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世纪中叶,吐蕃陷入分裂割据,巴青地方由当地头人尊多尼玛竹扎管理。
阿里地区的琼布族迁至巴青区,琼布族崛起,形成藏北“四大部落”之一。
13世纪,巴青属元朝皇帝册封的霍尔王辖地,成为霍尔三十九族部落之一。
霍尔王住巴青,使该地成为霍尔三十九族的统治中心。
约在元至元十七年(1280),元廷从区域上将巴青划入“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明崇祯十五年(1642),噶丹颇章政权建立后,巴青归固始汗氏族统治。
清乾隆十五年(1751),清廷平息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后,将巴青在内的三十九族地区划为驻藏大臣衙门直接管辖。
清宣统三年(1911),巴青等三十九族地区由西藏地方政府接管。
1916年,西藏地方政府设置三十九族地区总管,总管府设在丁青。
1941年,西藏地方政府撤销“霍尔基巧”,巴青归“羌基巧”管辖。
1951年8月,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第一办事处成立,巴青宗隶属其管辖。
1960年1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巴青宗,设立巴青县。
2017年7月,国务院下达《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那曲地区设立地级那曲市的批复》(国函〔2017〕109号),巴青县属那曲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