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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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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前期属西域三十六国的于阗国地。

西汉神爵三年(前59)属西域都护府领治。

东汉属西域长史府领治。

唐贞观二十二年(648)置于阗镇,为安西四镇之一。

上元二年(675)置毗沙都督府。

宋景德三年(1006)属喀喇汗王朝管辖。

南宋嘉定五年(1212)属西辽。

元至元中,建立斡端宣慰司都元帅府。

明属叶尔羌汗国管辖。

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于伊里齐设办事大臣,受叶尔羌办事大臣节制。

光绪九年(1883)属和阗直隶州。

隶喀什噶尔道。

1913年1月8日,改和阗直隶州为和阗县,与于阗县、洛浦县同属喀什噶尔观察使公署管辖。

1919年5月从和阗县析出墨玉县。

1920年属和阗道。

1928年属和阗行政长官公署。

1943年属新疆省第七区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12月和阗解放。

1950年6月,成立和阗县,归和阗专员公署管辖。

1953年调整为11个区,1955年合并为9个区。

1959年,和阗县更名为和田县。

1979年12月,建立和田县人民政府,属和田地区行政公署管辖。

1984年6月,将和田县的和田镇、肖尔巴格公社、拉斯奎公社及良种场划归新析设的和田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