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时部分村落已建村。
1737年归属丽江府澜沧江东保,清晚期属丽江县江东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划归江东西里。
1921年属第七区江东西里。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村域划编到第五区碧玉乡。
1938年改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核桃箐编入高山乡第一保,猴子箐编入第二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以高山乡第一保的核桃箐和第二保的猴子箐两个村区域为主成立兰坪县第五区高山井片永兴乡。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始分属河西人民公社永兴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2年4月设立第五区永兴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河西区革命委员会永兴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河西公社革命委员会永兴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河西区永兴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河西乡永兴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永兴村民委员会。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