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属西区九局。
民国时期属四区。
1944年全县行政区划为6个行政区、24个治村,村下仍设闾,闾内设邻。
大坪成为一个治村。
1952年,增设第七区(张马),含大坪行政村。
1953年5月划乡,改行政村为乡建制,全县6个区改为7个区,辖71个行政村,划为65个乡,大坪成为乡。
1955年撤区,大坪乡直属县,全县划为62个乡。
1958年11月,乡宁县与吉县合并,称乡吉县。
1959年1月,增设宽井人民公社,辖大坪乡,3月,大坪乡改成大坪管理区。
1961年4月,乡宁、吉县分置,全县共有16个人民公社,成为谭坪人民公社大坪生产大队。
1984年7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成为谭坪乡大坪村民委员会。
2001年3月,撤并乡镇,谭坪乡、枣岭乡合并称枣岭乡,成为枣岭乡大坪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