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以前部分居民点已建村。
清乾隆始归属丽江府通甸西山约,晚期为丽江县通甸里,民国初归属兰坪州(县)第二区通甸里,时有下甸、箭杆村。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隶属第二区通甸镇。
1940年12月推行乡镇保甲制,玉水坪与白草场、龙潭村、金竹房、黄竹场4个村编为通甸镇第四保,下甸村与罗吉村、德胜沟编为通甸镇第五保,箭干场与音蓝、平登村、阿货基、松子园、上后村5个村编为通甸镇第十保,直至解放初期。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以原通甸镇第四保之玉水坪、第五保之下甸、第十保之箭杆场村及周围村寨为区域成立第二区通甸片下甸乡,乡政权驻地下甸村。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属通甸公社下甸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2年4月设立第一区通甸片下甸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通甸区革命委员会下甸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通甸公社革命委员会下甸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通甸区下甸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通甸乡下甸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称通甸乡下甸村民委员会,2002年1月始称通甸镇下甸村民委员会,下辖8个自然村,编为13个村民小组。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