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称“临汝”。 时因境内有临、汝二水经流而得名。 临水由崇仁河、宜黄河在境内汇流而成,全长3千米,环绕县境西部,北流至黄岗口与南来的汝水汇合注入抚河。 《临川县志》(1993年版)记载:临、汝二水流经境内,故称“临汝”。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春秋属吴。 战国时,先后属吴、越、楚三国。 秦汉,属豫章郡南城县地。 东汉永元八年(96),析南城西北境置临汝县。 三国时,为吴国领地,属临川郡。 隋开皇九年(589),临川郡改名抚州。 临汝县因西丰、定川两县并入改名“临川县”。 大业三年(607),又改抚州为临川郡,临川县属之。 唐武德五年(622),复为抚州。 天宝元年(742),改抚州为临川郡;乾元元年(758),临川郡复改抚州郡。 五代后周显德五年(958),析临川县归政乡置金溪场。 北宋淳化五年(994),析临川县归德、顺德、顺政三乡立金溪场为县。 明正德七年(1512)析出临川县长寿、移风、遵化、安宁、延寿、祟德等六乡设置东乡县。 1949年5月,划出临川县的羊城、东外二镇另设临川市(县级),1950年4月,临川市改为城关区(镇级),复并入临川县;1951年6月,撤销城关区改设抚州市(镇级),半年后又改抚州镇,均属临川县。 1954年4月,抚州镇从临川县划出,升格为县级镇。 1969年1月,临川县李渡、长山、文港、前途、温圳等五公社划归进贤县,崇仁县秋溪公社划归临川县。 1969年10月,抚州镇改设抚州市(县级)。 1987年8月,撤销抚州市和临川县,设立县级临川市,并于1995年5月正式组建。 2000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临川市,设立临川区。 |
春秋时为百越之池。 战国时属楚。 秦属扬州九江郡。 汉高帝六年(前201),属豫章郡。 东汉永元八年(96),属豫章郡。 三国吴太平二年(257),属临川郡,隶江州。 南朝梁普通三年(522),属江州:太平二年(557),属高州。 隋开皇九年(589)废郡扩州,属抚州。 唐武德五年(622),隶属洪州总管府。 天宝元年(742),属临川郡。 北宋开宝元年(968),属抚州军。 南宋绍兴元年(1131),属抚州军。 元至元十三年(1276),属抚州路,属江西行中书省。 明洪武元年(1368),属抚州府:正德七年(1512),析临川县长寿、移风、遵化、安宁、延寿、崇德乡,金溪县延福乡,饶州府安仁县(今余江)云锦乡,余干县习泰乡及南昌府进贤县崇信乡设东乡县,隶属抚州府,辖10乡210里又三甲。 清顺治二年(1645)至清末,隶属抚州府。 1912年冬,废除府和直隶州,省直辖;1914年,江西省设道,隶属豫章道;1932年,江西划分13行政区,隶属第五行政区,区治临川县;1935年全省缩减为8行政区,隶属第七行政区,区治南城县。 1949年5月14日,成立东乡县,隶属贵溪专区,辖6区19乡;9月,贵溪专区并入上饶专区,属上饶专区。 1950年4月,辖6区、81乡,属上饶专区。 1952年5月,划分为8区,辖1镇(孝冈镇)、86乡,属上饶专区。 1956年4月,辖27乡(镇)。 1957年,辖25乡、1垦殖场。 1958年,辖12公社、3垦殖场(含省属红星垦殖场)。 1959年,辖7垦殖场、1镇、11公社。 1961年,设置区工作委员会,辖7区。 1962年底,撤销区工作委员会。 1963年,辖20公社、3政场合一的垦殖场。 1964年,辖14公社、3垦殖场,属上饶专区。 1968年7月,改属抚州地区。 1974年,辖4镇、14公社、5垦殖场。 1984年6月,撤销公社,建立乡政权,各垦殖场作为经济实体,不再列入行政建制,就近归各乡镇。 1985年,辖4镇13乡。 2000年10月,抚州地区撤地设地级市,隶属抚州市。 2005年,辖孝冈、小璜、马圩、圩上桥、詹圩、岗上岗上积、杨桥殿、王桥、黎圩9镇,珀圩、虎圩、邓家、瑶圩4乡,及红光垦殖场、红星垦殖场、红亮垦殖场、甘坑林场。 2016年11月19日国务院批复撤销东乡县设立抚州市东乡区,2017年3月6日,抚州市东乡区正式挂牌成立,隶属抚州市至今。 |
