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六年(1890)十月初一,棉簇村民在沟边立碑,刻上护林、用水、护秋村规异性民约。
1955年1月,茂县土改工作团南新乡工作队进驻各村进行土地改革,在民政中的政策“依靠贫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发动群众忆苦思甜。
按政策重新划分阶级成分,按尺度、按有无剥削等,对原有地主,富农进行复查。
经过宣传政策,发动群众,查实田亩,划分成分,分配土地,建立农民协会、农民武装,吸收贫雇农积极分子到基层政权中来,南新发展党员8人,青年团员38人,成为民改中骨干。
征收富农,没收地主的耕牛,农具,土地,按人头分给贫农、中下农。
全乡建立了农会十个(芤山、青坡、牟托、文几镇、罗山、凤毛、介独、壳查、白水、棉簇)。
那时别立在石纽乡。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定》下达后,南新乡转为南新人民公社各村改为大队,共计十个大队(牟托、文镇、罗山、凤毛、介独、壳查、白水、棉簇、上别立、下别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