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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家庄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太平乡通泽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一区(驻地长治)置郝家庄编村、为主村。

南郭村、王童村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六区(驻地高河)北郭乡,下辖北郭、南郭、王童、郝家庄。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四联高级合作社,简称“四联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郝家庄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郝家庄公社,置郝家庄生产大队,下辖7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郝家庄乡,郝家庄大队随改为郝家庄村民委员会,下辖7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郝家庄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太平乡安仁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针漳村编村、为主村,北郭、刘家庄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六区(驻地高河)北郭乡,下辖北郭、南郭、王童、郝家庄。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中联高级合作社,简称“中联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郝家庄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郝家庄公社,置北郭生产大队,下辖3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郝家庄乡,北郭大队随改为北郭村民委员会,下辖3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郝家庄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太平乡安仁都,下辖四里有四村:破城(安城)、王董(童)、南郭、任家庄。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一区(驻地长治)郝家庄编村、为主村,南郭、王童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六区(驻地高河)北郭乡,下辖北郭、南郭、王童、郝家庄。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联星高级合作社,简称“联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郝家庄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郝家庄公社,置王童生产大队,下辖4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郝家庄乡,王童大队随改为王童村民委员会,下辖4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郝家庄乡。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太平乡安仁都,下辖四里有四村:破城(安城)、王董(童)、南郭、任家庄。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一区。

安城编村、为主村,任家庄、岭上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并设安城镇,系一地政治、文化、经济、交通中心。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六区(驻地高河)安城乡,下辖安城、任家庄、岭上。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安联高级合作社,简称“安联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郝家庄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郝家庄公社,置安城生产大队,下辖13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郝家庄乡,安城大队随改为安城村民委员会,下辖14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现属郝家庄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太平乡安仁都,下辖四里有四村:破城(安城)、王董(童)、南郭、任家庄。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一区(驻地长治)安城编村、为主村,任家庄、岭上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六区(驻地高河)安城乡,下辖安城、任家庄、岭上。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联星高级合作社,简称“联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郝家庄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郝家庄公社,置任家庄生产大队,下辖4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郝家庄乡,任家庄大队随改为任家庄村民委员会,下辖6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郝家庄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崇信都,下辖四里有四村:信义、寨子、秦家庄、焦家庄、山头。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信义编村,为单独编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划归长治市。

1963年复归长治县,属郝家庄公社,置信义生产大队,下辖8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郝家庄乡,信义大队随改为信义村民委员会,下辖9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郝家庄乡。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崇信都,下辖四里有四村:信义、寨子、秦家庄、焦家庄、山头。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马坊头编村、为主村,寨子、宋家庄、秦家庄、李家庄、五马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光明高级合作社,简称“光明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郝家庄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郝家庄公社,置寨子生产大队,下辖2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郝家庄乡,寨子大队随改为寨子村民委员会,下辖4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郝家庄乡。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慎城都,下辖二里有四村:宋家庄、刘家庄、闫家庄、马坊头。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马坊头编村、为主村,寨子、宋家庄、秦家庄、李家庄、五马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六区(驻地高河)七里坡乡,下辖七里坡、南寨、暴马头、蒋村、宋家庄。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勇进高级合作社,简称“勇进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郝家庄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郝家庄公社,置宋家庄生产大队,下辖6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郝家庄乡,宋家庄大队随改为宋家庄村民委员会,下辖6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郝家庄乡。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太平乡通泽都,下辖三里有四村:高河、吴村、上河、秦村,并设高河集,系一地交通、文化、政治、经济中心。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一区高河编村、为主村,高村、岔口村、下郝村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高河由集改称镇。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六区(驻地高河)高河乡,下辖高河、东下郝、西上郝、吴村、上郝。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旭宏高级合作社,简称“旭宏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高河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高河公社,置高河生产大队,下辖12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高河乡,高河大队随改为高河村民委员会,下辖12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郝家庄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太平乡高阳都,下辖三里有三村:高村、阳步、津梁寺。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一区高河编村、为主村,高村、岔口村、下郝村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六区(驻地高河)南津良寺乡,下辖南津良寺、北津良寺、杨暴、岔口、高村。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前进高级合作社,简称“前进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高河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高河公社,置高村生产大队,下辖6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高河乡,高村大队随改为高村村民委员会,下辖4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郝家庄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太平乡通泽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一区(驻地长治)高河编村、为主村。

高村、岔口、下郝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区下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六区(驻地高河)南津良寺乡,下辖南津良寺、北津良寺、杨暴、岔口、高村。

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联星高级合作社,简称“联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高河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高河公社置岔口生产大队。

1981年,岔口更名为漳西。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高河乡,漳西大队随改为漳西村民委员会,下辖2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郝家庄乡。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太平乡通泽都,下辖三里有四村:高河、吴村、上河、秦村。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一区(驻地长治)吴村编村、为主村,上秦、津良寺、下秦村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六区(驻地高河)高河乡,下辖高河、东下郝、西上郝、吴村、上郝。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旭联高级合作社,简称“旭联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高河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高河公社,置吴村生产大队,下辖8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高河乡,吴村大队随改为吴村村民委员会,下辖6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郝家庄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太平乡通泽都,下辖三里有四村:秦村、下河(下郝)、高河、吴村。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一区,高河编村为主村,高村、岔口村、下郝村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区下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六区高河乡,下辖高河、东下郝、西下郝、吴村、上郝。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西下郝幸福高级合作社,简称“幸福社”。

东下郝金钟农业高级合作社,简称“金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高河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高河公社,置东下郝生产大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高河乡,东下郝、西下郝生产大队东下郝、西下郝村民委员会。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郝家庄乡。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太平乡通泽都,下辖三里有四村:秦村、下河(下郝)、高河、吴村。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一区,高河编村为主村,高村、岔口村、下郝村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区下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六区高河乡,下辖高河、东下郝、西下郝、吴村、上郝。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西下郝幸福高级合作社,简称“幸福社”。

东下郝金钟农业高级合作社,简称“金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高河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高河公社,置东下郝生产大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高河乡,东下郝、西下郝生产大队东下郝、西下郝村民委员会。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郝家庄乡。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太平乡好义都,下辖二里有四村:上郝、刊字(看寺)、小宋、胡家庄。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一区(驻地长治)看寺编村、为主村,小宋、上郝、景家沟、胡家庄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六区(驻地高河)高河乡,下辖高河、东下郝、西上郝、吴村、上郝。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红星高级合作社,简称“红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高河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高河公社,置上郝生产大队,下辖4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高河乡,上郝大队随改为上郝村民委员会,下辖5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郝家庄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