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白塔乡隶属四区(元台子);1956年建成白塔乡,隶属原四区;1958年设白塔管理区,隶属兴城镇人民公社;1961年四月设白塔乡人民公社;1968年设白塔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白塔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白塔公社管理委员会;1983年九月撤销人民公社,建白塔乡人民政府;1985年改称白塔满族乡;2003年对原管辖12个行政村进行调整,调整后为白塔村(下范村),塔沟村(西塔村、摸虎村)、上范村、老边村(下枣村、苏柏村)、清水村(广粮村)、朗月村6个行政村,属白塔满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