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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石登乡小格拉村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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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以前部分居民点已建村,清朝早期归属丽江府下兰州罗氏土知州管辖,清乾隆二年(1737)属丽江府澜沧江东保,清晚期属丽江县江东西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划归兰坪州江东西里。

1922年属兰坪县第七区江东西里,时有小格拉、集凤两村。

1934年,推行区、乡镇自治,在今小格拉、石中坪、水银厂村委会区域设立第四区集凤乡,治所先后在小格拉和大格拉,为闾、邻建制,1939年改为保甲制。

1941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撤销集凤乡,全部并入石登乡,集凤、大格拉划编为石登乡第八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以石登乡第八保为区域成立兰坪县第三区石登片小格拉乡,乡政府驻小格拉村。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属石登人民公社小格拉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

1961年4月成立小格拉人民公社,为19个人民公社之一,驻小格拉,下辖小格拉、石中坪、水银厂(包括介坪)3个管理区。

1962年4月以小格拉管理区为区域设立第二区小格拉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石登区革命委员会小格拉人民公社,1969年1月更名为石登公社革命委员会小格拉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石登区小格拉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石登乡小格拉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小格拉村民委员会。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