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山协议》签订旧址
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南正街。1946年1月10日,中国共产-表同国民党政府代表签署停战协定,双方颁发于本月13日午夜生效的停战令。但国民党军仍不断进犯中原解放区。同年3月,军调部第九执行小组为国民党军队侵占应山以南解放区一事赴应山进行调处。3月28日,国共双方代表在此签订《应山协议》,限令进犯应山以南之国民党军于4月1日以前撤回原防。旧址原为四重,现存三重,有房屋11间,总面积156平方米,硬山顶,砖木结构。(第三批)
信息来源:湖北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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