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属弥兰区,1952年属剑川县第三区,1958年4月属马登人民公社,为东华管理区;1961年5月,管理区改设为生产大队,为东华大队;1962年原大队改为人民公社,为东华公社;1968年10月改设为东华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0年6月,东华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东华大队革命委员会;1981年4月东华大队革命委员会改设为东华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2月原大队建制改为乡人民政府,为东华乡人民政府;1988年1月,区、乡体制改革,东华乡改设为东华村公所,2000年下半年,东华村公所改设为东华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