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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池园镇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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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池园大部分地区隶属永宁乡的仁寿里;元、明时属十一都。

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闽清设2坊5个乡,十一都属淳化乡。

民国初期,池园大部分地区属第四区第五团。

1940年6月,成立双芝乡,下设10个保133甲。

1948年,双芝乡下辖10个保,池园地区5个保,上莲5个保。

1949年8月15日闽清解放后,双芝乡隶属第四区。

1950年5月,废除双芝乡及保甲制度。

第四区下辖池园等13个乡。

1955年5月17日,原属尤溪县的东洋等3个村划归闽清第四区管辖。

同年6月,第四区改称池园区。

1958年9月,池园镇与上莲乡合并成立人民公社辖11个大队。

1961年分设池园、上莲两公社。

1964年,上莲公社重新并入池园公社。

1980年再度分设池园、上莲两个公社。

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改公社为乡镇,改大队为行政村。

池园镇下辖19个行政村。

这一体制保持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