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七年(1729年),在平罗县北境置宝丰县灵沙堡,本村属之。
乾隆三年大地震(1739年1月3日)后,裁撤宝丰县,划归平罗县管辖。
民国30年以前属平罗县三区一乡管辖,民国30年置惠农县,属惠农县管辖。
新中国成立后,属五区一乡管辖。
1954年成立灵沙回族自治区(56年改为回族乡)本村属之。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为黄河公社东润管理区。
1959年,复划归平罗县管辖,属于黄河公社东润大队。
1961年公社调整时,成立灵沙公社,东润大队属之。
1962年,从东润大队分出部分生产队成立灵沙公社光明大队。
1984年,基层行政体制改革中改为灵沙乡光明村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