夏商时期,南城属古扬州。 春秋战国时,南城属吴;吴亡于越后,南城属越;越亡于楚后,南城属楚。 秦统一全国后,划全国36郡,南城属九江郡。 高祖刘邦在汉高祖元年建立西汉,不久在今江西境内置豫章郡。 为拱卫郡守郡城,当时先后在周边划出了18个县,南城为其中之一。 汉高祖五年(前202),在南城的硝石镇(今淹入洪门水库中)筑城置县,因在豫章郡城之南而称南城。 明代李贤等人所撰《明一统志》卷五十三在建昌府领县条下载:“南城县,附郭。 本汉旧县,以在豫章郡城南,故名。”其范围相当于今天的抚州市。 三国吴太平二年(257),建临川郡,郡治南城县。 同年迁临汝县,南城属临川郡。 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县治由硝石迁至榻埠街(今建昌镇九鼎一带),改名为新南城。 在《宋书》之《州郡二》中说:“南城男相,汉旧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曰新南城,江左复旧。”东晋元帝建武元年(317),复称南城。 两晋时期均属临川郡。 南朝齐建元元年(479),临川郡治迁南城县,隋开皇九年(589),改临川郡为抚州,州治迁临汝县。 历110年。 隋唐属抚州。 南唐后主九年(969),升南城县为建武军。 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改建武军为建昌军,军治仍设在南城县。 南城为建昌军所辖。 元改军为路,明改路为府,南城仍为建昌路、府治所。 清袭明制,仍为建昌府治。 建昌府的设置直至清代灭亡。 东汉和帝永元八年(96),析南城县西、北部(今临川、金溪、东乡、崇仁、宜黄、乐安)置临汝县,三国吴太平二年(257)析东部、南部置永城、东兴、南丰3县,均属临川郡。 隋开皇九年(589),废东兴、永城和南丰3县入南城县;唐武德五年(622),复析置东兴、永城县,两年后废入南城县,景云二年(711),复析置南丰县,两年后又废入南城;开元八年(720),再析建南丰县。 宋绍兴八年(1138),析南城县东南5乡置新城县(今黎川县);明万历六年(1578),析东北境56都至73都置泸溪县(今资溪县)。 1952年,划金溪县临坊、黄狮入南城县沙洲镇,南城县成今日境域。 1912年,直属江西省。 1914年,属豫章道。 1926年,直属江西省。 1932年,属江西省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南城县。 1935年,改江西省第八行政督察区为江西省第七行政督察区,南城属七区,专员公署设南城县。 1949年10月1日,改第七行政区为抚州专区,专员公署迁抚州镇,南城属抚州专区。 后抚州专区改名抚州地区,南城属抚州地区。 2000年6月,抚州撤地设市,南城属抚州市,至今。 |
汉时为南城县辖地,三国吴太平二年(257)分南城县另置永城、东兴县,此为建县之始,隋开皇九年(529)又并入南城,唐武德五年(622)复置永城、东兴两县,经两年又废复属南城县,至南宋绍兴八年(1138)分南城东南5乡,置新城县(因新建县城得名),1914年,因全国有几个县同名,故更名黎川县,沿用至今。 |
该地名自得名沿用至今。 历史沿革为夏禹时属扬州。 春秋时先属吴,后属越。 战国时属楚。 秦属九江郡。 汉为南城县地,隶属豫章郡。 三国吴太平二年(257),析南城南境六乡设置南丰县,县治在白舍土屯耆,以其常产嘉禾初名丰县,别号嘉禾。 因当时徐州有丰县,与之重名,而本邑地处省郡之南,乃冠南字为南丰,以示区别。 南丰正式设县伊始,隶属同年(257)新设的临川郡。 西晋元康元年(291),南丰从临川郡属江州(今九江)。 南朝宋、齐、梁、陈,南丰均属临川郡。 隋开皇九年(589),南丰县废,并入南城。 唐景云二年(711)复置南丰县,从抚州隶属江南道。 唐先天二年(713)又废,归入南城,仍属抚州。 北宋淳化二年(991),南丰始从建昌军(南城)。 南宋绍兴八年(1138)春,以南丰地广难治,析县南境三乡置广昌县。 元朝至元十九年(1282),南丰升为州,直隶江西行中书省。 明洪武三年冬(1370)复降为县,属建昌府(南城)。 清沿明制。 第二次国内战争时期,南丰县于1930年4月成立苏维埃政府,1932年2月与广昌县合并为南广县,次年4月又与广昌分设。 1932年,南丰归属江西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后(1949年8月17日)属抚州分区、专区、地区,2000年7月抚州撤地设市,南丰属抚州市。 |
