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属西南区二局,民国时期属三区,1949年属五区西坡头行政村,1955年属西交口乡西坡头高级社,1958年11月乡宁、吉县合县称为乡吉县,西交口乡西坡头管理区生产大队划归西坡公社。
1959年,西坡公社西交口乡西坡头管理区生产大队划稷山县管辖。
1961年4月乡宁、吉县分置,西坡公社重归乡宁县,西坡头归西交口公社,成立西交口公社西坡头生产大队。
1984年7月,实行政社分开,西交口公社西坡头生产大队改为西交口乡西坡头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