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辖地,西晋以前为陈仓县地,西晋始设剻城县,北魏时撤销,辖地并入苑川县。
西魏将苑川县治迁入陈仓故城,复名陈仓县,以后本区一直是陈仓县的组成部分。
1949年7月设立宝鸡市后,南部仍属宝鸡县,北部划归宝鸡市,设有渭滨区。
1956年5月增设清姜区,1958年10月将区改设为人民公社。
1961年10月复设清姜区,1962年11月复设渭滨区。
1966年8月宝鸡市升为省辖市。
1967年1月将渭滨、清姜2区分别改名为东风区和红星区,1968年9月恢复原名。
1971年2月,清姜区并入渭滨区,10月改为县级建制,同年12月,又辖石坝河、益门、高家村3个农村公社。
1981年1月,取消区革委会名称,恢复区人民政府,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