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世纪中叶,吐蕃政权在拉萨设“卫茹”,当雄属卫茹管辖。
13世纪,元朝及萨迦政权时期,当雄地区属“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境。
14世纪中叶,明朝及帕木竹巴政权时期,当雄地方隶属“乌思藏都指挥使司”。
明崇祯十五年(1642,藏历第十一饶迥水马年),青海蒙古部落和硕特首领固始汗率部队从青海入藏帮助五世达赖罗桑嘉措建立甘丹颇章政权,将当雄地区给固始汗家族作为游牧地,后来逐渐发展8个部落,称为“达木八旗”。
清康熙五十年(1717,藏历第十一饶迥火鸡年),当雄地区由蒙古准噶尔统治。
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藏历第十二饶迥铁龙年),当雄地区划给西藏地方政府的“台吉”噶伦颇罗鼐家族。
清乾隆十六年(1751,藏历第十三饶迥铁羊年),当雄地区置于驻藏大臣直接管辖,并设基巧一名。
1912年,当雄交给色拉寺。
1949年至1959年间,当雄名为当雄溪(相当于当雄乡),先后隶属于绛曲基巧(相当于专区、地区),隶属拉萨办事处管辖。
1960年1月,撤销当雄、羊八井、宁中、纳木错湖4溪,合并设立当雄县,属拉萨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