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池园大部分地区隶属永宁乡的仁寿里;元、明时属十一都。
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闽清设2坊5个乡,十一都属淳化乡。
民国初期,池园大部分地区属第四区第五团。
1940年6月,成立双芝乡,下设10个保133甲。
1948年,双芝乡下辖10个保,池园地区5个保,上莲5个保。
1949年8月15日闽清解放后,双芝乡隶属第四区。
1950年5月,废除双芝乡及保甲制度。
第四区下辖池园等13个乡。
1955年5月17日,原属尤溪县的东洋等3个村划归闽清第四区管辖。
同年6月,第四区改称池园区。
1958年9月,池园镇与上莲乡合并成立人民公社辖11个大队。
1961年分设池园、上莲两公社。
1964年,上莲公社重新并入池园公社。
1980年再度分设池园、上莲两个公社。
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改公社为乡镇,改大队为行政村。
池园镇下辖19个行政村。
这一体制保持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