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024中国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出炉,宝鸡市位列第156名。
2024年1月,宝鸡市被北京为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
2023年9月,宝鸡市被纳入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布局建设名单(功能型流通支点城市)。
2023年8月,宝鸡市被命名为2023年陕西省双拥模范城(县)。
2023年6月,国家卫健委等6部门公布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城市名单,宝鸡市上榜。
2023年4月,2023中国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出炉,宝鸡市位列第170名。
2022年,宝鸡市GDP总量为2743.1亿,位列2022年陕西省各市GDP排行榜第4位。
2022年10月,{城市荣获2022年陕西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市荣誉称号。
2022年8月,宝鸡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
2022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宝鸡市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2022年7月,宝鸡市太白山旅游度假区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2022年6月,宝鸡市上榜中国城市引力100强第93位。
2022年6月,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公布,宝鸡市入选。
2021年,宝鸡市GDP达2548.71亿元,位列2021年陕西省各大城市GDP排名第4位。
2021年11月,2021年中国城市可持续竞争力排名发布,宝鸡市位列第157名。
2021年11月,2021年中国城市综合经济竞争力排名发布,宝鸡市位列第132名。
2021年10月,宝鸡市被确认为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2021年10月,宝鸡市石鼓•文化城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2021年5月,宝鸡市位列2021年中国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第179(四线城市)。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宝鸡市人口数量为384万人,位列陕西省各地市人口数量排行榜第5位,位列全国各大城市人口数量排行榜(地级市及以上)第162位。
2021年4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布宝鸡市为首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2021年5月,宝鸡市上榜2021中国地级市百强品牌城市榜单第92名。
2021年4月,宝鸡市入选2021首届中国文化百强市。
2021年4月,宝鸡市在2021全国城市传播热度排行榜(地级市)中位居第81。
2021年3月,宝鸡市名列2021年中国城市综合实力排名榜第161位。
2021年1月,《2020年中国城市科技创新发展指数排名》出炉,宝鸡市位列第108名。
2021年4月,宝鸡市被认定为2020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名单。
2020年12月,2020中国十佳食品安全城市排行榜发布,宝鸡市位列第8名。
2020年12月,2020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排行榜发布,宝鸡市位列第117。
2020年12月,宝鸡市被命名为2020年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2020年10月,宝鸡市荣获2020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2020年10月,“2020中国蓝天百强城市榜”出炉,宝鸡市位列第103名。
2020年7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宝鸡市为国家卫生城市(区)。
2020年7月,宝鸡市入选2020年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
2020年6月,《2019年中国最佳求学城市排行榜》发布,宝鸡市位列榜单第144名(代表大学:宝鸡文理学院)。
2020年5月,宝鸡市位列2020年中国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第159。
2020年,2019年陕西省各市GDP排行榜出炉,宝鸡市以2223.81亿元位列第3位。
2019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确定宝鸡市为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城市。
2017年11月,宝鸡市上榜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
2017年6月,国务院食安办授予宝鸡市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016年7月,宝鸡市荣获2016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2016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宝鸡市为2015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2009年,宝鸡市被授予2009年度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009年3月,第四批(2009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公布,宝鸡市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