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政前属勐角董土司地。
民国三十三年(1945年),设勐董镇。
1950年11月,成立勐角区,勐董归其辖。
1955年,设水和区。
1965年11月,设勐董镇。
1968年6月,成立永和、勐董公社。
1969年,分别更名红疆公社和庆九公社。
1971年,复名永和公社和勐董公社。
1973年,勐董公社与永和公社合并为勐永公社。
1981年,分为勐永公社和勐董镇。
1982年,勐永公社复名永和公社。
1984年3月,改设永和区和勐镇。
1988年2月,永和区与勐镇合并,仍称勐董镇,下辖10个办事处。
2000年9月,办事处改村民委员会。
2003年1月,永和、白塔、勐董3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