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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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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境原南部属上海县,北部属宝山县。

光绪二十五年(1899),吴淞江以南今胶州路以东地域被扩占为公共租界。

1927年,南北两部地境分属法华、闸北、彭浦、真如、蒲淞等区。

1943年8月,日伪政权在全市设立30个警区,区境内建立第十三警区。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12月15日将全市按警区设置行政区,设立第十三区,又名普陀区。

1947年1月,取消序数区名,称普陀区。

解放后行政境域历经多次调整,至2009年1月起成今状。

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