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属汉州白鱼乡。
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属汉州牟村。
1913年,设广汉县永丰团保。
1916年,改永丰团练办事处。
1930年,改为永丰镇,属广汉县第八区。
1935年,改永丰联保,属广汉县第三区。
1940年,改永丰乡。
1958年,乡改公社。
1960年4月,更名南丰公社。
1981年8月,公社改乡。
1995年,乡改镇。
2019年12月1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德阳市调整旌阳区等5个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撤销新平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南丰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