隋开皇九年(589)开始,置崇仁县,自此开始,一直隶属抚州。 元属抚州路,明、清隶属抚州府,1949年隶属抚州专区。 1970年隶属抚州地区,1984年5月31日,桃源公社分设桃源乡、张坊乡;相山公社分设相山乡、山斜乡、港下乡。 1985年3月15日,撤销相山乡,设置相山镇。 1993年1月3日,撤销航埠乡、礼被乡、孙坊乡、河上乡,设立航埠镇、礼被镇、孙坊镇、河上镇。 2001年撤地设市,隶属地级抚州市,得名后沿用至今。 |
春秋时属吴,战国初属越。 周显王三十五年(前334)属楚;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属九江郡。 西汉初年属豫章郡南城县;东汉永元八年(96)属临汝县地(其中云盖乡属庐陵郡永丰县)。 三国时属吴,吴太平二年(275),县境设置新建、安浦两县,属临川郡;又置兴平县属庐陵郡,至此,县境属新建、安浦及兴平三县地。 梁普通三年(522),分安浦县属临川郡;分新建、西宁、兴平三县属巴山郡(郡治设在本县公溪古城)。 旋割庐陵、临川、吉阳边地并入巴山郡,并改称为高州,县境全属高州。 隋开皇九年(589),废高州,将巴山郡、新建县、兴平县、西宁县等地合并设置崇仁县,县境属崇仁县地。 唐武德七年(624),兴平县地划归吉州;新建、安浦仍属崇仁县。 南宋绍兴十九年(1149),划崇仁县的天授、乐安、忠义乡和吉州永丰县的云盖乡建置乐安县。 因境内有一乡名乐安,故以此为县名。 建县后属抚州,元代属抚州路,明、清两代属抚州府。 在1914年,江西全省划为豫章、浔阳、庐陵、赣南四道时,乐安属豫章道。 1926年废道,全省各县市隶属于省。 1932年,全省改设行政区分统各县后,全省行政区虽有过几次变动,但乐安一直属于第7行政区管辖,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未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抚州设专员公署,属抚州专区管辖;1975年专区改称地区后,属抚州地区管辖,2000年抚州撤区设市,属抚州市管辖至今。 |
夏、商属杨州之域。 春秋战国属吴、越、楚。 秦属九江郡。 西汉属南城县。 东汉属临汝县。 三国吴太平二年(257)析临汝县设宜黄县,县城在宜水、黄水汇合处,因名宜黄,属临川郡。 晋元康元年(291),析荆、扬十郡置江州,辖临川郡,宜黄隶之。 陈永定元年(557),析江州立高州,宜黄仍属临川郡为侯国。 隋开皇九年(589)划归崇仁县。 唐武德五年(622)复设宜黄县,隶属抚州。 武德八年(625)复归崇仁县。 宋开宝元年(968)析崇仁县崇贤、仙贤、岱贤立宜黄场。 宋开宝三年(970)升场为县,属抚州。 后主准其请,遂升场为县,隶抚州,设县治于黄填镇(今凤冈镇);开宝八年(975),南唐土地尽入于宋,改抚州为军州,抚州军归宋。 自此宜黄设县及县名均未变动;绍兴十九年(1149),改抚州为抚州府,宜黄属之。 此后一直未变,故有建于吴,定于宋之称。 元至元十三年(1276),抚州军改抚州路,宜黄隶之。 明洪武元年(1368),抚州路改抚州府,宜黄属之;洪武九年(1377),废行中书省设承宣布政使司,下分道、府,宜黄属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湖东道抚州府。 1912年,废府,各县直辖于省;1914年,江西省分4道,宜黄县属豫章道;1926年,废豫章道,宜黄县直辖于江西省;1932年,宜黄属第八行政区;1935年,宜黄县属第七行政区。 1949年5月10日,隶属抚州专区,辖6区、3镇、72乡。 1951年增设第七区。 1956年,撤区并乡,辖1镇、29乡。 1958年,辖14公社。 1961年、辖25公社。 1963年,辖18公社、1镇、2垦殖场。 1966年,辖15个公社,1镇、3垦殖场。 1978年,属抚州地区,辖18公社、1镇,7垦殖场。 1986年,撤社建宜黄乡,辖13乡、3镇,2垦殖场。 1997年辖11乡、5镇、2垦殖场。 2000年7月,属抚州市。 2001年,辖6乡、6镇、2垦殖场。 2011年,辖8镇、4乡、2垦殖场。 |
