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属第四区下辖的乡;1954年属新城区下辖的乡;1956年属新城区下辖的镇;1957年属郊区下辖的镇;1960年属巨轮公社下辖的农村管理区;1961年属北城区下辖的农村人民公社;1962年属北城区下辖的农村人民公社;1963年属郊区下辖的农村人民公社;1970年属南郊区下辖的农村人民公社;1979年属南郊区下辖的人民公社;1984年,撤销孟家井生产大队,设立孟家井乡,属南郊区下辖的乡人民政府;2001年3月20日,根据晋政函〔2001〕88号《关于太原市迎泽区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的文件,将原孟家井乡与桥东街道办事处的新郝庄一、新郝庄二、新郝庄三、朝阳一、朝阳二、朝阳三、朝阳四、双北一8个居民区并入郝庄乡,成立新的郝庄乡;2002年4月26日,根据迎政发〔2002〕7号《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郝庄乡设立郝庄镇的通知》的文件,经山西省政府、太原市政府同意(晋政函〔2002〕59号、并政函〔2002〕4号),撤销郝庄乡设立郝庄镇,孟家井为郝庄镇下辖的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