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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那曲市申扎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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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世纪前,申扎地方在区域上属象雄。

7世纪中叶,吐蕃征服象雄后归入吐蕃。

9世纪中叶后,该地区由钦珠多吉地方首领管辖。

明崇祯十五年(1642),噶丹颇章政权建立后,申扎地方归其管理。

当地头人常常抗纳差税,西藏地方政府下令废除那仓第巴政权,设“那仓宗”,由西藏地方政府直接委派宗本管理。

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那仓宗被列为当时西藏十个主要宗之一。

清咸丰六年(1856),那仓宗更名为申扎宗。

由西藏地方政府直接管辖。

根据《十七条协议》,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不予变更,仍维持西藏地方政府的统治。

1959年3月,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发动了武装叛乱,为了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驻藏人民解放军奉命平叛,黑河军队政管制委员会派出军事代表和工作队进驻申扎,负责平叛和改革工作。

1959年8月,成立中共申扎县委和县人民政府。

1960年1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申扎宗,设置申扎县,隶属那曲专区。

下设申扎、卓瓦、文部、来多、吉瓦、甲谷、马窑、雄梅、巴札9个区,47个乡。

1970年,改属那曲地区。

1989年原辖的3个区撤销,将20个乡撤并为8个乡。

2002年,将8个乡调整为申扎镇、雄梅镇2个镇,下过乡、恰乡等6个乡。

2017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那曲地区,设立地级那曲市,申扎县隶属那曲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