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贞观四年(630年),置平土洞。
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置平头司。
元大德六年(1302年),改称平头著可通达等处长官司。
明洪武七年(1374年),置平头著可长官司。
清嘉庆二年(1797年),置平头长官司。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7月,置平头联保,属三督导区(普觉)。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月,改平头司乡,属松桃县。
1952年10月,隶属四区(镇江)。
1958年11月,改公社,属四区(大坪)。
1984年3月,改乡。
1992年5月,建镇并乡撤区,与石岘乡合并为平头乡。
2015年,撤销平头乡设置平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