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建炎元年(1127)置大荆寨,为温州十三寨之一,元初改为大荆驿,置巡检司。
明初废巡检司,改称岭店驿;清雍正6年由窑岙驿兼管后改为大荆营,设都司署,始筑城池,并派有参将驻守。
乾隆四十四年(1779),乐清县丞署移大荆,辖十九都至二十八都之地,故有“大荆分县”之称。
直至晚晴,尚设有大荆营。
清光绪《乐清县志》载,大荆属山门乡二十七都。
民国元年(1912)称大荆镇。
1949年5月11日黄乐县人民政府在本镇成立,大荆属黄乐县;六月,黄乐县撤销,重属乐清县。
1949年10月后沿称大荆镇,属大荆区;1952年12月直属于乐清县;1956年2月乐清县撤区并乡,大荆镇与雁东乡、临溪乡、东临乡(四个村)合并设立大荆乡,由乐清县直属,同年8月属大荆区;1958年9月公社化时为大荆公社大荆管理区,1959年恢复镇建制,1961年为大荆镇公社;1980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建制镇,属大荆区。
1992年5月撤扩并时,将东林乡、雁东乡、水涨乡合并到大荆镇。
2011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智仁乡、双峰乡、镇安乡、湖雾镇并入大荆镇。
2015年分大荆镇部分区域,增设湖雾镇和智仁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