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时期,境域属沙门社。
清道光年间(1821年—1850年),长岛设13社,大黑山岛设北庄社和南庄社,小黑山岛设小黑山岛社,时北庄社辖北庄、土岛2村,南庄社辖南庄、船旺、西濠、大濠、小濠5村,小黑山社辖小黑山村。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改设北庄乡和南庄乡。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隶属庙岛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设黑山区。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改设黑山乡,区划不变。
1949年后,仍设黑山乡。
1958年11月,长岛县并入蓬莱县,为长岛公社黑山大队。
1963年6月,复置长岛县,改设黑山公社。
1984年,撤销黑山公社,设立黑山乡。
1985年,撤销黑山乡,分别设立大黑山乡和小黑山乡。
2000年12月,小黑山乡并入大黑山乡,设立黑山区公所。
2003年2月,撤黑山区公所,设立黑山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