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归四维乡管辖,1952年1月,建光明镇,负责管理建筑街、中心街、民主街,1956年2月,光明镇并入四维乡,1958年10月,归罗场公社管辖,1959年10月,归四维公社管辖,同时经罗场区批准成立罗场街道居民委员会,属群众组织。
2004年合并南华街、中心街、民主街大桥街道居民委员会成立南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归罗场镇管辖,2020年8月7日社区建制调整撤销茗茶社区、南华社区,合并设立翰笙社区归罗场镇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