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属节里十甲;清中期,为石场。
民国元年(1912年),石场设乡级政区;民国十八年(1929年),为石滩里;民国十九年(1930年)6月,建石滩乡;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石滩乡改为石滩联保: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与花桥联保合并为花石乡;民国三十年(1941年),石滩、花桥乡分设。
1958年9月,石滩乡改石滩公社。
1959年2月,改为石滩管理区。
1960年12月,石滩管理区改为石滩公社。
1982年,石滩公社改为石滩乡。
1993年12月,由石滩乡改为石滩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