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汾阳全境解放,全县划分为9个区,石庄属三区,1948年到1955年,属三区管辖,1956年撤区并乡,设石庄乡,1956年到1958年,属石庄乡管辖,1958年10月撤乡成立石庄公社,设张家庄大队,1958年到1983年属石庄公社管辖,1984年6月撤销石庄公社改制为石庄乡,张家庄大队更名为张家庄村民委员会,1984年到1994年属石庄乡管辖,1995年撤乡设镇,石庄乡更名为石庄镇,张家庄村民委员会归其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