春秋战国时,金溪先后属吴、越、楚。 秦属九江郡。 汉属豫章郡,南城县之地,东汉永元八年临汝县,金溪为临汝县地。 三国、晋、南北朝,金溪均为临汝县地。 隋改临川郡为抚州,改临汝县为临川县,金溪为临川县地。 唐时仍属临川县,宝历元年,在今县冶址上设上幕镇(因上幕岭而得名)。 镇东的白面坞与金窟山、宝山都产银,因设冶炼场。 五代十国金溪仍属抚州临川县。 后周显德五年,南唐以临川县的上幕镇及靠近该镇的归政乡设置金溪场。 宋开宝八年,金溪场归于宋。 淳化五年,将临川县的归德、顺德、顺政连同原来的归政共4乡立为金溪县,属抚州管辖。 景德二年划安仁县(今余江县)延福、白马、永和三乡归金溪,后白马、永和合并,金溪系辖6个乡。 元时抚州改为路,金溪属抚州路。 明洪武元年,抚州改路为府,金溪属抚州府。 清仍属抚州府。 1912年,废府、州,金溪县直属于省。 1914年,划全省为四道,金溪属豫章道。 1926年废道,金溪又直属于省。 1932年,全省划为13个行政区,金溪属驻地为临川的第五行政区。 1935年4月,全省缩为8个行政区,金溪属第七行政区。 1939年,全省扩至11个行政区,1942年又调整为9个行政区,直至1949年,金溪均属第七行政区。 1949年5月7日,金溪县解放,属赣东北区贵溪督察专员公署。 同年8月,改属抚州专区。 区治设在临川。 1971年,抚州专区改为抚州地区,金溪属抚州地区。 2000年10月,抚州撤地设市,金溪属抚州市管辖。 县治秀谷镇。 |
商、周时属扬州域。 春秋时属吴,周文王3年越灭吴,改属越。 周显王46年楚威王克越,属楚。 秦朝时属九江郡,汉高帝四年(前202),属豫章郡南城县。 太平二年(257),分豫章郡东部为临川郡,属临川郡南城县。 开皇九年(589),改临川为抚州,属抚州南城县。 大业三年(607),仍改为临川郡,属临川郡南城县。 武德五年(622),复置抚州,属抚州南城县。 后晋天福二年(937),以南城置建武军,属南城县。 太平兴国三年(978),改建武军为建昌军,属南城县。 至元四年(1277),改建昌军为建昌路,属南城县。 至正二十二年二月(1362),改建昌路为建昌府,属南城县。 明朝万历六年(1578),析南城县之56都至72都置泸溪县,属建昌府。 顺治二年(1645),属建昌府。 1912年,属豫章道。 1914年,因与湖南省泸溪县同名,改泸溪县为资溪县,名称沿用至今。 1932年,属第五行政区。 1949年5月,属赣东北行署贵溪督察专署。 1949年8月,改属抚州分区专员公署。 1951年7月,属抚州专区。 1971年,属抚州地区。 2000年10月,抚州撤地设市,属抚州市。 |
南宋绍兴八年(1138)3月25日,析南丰县之南三乡建立广昌县,属建昌军;元属建昌路;明、清属建昌府。 1914年属豫章道,1926年直属省。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广昌县是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全红县,1931年属赣西南特委,1932年2月因南丰长陂等区并入广昌改称南广县,1933年5月复称广昌县;1933年7月根据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的决定,从广昌县南部析出赤水等9个区,设立赤水县;1934年6月,广昌、赤水两县合并为广赤县。 1932年至1934年,广昌县及南广、赤水、广赤县均隶属苏维埃江西省。 1935年复称广昌县,属第八行政区。 1949年9月广昌县解放,初属宁都专区,1952年属抚州专区,1954年属赣南行政区,1964年属赣州专区,1970年属赣州地区,1983年7月属抚州地区,2000年属地级抚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