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始建于三国吴黄武四年(公元225年),曾于隋开皇九年(589年)废桐庐入钱塘县,至仁寿二年(602年)复置。
唐武德四年(621年)析桐庐西北七乡置分水县,同时于桐庐置严州。
三年后废严州及分水县。
如意元年(692年)复置分水,更县名为武盛。
神龙元年(705年)复名分水县。
开元二十六年(738年)移桐庐县于今县治。
宝应元年(762年)析分水西部地置昭德县,大历六年(771年)废昭德还属分水。
天佑三年(906年)划分水东北五乡入临安。
1949年4至5月桐、分两县解放,1958年11月废新登、分水两县入桐庐。
1960年8月又废富阳入桐庐,并隶属于杭州市。
1961年12月复置富阳县,并将原新登县辖地及原分水县贤德公社划归富阳。
今桐庐县政区,基本上为原桐庐、分水两县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