社;1967年5月公社建制改为“抓革命,促生产”领导组;1968年10月领导组改设为新华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0年6月,新华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新华大队革命委员会;1981年4月新华大队革命委员会改设为新华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2月原大队建制改为乡人民政府,为新华乡人民政府;1988年1月,区、乡体制改革,新华乡改设为新华村公所,2000年下半年,新华村公所改设为新华村民委员会至今。

1949年属弥兰区,1952年属剑川县第三区,1958年4月属马登人民公社,为东华管理区;1961年5月,管理区改设为生产大队,为东华大队;1962年原大队改为人民公社,为东华公社;1968年10月改设为东华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0年6月,东华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东华大队革命委员会;1981年4月东华大队革命委员会改设为东华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2月原大队建制改为乡人民政府,为东华乡人民政府;1988年1月,区、乡体制改革,东华乡改设为东华村公所,2000年下半年,东华村公所改设为东华村民委员会至今。

1949年隶属弥兰区,1952年属剑川县第三区,1958年4月属马登人民公社,为马登管理区;1961年5月,管理区改设为生产大队,为马登大队;1962年原大队改为人民公社,为马登公社;1967年5月公社建制改为“抓革命,促生产”领导组;1968年10月领导组改称为马登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0年6月,马登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马登大队革命委员会;1981年4月马登大队革命委员会改称为马登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2月原大队建制改为乡(镇)人民政府,为马登镇人民政府;1988年1月,区、乡体制改革,马登镇改称为马登村公所,2000年下半年,马登村公所改设为马登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