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上江属保山县旧乃汛(汛署驻旧乃山)。
民国初年属上江县佐(县佐驻敢顶)。
1954年6月划全区4个乡归泸水市辖,仍称上江区。
1958年10月改为上江人民公社。
1959年恢复区名,改5个管理区为5个乡。
1969年改为上江公社,改乡为生产大队,为付坝大队。
1984年恢复区乡体制,改公社为区,改生产大队为乡,为付坝乡。
1988年改乡为行政村,为付坝行政村。
2000年改行政村为村民委员会,为付坝村民委员会。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