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八谏乡玉平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四区(驻地韩店)须村编村为主村、朔村、北岭头、南岭头、辉河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三区(驻地韩店)南和乡,下辖南和、辛呈、辉河、孙家沟。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辉民高级合作社,简称“辉民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屈家山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屈家山公社,置辉河生产大队,下辖8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屈家山公社,辉河大队随改为辉河村民委员会,下辖8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东和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