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大沙镇 | 隶属:都昌县 |
区划代码:360428104 | 代码前6位:360428 |
行政区域:江西省 | 地理分区:华东地区 |
行政级别:镇 | 车牌代码:赣G |
长途区号:0792 | 邮政编码:332000 |
辖区面积:约52.2平方公里 | 人口数量:约3.5万人 |
人口密度:约670人/平方公里 | |
下辖地区:1个社区、10个行政村 |
代码 | 城乡分类 | 简介 | |
大沙社区 | ~001 | 镇中心区 | 明嘉靖年间,三都首富朱时(1510-1577),字月波,号大沙。出生于召朴村。在三都畈开铺经商,随着经营商品的扩展,三都畈形成了小集市,而附近村民的农…[详细] |
沿湖村 | ~200 | 村庄 | 滨沿鄱阳湖岸,故称沿湖村。1949年前属双峰乡十二保。1949年后属第九区沿湖乡。合作化时属竹林乡朝阳高级合作社。1957年与竹林乡分开属朝阳高级社,…[详细] |
官山村 | ~201 | 村庄 | 因驻地官山村而得名。1949年前属双峰乡第十二保。1949年后属第九区沿湖乡。合作化时沿湖初级社转为朝阳高级社。公社化时为大沙公社朝阳大队。1981年…[详细] |
黄香村 | ~202 | 村庄 | 因黄香垄而得名。1949年前为双峰乡第十六保。1949年后属竹林乡,合作化时期为朝阳高级社。1959年后为大沙公社朝阳大队。1973年改为黄香大队。1…[详细] |
太阳村 | ~203 | 村庄 | 境内有一座山,名为太阳垴,故称太阳村。1949年前属双峰乡第十二保。1949年后第九区竹林乡。合作化时为茅铺乡群星初级社转为竹林高级社,公社化时期为茅…[详细] |
茅铺村 | ~204 | 村庄 | 因原此地是都昌县至三汊港等东边地区的线道,沈氏祖先借此条件过往人多,就搭茅草棚卖茶营生,后成街道,故名茅铺村。1949年前属双峰乡第九保。1949年后…[详细] |
店前村 | ~205 | 村庄 | 村背后有一条长巷,后形成街巷,故名。1949年前属凤凰乡。1949年后属九区店前乡。合作化时属火星高级社。公社化时为大沙公社店前大队。1963年为茅铺…[详细] |
南垅村 | ~206 | 村庄 | 处南边垄里,故名。1949年前属三汊港区凤凰乡第八保。1949年后属第九区大沙乡。合作化时期为南星高级社。1959年后为大沙人民公社南垄大队。1984…[详细] |
横山村 | ~207 | 村庄 | 因原驻地横山村而得名。1949年前第二区双峰乡第十九保一部分。1949年后属第九区南堑乡。合作化时属南星初级社转为南星高级社第二、三社。公社化时为茅铺…[详细] |
火星村 | ~208 | 村庄 | 取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意,故名。1949年前属凤凰乡第九保的一部分和双峰乡第六保的一部分。合作化时为大沙乡火星高级社。1959年为大沙公社火星大队。1…[详细] |
三里村 | ~209 | 村庄 | 全村范围纵横山里,故称三里村。1949年前属凤凰乡第六保。1949年后属大沙乡。合作化时为惠丰高级社。公社化时,由西田乡、惠丰高级社改为和合公社三里大…[详细] |
地名由来:
明嘉靖年间,三都首富朱时(1510-1577),字月波,号大沙。出生于召朴村。在三都畈开铺经商,随着经营商品的扩展,三都畈形成了小集市,而附近村民的农村产业也在小集市包装后通过南溪湖进入鄱阳湖而贯通长江。但小集市后面有条水港,阻碍了货物进入集市,且村民过往也不方便,朱大沙出资在水港上建造了一座桥,后人将此桥称为大沙桥,小集市称为大沙街。乡镇由此得名。
荣誉排行:
2023年11月,大沙镇被确定为第十六批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
基本介绍:
大沙镇位于都昌县城的东南部,距县城14公里,东与三汊港、周溪两镇隔河相望,南濒鄱阳湖,西连和合乡、大树乡,北倚凤凰山脉与阳峰乡、汪墩乡接壤,总面积52.2平方公里,共有32056人,年农业总产值4922 万元,工业总产值1020万元,财政收入858万元。
建国前夕属濒湖区双凤乡,建国初属第九区,1956年划归三汊港区。1958年并和合乡组成大沙公社,1962年与和合公社分开,取名为茅铺公社,1968年复并,1973年又与和合乡分开,更名为大沙公社。1983年改为大沙乡,1996年因撤乡建镇,沿名大沙镇至今。
自2000至2005年起该镇借助国家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政
历史沿革:
清代,属新城乡三都。
1936年为凤凰乡、属二区。
1944年为双凤乡。
1949年5月,属五区。
1952年,分为三里、店前、太阳、大沙、沿湖5乡,属九区。
1956年,为大沙乡,属三汊港区。
1958年,和合、西田、竹林3乡并入大沙乡。
1959年废乡,改称大沙人民公社。
1962年,和合公社分出。
1968年,和合、茅铺、大沙并为大沙公社。
1973年,和合公社从大沙公社中分出。
1984年恢复乡建置,复称大沙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