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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房县上龛乡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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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理宗保佑六年(1258),大元兵(蒙古族)入属,川人避兵祸开始东迁,入此深山开荒种地谋生;明初,刘通起义军转战于此失败后,朝廷编保甲乡里,查户籍教化,崔租赋徭役;清康熙五十九年,在此设立巡检司,专司剿匪治安;清光绪七年(1881)为加强统治加强治安,改保甲乡里制,为民团联保制,设上龛联保,归九道团所辖;1934年改称太湖乡;1935年改称范家垭联保;1946年改称太湖乡,为全县14个乡之一;1952年8月,建立新政权后,调整新政区划称十一区,辖上龛等15个小乡,区政府设上龛;1956年3月,改称范家垭区,辖7个乡;1958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化的决定,将原来的区、乡、高级农业合作社分别划分为人民公社、管理区和生产大队,成立上龛人民公社,辖6个管理区,6个生产大队,144个生产队;1961年6月,全县乡镇区划调整,改称上龛区,原6个管理区改称人民公社,另组建二荒坪,白峪坪两公社,归上龛区所辖;1970年9月,将上龛区官封公社划归新成立的神农架林区;1975年3月,撤区并社,撤销上龛区,将二荒、白玉、黄龙、仓坪、湖溪、双龙6个公社合并为上龛公社;1984年6月,社区建乡,撤销公社大队、生产队,设立区、乡、村、居民组,成立上龛区,辖仓坪河镇、白玉坪、黄龙山、双龙、湖溪沟、二荒坪等镇、区、乡四个区办场;1987年10月,撤销区级建制,成立上龛乡,原区辖乡政为管理区;2001年4月,房县乡镇进行机构改革,上龛乡镇管理区撤销。

"现上龛乡辖8个村民委员会,0.73万人,辖区面积237.43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