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8月8日和8月15日,四川省政府召开第330和第331次委员会,决定成立自贡市,并于同月22日电话指示自贡市政筹备处于9月1日“先行成立”;1939年9月1日,自贡市政筹备处在自流井珍珠寺宝善祠堂宣布成立自贡市政府,隶属四川省政府;1942年6月15日,国民政府行政院核准成立自贡市政府;1949年12月5日,自贡解放,隶属川南人民行政公署;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恢复四川省建置,自贡市仍隶属四川省,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