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清末民初,归临潼县万代里管辖。
1934年实行保甲制,属阎良镇第五保。
1949年5月解放后,第五保改为阎良区第五乡,乡下设行政村,谭家村分为5个行政村。
1950年4月阎良区改为临潼县第九区,五乡改为中和乡,也称七乡。
1956年与相邻的郑家村及官刘村的吕家,三义合并为民兴高级合作社,下设9个生产队,其中谭家村设第二至第六生产队。
1958年民兴高级社改为民兴大队,归阎良大公社阎良管区管辖。
1961年划小基本核算单位,民兴大队将吕家、三义划归官刘大队,下余的分为中合大队(后改为谭家大队)和郑家大队。
1963年谭家大队划分为谭东、谭西和谭南三个大队,生产队由5个划小为11个。
1968年,三个大队又合并为谭家大队,第九、十、十一生产队合并为第九生产队。
1979年又重新分为三个生产队。
1984年谭家公社改为振兴乡,谭家大队改为谭家村,设村民委员会,辖11个村民不组,沿用至今。
1987年8月随振兴乡划归阎良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