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一名源自北魏时期建德、昌黎二郡的首字。
因北魏时,建昌受建德、昌黎二郡管辖,故取其二郡的首字为名。
1946年建昌得到彻底解放,1989年由朝阳市划归葫芦岛市(1994年之前为锦西市)管辖。
建昌夏、商、周时期,分别为冀州、幽州和燕国领域。
秦、汉时属右北平郡。
汉末三国时期,岭上地区属鲜卑地,岭下归魏昌黎郡所辖。
晋代,岭上归鲜卑字文部所属,东岭下、南岭下属昌黎郡管辖。
南北朝时期属建德郡管辖。
隋、唐时,分属柳城郡和河北道营州。
宋代,岭上地区属“辽国”潭州龙山县,岭下地区属隰洲海滨县。
元朝时,属辽阳行省大宁路。
明朝,属京师大宁都司营州中屯卫,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大宁都司迁往侏定,建昌一带基本荒废(后名蒙古部牧场)。
清朝时,先后属喀左旗、承德州。
1914年,民国政府统一全国行政区划名称,因建昌与江西建昌重名,故改建昌县为塔沟县,后又改为凌源县。
日伪统治时期改为凌南县,后又复名建昌县。
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我党在建昌组建了凌源县,今建昌当时为六区。
1946年,建昌得到彻底解放,属中国共产党“18地区”(前身为热东地区)。
1948年,属热河省十八专属区。
1956年,随朝阳地区划归辽宁省。
1989年由朝阳市划归葫芦岛市(1994年之前为锦西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