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宣统三年(1911年),设龙凤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4月,中国工农红军设陈家坝乡。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设第11联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设陈家乡。
1950年3月,分为复兴、太平、云龙3乡。
1955年10月,太平乡中部和南部地域并入复兴乡。
1958年9月,乡改公社。
1961年3月,析东北部和云龙公社西南部置太平公社。
1981年9月,复兴公社更名陈家坝公社。
1984年1月,公社改乡。
1992年10月,太洪乡并入。
2016年,撤销陈家坝乡,设立陈家坝镇,以原陈家坝乡的行政区域为陈家坝镇的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